营销策划合同是否需要技术服务合同

营销策划合同是否需要技术服务合同,第1张

营销策划合同按理来说是不需要技术服务合同的

营销策划服务:指是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属软科学研究,凡属工程设计、工程验收、技术转让等实质性技术活动不属此类合同调整。它主要发生在项目营销实施之前及其中。其次,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策划属于决策服务,合同履行的结果仅为委托方可供选择的方案报告及企划设计。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委托方将受托方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付诸实施所发生的损失,受托方不承担责任。受托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广告企划设计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的行为。

1.2服务规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紧密配合甲方项目营销推广需要,应对甲方实现项目销售目标形成帮助,服务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响应并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及进度,完成服务范围内甲方交付的各项工作,甲方将视乙方服务的成效结果、工作进度及服务态度评估考核乙方服务品质。

1.宣传营销服务合同一般由客户方和服务方签订。2.本合同明确了客户方和服务方的各项权利义务,以及双方依法追究的责任。3.本合同中还应该包括客户方和服务方之间结算、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4.本合同可以订立付款拖欠、一定时间未完成服务的补偿、赔偿金等。5.本合同可以订立宣传营销服务的内容和使用限制条款,或者交付原件担保等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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