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被美国营销学会评定为“有史以来对美国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可为什么定位在实践中却雷声大、雨点小?
传统营销的“定位”危机
传统营销是以4P(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为基础发展而来的。科特勒曾说:“如果公司生产出适当的产品,制定出适当的价格,利用适当的分销渠道,并辅之以适当的促销活动,那么该公司就会获得成功。”
然而,随着竞争日益激烈和营销知识的普及、模仿的加快,人们发现传统营销越来越难以奏效,像波导、TCL、联想等国产手机品牌短短数年间从辉煌崛起到集体遭遇困局,它们惊人相似的轨迹正是传统营销面临危机的表征。那么,导致这种危机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言以蔽之,当今已进入战略营销的时代。而传统营销最薄弱的环节就是战略。
战略是什么?世界顶尖竞争战略大师迈克尔·波特曾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雄文指出,战略就是定位,即通过提供与竞争者不同的价值来取得独特的地位。
事实上,“定位”这个词是由美国营销大师阿尔·里斯和杰克·特劳特提出后而流行的。鲜为人知的是,两位大师所创立的“定位论”,本质上是与传统营销大相径庭的新一代营销学,是一种系统的战略论。在定位论经典之作《营销战》中,里斯和特劳特说:“战略和时机的选择就是市场营销的喜马拉雅山,其它的只是低山矮林而已。”
科特勒对定位也是十分推崇的,并吸纳定位作为其战略营销4P的一个步骤,这4P为:探查(Probing,即市场调研)、分割(Partitioning,即市场细分)、优先(Prioritizing,即目标市场选择)、定位(Positioning)。
更具影响的是其另一种缩写STP,即市场细分(Segmentation)、目标市场的选择(Targeting)和市场定位(Positioning)。这里的定位是指在确定的目标市场寻找与竞争者相区别的最重要的差异化,然后以此为战略,设计执行的战术4P营销组合,以有效地传播这一定位。
科特勒说:“一系列营销活动都是以STP为基础的。”
然而,恰恰是ST把P(定位)给“ST”了(现在,没炒股的人都知道“ST”是什么意思)。
因为目标市场不应是由市场细分而得来,它实际上是由定位形成的。换句话说,你要面对的市场,不是由内而外的思维所圈定的某类固定的消费人群,而是由外而内、由消费者的认知所决定的。在定位时代,如果你还固执地先确定一个目标市场再在里面定位,无疑将被具有新观念的营销对手所淘汰。
S:市场细分“抓瞎”了
首先是“S”出了问题。市场细分本身已经越来越脱离于市场。
市场细分这一概念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的市场环境远没有今天复杂。虽然几十年来,每一本营销教科书都会花很大篇幅来介绍各种细分方法,然而在实践中,这一经典工具日益沦为一种“纸上游戏”。
原因是今天的消费者已经变了,他们变得越来越矛盾、善变、个性化和多面化,他们已经走出了传统的人口统计和心理学分类模式的框框,把那些不真实的特征描述抛之脑后。尽管学者们对消费者行为和心理的研究日趋复杂,细分变量层出不穷,企业用于市场调研的费用也不断提高,但其实用价值与所花费的资源相比实在不相称。
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你的竞争对手能使用跟你一样的市场细分工具,你看到的,对手也看到了,你以为你很聪明,对手却也不笨。结果大家所界定的目标消费群体,竟然绝大部分是相同的,虽然也会有那么一小部分目标群有所不同,但广告宣传针对的重点差别不大。
市场细分陷入无可奈何的尴尬境地。这也就难怪为什么STP理论上完美,实际的应用却并不如人意,大量所谓的“定位”有其名而无其实,它们大多只是战术意义上的微弱的差异化而已,对消费者而言,这些细微而复杂的差别只会导致混乱。
比如冰箱业里各个品牌不约而同瞄准保鲜市场,因为据调查保鲜功能已成为消费者选购冰箱最关注的因素,于是新飞的“杀菌保鲜”、容声的“原生态保鲜”、西门子的“0℃保鲜”、海尔的“光波增鲜”、美菱的“光触媒保鲜”……你见过哪个消费者是冲着这些保鲜技术来买冰箱的吗?
