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网上卖烟送货上门是否违法?
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40条第2款规定,除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烟厂)和批发企业(烟草公司)以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如果,持证人违反上述规定,通过QQ、微信、微博等公共网络平台出售烟草制品的,烟草专卖局将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44条第1项规定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体政策)第58条第7项等规定,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取消其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三年内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决定。
问题2、如果在网上宣传,送货上门现金交易是否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律)第22条等法律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因此,建议开展卷烟经营业务的经营者,千万不要通过公共网络媒体做烟草广告。如果,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7条第4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广告发布者,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问题3、通过电话点外卖形式送烟上门,现金交易是否违法?
烟草专卖法律对经营者在店内接单,并以外卖形式出售卷烟的行为尚未制定任何处罚规定。因此,“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送货上门应当不受法律限制。但建议经营者在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过程中不要出售,或携带50条(1万只)卷烟、雪茄烟。
注 明:此次解答,仅针对真品卷烟,不含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和走私卷烟。
烟草服务最大的特色,莫过于送货上门,服务到“家”。在城里,这个“家”就是大大小小的店铺。在农村,就是实实在在的家了。因为农村商店绝大多数开在家门口。笔者曾做过零售客户满意度调查,卷烟零售客户对烟草服务最满意的,就是送货上门。不可否认,送货上门解决了客户特别是老年零售户的后顾之忧,可谓“不出店门货送到,轻松零售无烦恼”。从烟草专卖管理角度看,送货到户也有效减少乱渠道进货行为,有利于市场监管和市场净化。但在接货过程中,由于一些细节问题没有引起客户注意,在零售户和送货员之间,时常存在着小误会、小纠纷,直接或间接影响客我关系。为此,笔者根据日常走访市场中听到看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践,给广大卷烟零售户朋友提个醒:接货不是简单地抱烟进店,还要注意这“四个问题”。01手机畅通,便于联系烟草送货离不开运输工具,也离不开通讯工具。有的店主认为,送货日期是固定的,商店是固定的,只要送货车停在门口就行了,无需打电话联系。但在现实中,由于受各种因素干扰,比如极端天气、路况、车况等,送货车无法抵达店门口,遇到这种情况,送货员就会提前打电话,联系客户,做好出店接货准备。还有一种情况:送货当日,店铺未开门或者店门开着,店主有事,未在经营场所。此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比如店主去田间干农活、回屋里做饭、串门子等等,这时,送货员就会打电话,确保送货到户,不至于拉回烟草公司,耽搁客户正常经营。 提醒送货工作很辛苦,风雨无阻送到户。送货当日店门开,手机随带要接听。及时联系不磨蹭,送货接货都轻松。02接货留意,谨防失窃现实中,由于路况不同,街道宽窄不一,有时送货车辆无法达到商店门口,需要客户出店接货。接货过程中,有的客户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趁店里无人看守,趁机盗窃卷烟或现钞。有这样一位客户,卖货之际,接到送货员电话,要她在十字路口一侧接货。为了及时接货,她让顾客在店里稍等三分钟。取货回来,顾客不见了。当时,她没有在意,到了晚上清点货架卷烟,发现一条软中华不翼而飞。通过调监控,大吃一惊。原来在她出店接货之际,顾客顺手牵羊,偷走了中华烟。“吃一堑,长一智”。从那以后,每次出店接货,她总要锁上门,以免再次失窃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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