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建议如下:
一、司法保障与司法保护相结合。招商引资需要“五湖四海请进来”,来者为客,迎客当需“扫院净屋”。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往往是地区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倡和依法保护“契约精神”更能让投资者放心、安心。
二、开门纳谏与出门建议相结合。要把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家在内等各方面的经营者请进来,虚心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特别是对涉诉信访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访诉求,须由一把手亲自接待,梳理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方案。
三、加强审管联动,进一步塑造营商服务新形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全面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强窗口从业人员作风整顿,加大纪检、宣传、督查等部门与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联动力度。
出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办事指南,推动各级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标准公布、受理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着力营造“清、亲、诺”营商服务良好环境。
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打造营商服务新格局。加快政务服务体系改革,以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为目标,建立“不打烊”智能服务体系,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尽量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跑腿。深化“一窗”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企业开办银行网点代办等创新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群众制度性办事成本。
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要求全面落实及时清理规范制度、及时报告公布制度,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台账定期报送制度、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制度。
强化政策解读,梳理涉企政策核心条款和落地流程图,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会同相关单位开展金融服务、税费减免、就业创业等涉企政策宣讲,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应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基于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点,兼顾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法律法规支撑体系。
一、是纵向加强顶层设计。在外商投资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和民法典等全局性法律框架的基础上,针对具体领域的痛点和堵点,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废立工作。
二、是横向增强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及时调整和清理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问题,对立法项目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进行全面清理,逐步构建起不同法律法规之间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三、是提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有关企业的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出台时机,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在立法过程中应重视来自基层的现实需求和意见,以市场需求和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增强法律法规的连贯性和可 *** 作性,兼顾立法目标与综合效益,注重与国际市场经济通行规则的衔接。
四、是营商环境相关法治手段保障改革应先行先试。在鼓励各地改革创新的同时,各级政府及时制定和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全国人大通过授权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等形式为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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