T:选择,你是我胸口永远的痛
在“T”阶段,STP更是有很大缺陷。因为传统的市场细分是对现有市场需求进行分析,选择目标市场时,评估的重要标准是市场规模,所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市场有多大?”
问题是,消费者无法知道如果将来他们的选择面发生重大变化之后,他们可能会买什么东西。一种有潜力的新市场,常常就会因看起来太小而被放弃。
1959年,施乐推出914复印机前,曾迫于资金压力想把这个专利产品卖给IBM。IBM雇请咨询公司做了市场调研,结论是即使现有的热敏纸复印机市场全部被这种新式静电普通纸复印机夺得,总销量也不超过5000台,这还不抵为制造新机器所费的投资。因此,IBM拒绝了施乐的这项专利。这可谓是IBM历史上最重大的失误之一。
施乐公司完全置调研结果于不顾,坚信人们会发现它的价值。结果上市几个月后,《财富》杂志就称赞它为“美国有史以来销售最成功的产品”。一个传奇性的大公司由此诞生。
管理宗师德鲁克也反对对市场上还没有的东西进行市场研究,并曾说,如果家用照明系统的发展一直依赖于市场研究的话,现在房间里点的将是高度复杂的煤油灯。
哈佛教授克利斯坦森的研究则指出,大公司往往过于讨好现有客户,专注于“持续性创新”,不敢尝试新产品、新做法,反而无法维持繁荣景象,而市场上真正能博取广大商机的,常常是披着羊皮的狼——“破坏性创新”,它一旦确立,就会很快成为主流。
克利斯坦森的“破坏性技术”的原文为“disruptive technology”,disruption的意思是破坏性的、分裂性的,它本来是指在进化中产生的“分歧”之义。也就是说,所谓“破坏性创新”,实质上就是定位论所讲的最重要的法则之一——“分化法则”所表现出的一种现象。
分化是成功打造大品牌的惟一方法,因为品牌的强势力量只有一种来源,即成为某一品类的代表。因此,STP常常会让你错失一些深藏不露的重要市场机会,也就是分化——开创新品类的机会。
P:一厢情愿的差异化
现在说到“P”——定位。定位从应用的实际内涵上讲分成两种:心智的定位和非心智的定位。营销中的定位就是在顾客大脑中寻找对自己最有利的位置,即心智的定位。而寻找一个不存在于顾客大脑中的位置是非心智的定位,比如发射导d对目标的定位、管理者对属下工作分工的定位。营销者往往把这两种本质上完全不同的定位混为一谈,脱离了心智这个基础来给自己定位。如TCL定位于要做中国3C融合领域的领导者,这注定是一个失败的目标,因为顾客心智中并不存在一块叫作“3C”的地盘。
STP所进行的分析,恰恰是基于市场上的竞争状况,而不是顾客心智中的竞争状况,这导致大多数情况下它作出的定位,只是一种一厢情愿,营销者认为具有差异化,顾客却并不认同。而其中最为根深蒂固的一个差异化“神话”就是:你会因更好而成为赢家。
科特勒曾谆谆教诲:“一个公司可以通过使提供物更好、更新、更快或更便宜创造价值。”“只要公司在某些活动上做得比它的竞争者好,它就获得了竞争优势。”他把“更好”、“更新”、“更快”、“更便宜”作为对公司产品和服务进行差异化的4条大路。
这种看似很强有力的逻辑无疑与人们惯常的思维相契合,于是大家热情高涨,纷纷搞起标竿 (即基准营销,Bechmarketing),对比竞争者的优点“比学赶超”,有人甚至把标竿法称为“终极竞争策略”。
随之,一个悖论应运而生:企业越是精熟于传统营销方法,它们的战略就越是趋同。市场上商品琳琅满目,实际上罕有区隔,相互替代性极强,真正对消费者有意义的选择却难得出现。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个产业中的所有竞争者在一个零和博弈中追逐着相互模仿,利润被破坏,产业的规模也因为大家过度拥挤在一个狭窄的空间中而日渐衰落。
