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反传防骗快讯从天津蓟州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孙某萍、王某来、郑某兵、邓某4名传销骨干分别判处2年半到缓刑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金。
秦皇岛传销人员在科普展园歪曲建筑寓意
据孙某萍在法庭上供述,2014年春天,自己在邹某的介绍下到秦皇岛参加“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绿)的项目,到了秦皇岛以后赵某霞向我宣传“中国商会商务运作”是国家支持的项目,并称这个项目是小投资、大事业、无风险、没有压力。投资一单2900元,出局就能赚180万元,如果是投资15单43500元的,出局就能赚1.5亿元。下面发展到393单的时候就能上平台当经理。上经理以后每个月保底23.8万元。考察期间赵某霞带着我去科普展园、荷塘公园等地方。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自己就交了43500元,第二个月返了6375元。
中绿传销分为五个级别,投资2900元称一单,发展1至2单为业务员,发展3至9单为组长,发展10至64单为主任,发展65至392单为科长,发展393单以上晋升为经理。另外,传销人员每发展一个下线人员缴纳2900元,自己可以获得返利525元,发展一个缴纳43500元的下线人员,可以获得返利5375元。再发展下线人员,通过下线人员,再去发展下线,每个人可以得到三代下线的提成。
据孙某萍供述,自己加入中绿传销组织后,在14年劳动节的时候,把自己的同学骗了过来,到自己被抓下面大概发展了40多个人,自己从中获利了20万元。
2016年12月5日王某来、郑某兵、邓某发现被骗以后,要求孙某萍返还自己投资传销的钱未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举报。2017年3月21日,孙某萍被警方抓获。
近期,天津蓟州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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