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很多创业公司或团队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创业者或股东要不要拿工资或者业绩提成。
这个问题的产生实际是混淆了作为股东的人和作为员工的人,是同一个人时,两种身份。要理清两者关系要注意到以下方面:
一、公司和全体股东都要认识和承认股东为公司提供劳动和管理服务的价值。股东作为投资人只要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其股东义务即告完成,股东为公司提供劳务是公司股东身份之外的义务,非当然义务,具有额外价值,应当得到承认和补偿。
二、股东身份受公司法规制,主要根据公司法,股东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确定股东应尽的义务;而作为公司经营管理者,其身份来自于其他股东的委托和公司聘用,两种身份背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三、本质上股东为公司工作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也应受到劳动法保护,并不因为其具有股东身份就不保护其在劳动法之下建立的劳动关系和应当享有的劳动者权利。从公司角度也应当履行对普通劳动者的各种义务,包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承担工伤责任等。
但是这个职务应该经由统一的hr流程,经过充分的竞争和公示获得。或者把这个岗位提升到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然后授权董事会直接定报酬。一定要注意以后的发展,现在是什么岗位更重要,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清这点,才好分析每一个局势变化。
可以。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严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或设立后合法取得股份,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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