日本电子业的竞争就呈现出这种病态。里斯曾研究日本前六家电子公司日立、松下、索尼、东芝、富士通和三洋1994~2003年10年的财务业绩,其总利润为32亿美元,销售净利润率仅为0.1%,而同期戴尔的销售收入只有这六家企业销售收入总和的1/14,利润额却是它们的四倍多,为132亿美元,销售净利润率为6.2%。波特还专门写了一本书《日本还有竞争力吗?》,批评日本式竞争方法没有战略,是在同一价值维度上的互相拆台的战争。如果日本企业没有全球化而仅在国内死掐的话,它们无疑早已伤痕累累。
战略营销,定位先行
科特勒的STP模式在营销界长期被奉为圭臬,几十年来几乎未遭到质疑,倒是科特勒自己在其2003年出版的《水平营销》中指出,像STP这种基本的营销策略“日渐开始暴露出其不足之处”,“已不再能引领我们重现往日的辉煌”,“市场细分与定位策略的不断运用尽管能扩大规模,最终会导致市场的饱和与极度细分。从长远看,市场细分的弊大于利,而且会降低新产品的成功率。”因而需要突破传统思维,进行水平营销。
问题是,科特勒提出的水平营销仅仅是一种运用横向思维进行创新的方法,严格说来算不上一种新的营销理念,实际上,在其2006年新出的《营销管理》第12版中,科特勒仍在强调:“所有的营销战略都是建立在STP的基础上的。”
科特勒虽然认识到STP的局限性,但由于这个思维框架很符合逻辑,科特勒根本上并不打算改造它。然而营销是一门实践的学问,在实际中,STP却是在为创造性的(而不是平庸的)营销活动中确定目标市场时最无用的方法。
那么要如何确定你的目标市场呢?
答案是根据品牌的定位来确定目标市场。
定位是竞争导向的。定位最重要的前提,就是确定你的竞争对手是谁。然后你要在顾客大脑中寻找竞争者的位置、或通过给竞争对手重新定位,从而发现一个尚未被占据的有价值的位置,再通过一致性的营销活动清晰地向顾客传播该定位而抢占之。当顾客产生相应的认知后,你的目标市场就自然形成了。这就是在定位时代,一个有效的战略营销的整个过程。
试问,你如何用STP对王老吉进行定位呢?所有的凉茶都可以预防上火,否则就不叫“凉茶”了。很明显,用市场细分法是提不出“预防上火”的定位的,否则早就有那么多的凉茶品牌捷足先登了。当然,如果你愿意做“事后诸葛”,也能绞尽脑汁把STP给套上去,以证明STP仍然有效,但你会发现这并没有说服力。
事实上,“预防上火的饮料”——这个让王老吉走出广东、行销全国的定位,得出的过程是直接而简单的。它采用了对立定位法。针对一般汽水饮料只能暂时清凉解渴的功能,王老吉站在对立面,只提一个要点,告诉大家饮料还可以防上火,从而把自己与竞争品类鲜明地区隔开来,轻易打入了消费者的心智。怕上火、有防上火需求、甚至已经上火想降火的人,都成了它的目标市场。
注意,这里的顺序是颠覆的,定位在先,而根本不需要在定位前进行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选择。市场调查当然是必须的,不过你的任务不再是为了市场细分,而是了解顾客大脑中的“竞争地图”,找到空当,然后抢占它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面。
比如蒙牛起步时的定位是依附伊利,“向伊利学习”、“争创内蒙乳业第二品牌”。这是用了关联定位法,对一个品类,人们大脑里最多可以容纳7个品牌,而在人们只知道老大的情况下,蒙牛精明地抢占了第二的位置,这要是用STP,该怎么搞呢?
