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的网络营销方式属于哪一种

上海梅林的网络营销方式属于哪一种,第1张

网站为主。

“梅林”是中国的民族食品品牌,创始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的前身上海梅林罐头食品厂成立于1930年7月,在其成立前的1929年即研制出了“梅林”的起家产品。

上海梅林的网络营销主要以网站为主,以相关网络媒介为辅。企业网站是一个根好的营销前台,能构建官方权威的信息源,将各种渠道获得的过网站进行整合 实现用户之间、用户和网站之间大规模交互。企业网站具有自主性性,功能具有相对稳定性,是其他网络营销手段和方法的基础。资源合作是独具特色营销手段,为了获得更好的网上推广效果,需要与供应商、经销商、客户网站、以及容、功能互补或者相关的企业建立资源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到利益共享的目的。有企业网站,便失去了很多积累网络营销资源的机会,没有资源,合作就无从谈起。资源合作形式包括交换链接、交换广告、内容合作、客户资源合作等。不足之处是网站的作用有时需要通过其他网络营销手段才能体现出来。

网络营销(On-lineMarketing或Cybermarketing)全称是网络直复营销,属于直复营销的一种形式,是企业营销实践与现代信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指企业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和手段而进行的各种营销活动(包括网络调研、网络新产品开发、网络促销、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的总称。

网络营销根据其实现的方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营销指企业利用一切计算机网络(包括Intranet企业内部网、EDI行业系统专线网及Internet国际互联网)进行的营销活动,而狭义的网络营销专指国际互联网络营销。国际互联网,全球最大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截止1998年2月,国际互联网已覆盖1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接着6万多个区域性网络、600万台以上的主机,拥有大约1.3亿用户,而且网络用戾还在以每月15%的速度增长。国际互联网正迅速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领域,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带来社会经济、人们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人类已开始步入网络化社会,愈来愈多的企业认识到国际互联网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作用,纷纷挤占这一科技制高点,并将之视为未来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

目前,在美国,有超过40%的企业在利用互联网开展营销业务;在北美、西欧和日本,自1995年以来加入互联网的企业以每月翻一番的速度增加;美国《财富》杂志统计的全球前500家公司几乎全都在网上开展营销业务。据美国国际电信联盟和国际数据公司统计,全球互联网上的交易额1996年为30亿美元,1997年为134亿美元,1998年为313亿元,预计1999年将达到710亿美元,2000年将突破2230亿美元,到2010年网络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重将达到42%。网络蕴藏市场无限,孕育商机万千,网络营销极具发展前景,必将成为21世纪企业营销的主流。

网络营销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

首先,网络媒介具有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无时间地域限制、无时间版面约束、内容详尽、多媒体传送、形象生动、双向交流、反馈迅速等特点,有利于提高企业营销信息传播的效率,增强企业营销信息传播的效果,降低企业营销信息传播的成本。

其次,网络营销无店面租金成本。且有实现产品直销,能帮助企业减轻库存压力,降低经营成本。

第三,国际互联网覆盖全球市场,通过它,企业可方便快捷地进入任何一国市场。尤其是世贸组织第二次部长会议决定在下次部长会议之前不对网络贸易征收关税,网络营销更为企业架起了一座通向国际市场的绿色通道。

第四,在网上,任何企业都不受自身规模的绝对限制,都能平等地获取世界各地的信息及平等地展示自己,这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极好的发展空间。利用互联网,中小企业只需花极小的成本,就可以迅速建立起自己的全球信息网和贸易网,将产品信息迅速传递到以前只有财力雄厚的大公司才能接触到市场中去,平等地与大型企业进行竞争。从这个角度看,网络营销为刚刚起步且面临强大竞争对手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武器。

第五,网络营销能使消费者拥有比传统营销更大的选择自由。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需求在全球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快速寻找满足品,并进行充分比较,有利于节省消费者的交易时间与交易成本。此外,互联网还可以帮助企业实现与消费者的一对一沟通,便于企业针对消费者的个别需要,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

当然,万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作为新兴营销方式,网络营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也存在着某些不足。例如:网络营销尤其是网络分销无法满足消费者个人社交的心理需要。无法使消费者以购物过程来显示自身社会地位、成就或支付能力等。尽管如此,网络营销作为21世纪的营销新方式势不可挡,将成为全球企业竞争的锐利武器。

我国网络营销的现状

在我国,网络营销起步较晚,直到1996年,才开始被我国企业尝试。据传媒报道:1996年山东青州农民李鸿儒首次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上花店",年销售收入达950万元,客户遍及全国各地,但公司没有一名推销员;1997年,江苏无锡小天鹅利用互联网向国际上8家大型洗衣机生产企业发布合作生产洗碗机的信息,并通过网上洽商,敲定阿里斯顿作为合作伙伴,签定合同2980万元;海尔集团1997年通过互联网将3000台冷藏冷冻冰箱远销爱尔兰,至1999年5月12日,该公司累计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11298次,接受并处理用户电子函件3600多封,访问人数由去年同期平均每天2300人次扩大到现在平均每天27000人次,并有20%的出口业务通过互联网实现。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不少商业企业也纷纷在网上开设虚拟商店,全国网上商店已达100家左右。目前,网络营销已开始被我国企业采用,各种网络调研、网络广告、网络分销、网络服务等网络营销活动,正异常活跃地介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氢国家信息中心有关统计数字表明,目前我国有8万余家企业已加入互联网,并涉及网络营销,其中以计算机行业、通讯行业、金融行业较为普遍,计算机行业占34%,通讯行业为23%,金融行业为11%,其他为32%。

1.网络营销不是孤立存在的

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营销活动不可能脱离一般营销环境而独立存在,在很多情况下,网络营销理论是传统营销理论在互联网环境中的应用和发展。

2.网络营销不等于网上销售

网络营销是为最终实现产品销售、提升品牌形象的目的而进行的活动,网上销售是网络营销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结果,但这并不是结果,因此网络营销本身并不等于网上销售。网络营销是进行产品或者品牌的的深度曝光。

3.网络营销不等于电子商务

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是一对紧密相关又具明显区别的概念,两者很容易造成混淆。电子商务的内涵很广,其核心是电子化交易,电子商务强调的是交易方式和交易过程的各个环节。网络营销的定义已经表明,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营销本身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商业交易过程,而是为促成电子化交易提供支持,因此是电子商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尤其是在交易发生前,网络营销发挥着主要的信息传递作用。

网络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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