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户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
(1)报考小学岗位(校医、音乐、美术学科除外)及幼教教师岗位,须具有东丽区户口;
(2)报考中学岗位(校医、音乐、美术学科除外)及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东丽区或市内六区户口;
(3)报考校医、音乐、美术、康复师、特殊教育学科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属地限制。非津生源报考须是未经派遣的2009年或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学历要求。
除幼教、校医、特教、康复师四个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均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市考生报考幼教、校医、康复师、特教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专业要求
(1)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是英语专业毕业,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须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2)报考汽修、机电、物流、信息、音乐、美术、体育、康复师、特教、幼教教师及校医岗位,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一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0年5月6日开始,可东丽人才网( http://www.tjdlrc.com )、东丽在线网( http://www.tjdl.net )、东丽教育信息网( http://www.tjdljy.net )及各大学就业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报名和交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东丽人才网或东丽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2日——5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照常办公。
2、报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鉴开中学(西门)学术报告厅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二线公安东丽分局旁,鉴开中学院内
联系电话:15222011510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z、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社会人员报考还应提交存档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和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非津生源报考还须提交空白就业协议书。本人不能到指定地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4、实行定向报名。中学、小学和幼教、特教、职教岗位间可以兼报,一人限报两个职位。
5、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达到1:2比例的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岗位笔试是否开考。未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6、报名及考务费用:60元/人。
四、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采取两级审核方式,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后,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考生,于2010年5月19日到东丽区鉴开中学学术报告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上午8:30—下午4:30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试讲。
1、笔试
笔试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面试程序组织实施。面试题本委托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命制。面试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3、试讲
试讲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聘请老师及各学科教师组成考官组,对考生试讲情况进行量化测评,以60分为合格线,分数未达到合格线者,取消资格。
六、体检
试讲合格人员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东丽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东丽人才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区教育局统一将《东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新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招聘工作情况报告、新聘用人员考察意见、体检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人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本公告由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0年5月6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