重新认识“定位”
STP将“定位”嫁接在过时的模式上,以致效果不彰。不过需说明的是,定位论也并不是全盘否定市场细分与选择目标市场的作用,事实上,定位标明了你的目标市场之后,你必须要针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并结合你的资源状况,设计更有效的战术来提高营销效率。
定位论的战略营销,是主张摆脱S-T-P这种僵化形式,倡导在营销的全过程中都注入一种灵魂,即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个“心”,指的是顾客的心智,而不仅是营销者的创造性。顾客心智是营销的终极战场,你的定位必须赢得顾客的认知,否则你的定位规划得再合理,登入不了人们的大脑,目标市场也只是你的“画饼”而已。许多商战败局,都是因为不明白这个简单的真谛而白白付出了诸多努力。
要做出正确定位,你还要打破对顾客满意、品牌忠诚度的迷信。事实的真相是,消费者是矛盾的、善变的,几乎没有品牌能让人绝对忠诚(即使有那种仅仅使用一种品牌的消费者,其规模通常也太小,并不具有专门营销的价值),大多数情况下,购买者拥有一套品牌清单,出于不同目的购买功能不同的品牌。人们有时也渴望变化。
定位则保持相对稳定。实际上,消费者越是捉摸不定,你的品牌越是要保持定位坚定不移。这样,在纷纭变化的世界里,你的品牌就会以一种独特的形象,牢牢占据一种属性,在消费者大脑里占有一个字眼,当消费者产生相关需求时,自然会把你的品牌作为首选。比如宝洁旗下三大洗发水品牌,飘柔曾长期聚焦于“柔顺”,海飞丝则定位于“去屑”,潘婷主张“营养”,许多人都买过所有这三种产品。再比如沃尔沃代表“安全”,奔驰代表“声望”,而宝马代表“驾驶机器”。
遗憾的是,中国企业还很少有这样在一个行业里各个品牌分据不同定位良性竞争的例子。中国彩电业十余年来几次濒于全行业崩溃的边缘可为典型。
中国企业亟需对“定位”重新认识,使竞争摆脱零和博弈。当大家真正在消费者心智中相互区隔开来的话,就能够扩大总体市场,让很多公司同时取得成功,新公司目标和新的竞争方式将层出不穷,促进整个产业繁荣,而非大家拥挤在一个无利可图的市场上自相残杀。中国品牌的未来和中国营销的进步,盖系于此。
各行业对“互联网 ”的理解越深,衍生出的解读文章也就越多,解读得越多也就让“互联网 ”有更多的内涵,也就让传统企业越来越难以深入理解。本来解读应该是化繁为简的过程,事实上所有行业都想借着这股风给自己一个包装,就使得现状变成“全民互联网 ”,似乎一夜间全行业都实现了“互联网 ”,或者不谈“互联网 ”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节奏了。充斥的各种解读甚至有些是曲解与片面的,甚至在认识与理解方面是以偏概全的,没有整体观的解读构成了各种“‘互联网 ’悖论”,让读者陷入一种似是而非的认知。伟哥总结了当前关于“互联网 ”的八个悖论,希望各位朋友看完,能够对“互联网 ”有一个更深的认识。悖论一:“互联网 ”是下一个风口
风口论一直都有,风口论的风靡却是从雷布斯开始的,几年前小米就已经成为雷军口中那头风口上幸福的猪,自此开始人人大谈风口。什么是风口呢?大众普遍认为哪个行业火热起来了就是风口,譬如在线教育、移动医疗、P2P网贷、智能硬件、创业服务、新三板等等,这些都被看作是风口。一般的理解是风口必须有风,行业趋势与资本趋势一起则大风飞扬,自然就会风生水起,创业者进入大风之中,则更有机会在风口上飞起来。追逐风口论的人们只看到了风口,没看到同样进入风口人,人越多则风越大,人借风势,风借人势,风最大的时候也是人最多之时,后入者还能爬到风口?即使风口出现了,那么多的人都能飞起来吗?因此风口只是少数人的风口,大部分人成了风势的贡献者。
包括“互联网 ”也被看成下一个风口,如果也把“互联网 ”看成一个领域,这个领域实在太大了,全互联网商业模式都是“互联网 ”,又能到哪里找风口?“互联网 ”不是风口,但是会促成原来很多没有风口的领域出现风口。与其说风口,不如说是机会,“互联网 ”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并与互联网融合,创造了巨大的行业转型红利期。如何把握这个机会做一些改变所在行业的事,或者模式与技术创新的事,才是更实际的。因为,被吹到天上的也意味着不能接地气,“互联网 ”最终还是要落地。
悖论二:“互联网 ”就是O2O
