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推销公众号犯法吗

打电话推销公众号犯法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不违法。打电话推销公众号属于电话销售,它是以电话为主要沟通手段,电话销售通常为打电话进行主动销售的模式。借助网络、传真、短信、邮寄递送等辅助方式,通过专用电话营销号码,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直接联系,并运用公司自动化信息管理技术和专业化运行平台,完成公司产品的推介、咨询、报价、以及产品成交条件确认等主要营销过程的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冯绍峰告造谣其出轨营销号胜诉,小编认为营销号乱发这种是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营销号的存在让整个互联网的风气都变差了。最初的互联网是大家用来讨论某些话题而存在的空间,但是如今的互联网却成了乌烟瘴气的环境。大家在这里得不到有用的消息,但是却能看到各种造谣的帖子,这种现象让很多网友都觉得非常的厌烦。

有很多公众人物也经常会出现这种被造谣的现象,这种造谣其实特别的简单,一个营销号带头随便晒出一些模棱两可的图片和几句具有争议性的语言就很容易会引起一股风潮。随后就会有一些不明所以的普通网友开始讨论这件事情,随着营销号的节奏这种谣言将会被传播的漫天飞。而粉丝为了给自家的偶像澄清又会不断的发帖子,这样营销号的热度一下子就上来了。

所以营销号对于这种造谣的行为是乐此不疲的,对于他们而言随便的晒几张照片说几句话就能收获到非常可观的流量,这种钱简直是太好赚了。而且还有一些营销号是公司专门养着的,每当需要抹黑一个人或者捧红一个人的时候这些营销号就会在短时间内发布大量同样的内容,从而引发众人参与到讨论之中,这样很容易就会出现造势的现象。

而且还有一些营销号是在故意的爆料,他们想用这种方式去抹黑一个人的形象,可能是因为他们讨厌一个公众人物,也有可能是他们在拿钱办事。总而言之这些营销号的存在会让互联网变得越来越复杂,如果想要达到清朗效果的话有关部门首先就应该拿这些营销号开刀。只有让营销号不敢造谣不敢传谣,那么互联网才会回归到最初的样子,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这种杂乱的互联网现象。

有问题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了获取流量和广告断章取义“蹭热点”、散布虚假信息、炮制耸人听闻标题、侵权假冒、“黑公关”和大打色情“擦边球”的“号友们”,如今有了统一的“官方身份”——“网络恶意营销账号”

近日,国家网信办组织各地网信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网络恶意营销账号专项整治行动。在此背景下,微博结合自身实际公布了整治措施,重点清理以下内容:

第一类,引战类营销(自身为获取流量和关注,捕风捉影无限上纲,引导不同群体相互攻击的;为获取流量和利益,侵害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的); 第二类,违规采访类营销(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的情况下,自采自编原创发布时政新闻类信息的;以“欢迎曝料、提供线索”等方式集纳信息的);

第三类,谣言冒充类营销(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篡改历史事实,散布所谓“野史、秘闻”的;冒用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公众人物等名义发布信息的);

第四类,低俗类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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