刚开始跟一些朋友聊到“互联网 ”时,他们对伟哥关注“互联网 ”的这个行为表示很惊讶:“互联网 ”有什么好研究的,不就是O2O吗?初听到这句话,我差点掉了下巴。后来这样说的多了,我也就释然了,真的有很多人不了解“互联网 ”。这倒也容易理解,大多数人都是不关注政策以及战略之类的,更多人是在享受变更与进步带来的结果。
“互联网 ”传统行业,在具体落地以及实施中必然会考虑很多具体的商业模式以及表现形式。O2O是近几年来被多个行业验证过的相对较为成熟的商业形式,基于O2O形式的各行业又衍生出了很多创新的商业模式。因此“互联网 ”落地,O2O是传统行业以及互联网企业的首选。但是,“互联网 ”要落实,除了选择O2O这种形式,还可以选择更多的商业模式,譬如平台,譬如后面要讲的生态,譬如跨界思维等等。你可以说“互联网 ”包含O2O,但是反过来说O2O就是“互联网 ”,却是不成立的。“互联网 ”是方法论,O2O则是方法论变现的途径与方法。
悖论三:“互联网 ”就是互联网思维
过去的3年,互联网思维充斥着整个互联网,从大佬到学生都会讲几句互联网思维。同时,互联网思维也是各大培训机构的赚钱利器,互联网思维 营销案例是各种大讲堂的标配,动辄几万开讲互联网思维包装的成功学尤其受传统企业管理者的大爱。互联网思维火热以后,真正的受益者不是哪个传统企业具备了互联网思维做的更好,而是那些大行其道的各种培训。我经常跟朋友说,互联网思维是传统的营销与管理理论在互联网上不适用而不得不变更的思维,譬如用户思维就是顾客至上,产品思维就是质量为王,互联网思维中的很多内容都能在传统企业经营管理逻辑中看到。
如果要给“互联网 ”与互联网思维加个关系,伟哥认为“互联网 ”是对互联网思维的总结,也是互联网思维的升华。具备互联网思维的商家用行业行为改变和影响一个又一个的行业,新的商家消防而具备其思维,老的商家被迫学习而变的有其思维。不管是不是互联网企业,用互联网思维去经营企业,至少在当前会有起色。因此,“互联网 ”是国家战略层面的,互联网思维则是企业执行方面的,两者同样是包含于被包含的关系。
悖论四:“互联网 ”就是生态战略
有投资人说过,工具型公司值十亿,平台型公司值百亿,生态型公司值千亿。从此以后,生态是当前所有互联网企业都愿意为自己的贴的标签。投资机构眼中的生态是从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市场的角度来看的,更多的是站在资本层面上说的。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公司都适合做生态,也不是所有公司能做的了生态的。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在发展的初步要做的是站队,即加入某个生态,只要在生态之中才能更了解生态,也能在具体运作中企业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当你做到足够好的时候,还可以从所在的生态中建立自己的生态。
是不是生态必须依赖“互联网 ”呢?并不见的。因为生态这个概念是从大自然中拿过来的,大自然中无论是丛林生态、湖泊生态、草原生态还是森林生态,所有生态都是不用互联网的,因此传统企业也有自己的生态。类比自然生态,自然生态的主要构成反映在食物链上,企业生态则反映在供应链上,更多的则体现在不同企业之间共同的价值链上。可以说,跟O2O一样,生态战略也是“互联网 ”落地的一个实现路径,但是如某些企业直接把生态解读为“互联网 ”则比较牵强。从当前各互联网企业的生态来看,能做的生态的不只有互联网,互联网要做的生态基本都离不开传统生产制造业。
悖论五:“互联网 ”就是传统企业收购某个互联网企业
在2014年的某个电商年会上,有演讲嘉宾称某个传统企业收购了一家互联网广告公司,然后其市值大涨5个百分点。伟哥已经具体忘了说的是哪家企业,但这确实让现场上百的传统企业眼前一亮。收购及并购确实是传统企业进行互联网转型的一个快捷而简单方式,但伟哥并不鼓励所有企业都去做这样的尝试。当然如果你有那一部分闲钱,可以这样做,甚至可以做一系列的布局,当前各大互联网公司都是这么做的。
为什么互联网公司会这么做?因为互联网企业的组织架构、企业管理、技术数据等都非常相似,并购公司以后可以在短时间内实现技术以及其他方面的打通与共享,供应链、数据及价值链可以很快实现融合。但是传统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则需要很长时间的磨合,单单是运营及管理理念上的协同就需要很长时间的转变。过去几年里很多传统企业都在外面聘请专业的电商团队,最终的结果大多以失败告终。传统企业融合互联网给企业,最根本的在于价值观念、思想观念、供应链方面的转变,传统企业在这些方面都是相对落后一些的。企业在融合“互联网 ”的过程中,可以选择收购及并购的方式转型,但最好不要干涉其运营。
悖论六:“互联网 ”就是传统企业信息化
传统企业信息化,这个短语在过去十年里不知道已经被多少人提了多少次。虽然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到现在仍然有很多企业没有实现这一点。对于那些还没有实现信息化的,自然会认为企业信息化就是“互联网 ”,于是很多专业人士谈“互联网 ”首先谈信息化。大部分企业都认为做个网站、开个微博就是企业信息化了,这仅是表面现象,大部分企业网站上都是放上领导致辞以及各种公司图片,消费者打开网站想看到产品信息都很困难。
其实信息化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将公司从运营到管理到销售再到产品都用信息来表达,用数据来说话。典型的应用是企业里的CRM系统以及KPI考核系统。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虽然上了这些系统,但是基本上不用的,这就为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的数据融合方面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企业信息化是实现“互联网 ”的前提,但是企业仅仅实现了信息化还不能算实现了“互联网 ”,需要进一步将现金流、物流以及管理、供应等实现数据化与信息化,同时引入互联网的思维与运作方式,最终才能完成与互联网的融合。
悖论七:“互联网 ”就是营销互联网化
传统企业的互联网化,大概需要几个阶段,一是信息互联网化,二是营销互联网化,三是供应互联网化,四是管理运营互联网化。营销互联网化也就是包括网络推广与网络营销,企业所做的百度推广、入驻电商平台及行业网站、自搭电商平台等,都是营销互联网化。传统企业做电商的案例非常多,衣食住行之类的电商有很多,譬如旅馆借助携程网,譬如服装借助微博做营销等等。互联网平台的存在,正是为了解决传统企业在互联网卖东西的需求,因为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技术自己做很多相同的事。
对传统企业而言,实现营销的互联网化已经非常大的进步。而更深的互联网化则是渠道的互联网化,供应链等互联网化,目前大部分在做电商的传统企业都做不到这一点。同时,单是营销的互联网化了,供应、管理等没有实现,就如木桶上的短板,整体的效能并不会太高。“互联网 ”最终要做的是企业以及行业的全面互联网化,则需要传统企业在以上所述四个阶段都实现互联网化,这也是最终的全行业升级转型。
悖论八:“互联网 ”的“ ”不是加减乘除的“ ”
在总理提出“互联网 ”以后,与之相伴的也出现了“互联网-”与“互联网x”,目前倒是还没出现“互联网÷”。说起来很有意思,“互联网 ”还没有落实,就开始探讨互联网-了。我们可以说“ 互联网”如何,“互联网 ”是从政府与互联网的角度研究如何融合传统企业,“ 互联网”反应的是传统企业如何应用互联网。把““互联网 ””中 换成—与x,则是把“互联网 ”这个整体性的概念肢解了。
“互联网 ”中的“ ”并不是加减乘除里的“ ”,也不是在什么之中做加法与减法之类的。“互联网 ”里的 讲的是融合,是转型,是互联网与传统的结合,最终所形成的全行业升级转型改变人类生存生活环境的势能,是任何减法或者乘法所做不到的。减法、乘法、除法可以放到营销与管理中,与“互联网 ”这种战略与政策,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同样,“互联网 ”加的是行业、模式、企业、城市、环境与人,这不是简单的减法或者乘法能代表的。
以上这些有关“互联网 ”的悖论,反应的还是人们对“互联网 ”的认知,同时也反映了企业对于融合“互联网 ”的迫切心理。其实这些认知单独拿出来在某一个阶段也是成立的,可以作为企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悖论的形成往往是因为对事物认知的不够全面形成的,“互联网 ”的悖论则是因为越来越多的解读。其实多一些解读没有什么,怕的是这些解读让企业们走进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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