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保险诈欺有哪些对策?

对待保险诈欺有哪些对策?,第1张

对待保险诈欺有以下对策:

1、加强保险反欺诈的宣传,让公众明白保险欺诈是一种犯罪。

2、保险公司应加强核保核赔,从源头上堵住保险欺诈的发生。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无论数额大小,骗保行为都需要高度警惕。

近日,银保监会也下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通知》,要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行业联防与执法协作为助力,全面协同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

3、保险行业应该联合采取反欺诈的行动,建立信息交换网络,让诈骗者无处藏身。

4、加强与其他行业的联手,特别是公、检、法的联手,狠狠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要加强保险法制建设,做到打击保险欺诈,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扩展资料

航延险成骗保高发险种

6月9日,南京市公安局破获一起航延险骗保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从2015年至今,通过虚构行程并购买航延险,3年间共理赔近900次,涉案资金高达300余万元,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久前,上海市同样宣布了一例航延险诈骗案的告破,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近年来,保险诈骗资金有小额化趋势,如车险、航延险、退货运费险等,对保险公司的反欺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将保险反欺诈进行到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航延险成骗保高发险种

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己的权益维护也越来越重视,所以很多时候都会选择购买一份保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保险行业也存在着很多欺骗,是需要去注意的。

一、买保险需要注意什么

因为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都逐渐提升,所以很多时候都会选择购买一份保险 来为自己提供一份保障,但是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也是有很多坑存在的,所以这就需要人们格外注意,首先自己一定要明确需要买一种保险,不可以听信卖保险人员的随便忽悠,而且在购买保险的时候 也要看清保险的各项条款,再购买之后也要保存好凭证。

二、保险行业怎么解决反欺诈 

因为现在保险行业发展的越来越好了,所以很多保险欺诈现象层出不穷,如果想要解决保险行业的欺诈问题,那么就需要国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一定要从法治的角度对保险欺诈的行为进行明确的治理,而且也应该成立相关的调查机构,因为这样能够提升市场上的监察力度,同时保险行业之间的信息和交流也是去需要维护的,因为如果不多加维护 就会导致信息泄露让欺诈的人找到漏洞。

三、买保险的好处有哪些

因为现在的人们遇到重大的病情或者是灾难的时候都束手无策,所以只能够通过买保险来为自己做好一份保障,因为保险能够让被保人在发生意外的时候替被保人分担一些,能够减少被保人的经济压力和负担,同时保险也能够很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用户提供无忧的负担,所以如果没有买保险的人可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保险,无论是医保还是重大疾病,对人们来说都是非常有用的。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中,全行业都要充分认识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重要意义,保险欺诈不仅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侵蚀保险机构效益,而且破坏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因此对今后的反保险欺诈工作,具体要求和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系统规划。反保险欺诈工作涉及行业内外的方方面面,各单位必须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反欺诈制度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保险机构要承担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反保险欺诈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控体系进行规划,从公司治理层面开始,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技术手段和优化资源配置。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联席会议和专业委员会等形式搭建反欺诈工作平台,提升反欺诈工作效能;学会要组织行业积极开展反保险欺诈的理论研究,探索反保险欺诈工作的规律。

二是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当前,保险欺诈案件多发、形式多样,应突出重点惩治的原则,将“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这些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保险欺诈行为列为反欺诈重点。监管部门应加大重大欺诈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对在案件管理和风险防范中有责任的,严格按照保监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险机构应以防范欺诈风险为导向,突出重点、积极配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欺诈,坚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内部发生的欺诈,要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及时完善内控制度,积极开展欺诈风险警示教育。行业协会应探索重点险种的承保、理赔信息共享机制,适时研究开发反欺诈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各单位要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推动反欺诈工作“三步走”:今年从夯实基础入手,建立体系、健全制度、加强宣传;明年将以信息共享、执法协作为重点,着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到2014年,初步建成“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欺诈工作体系。今年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反保险欺诈工作任务比较多,各单位一定要抓紧落实。

三是注重方法,务求实效。不同类型的欺诈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成因,各单位应加强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欺诈工作。治理机会型欺诈以预防为重点,保险机构应探索推行投保、索赔反欺诈提示等制度,行业组织应加大对消费者宣传教育力度,切实防止投机性的保险欺诈行为;治理职业型欺诈以打击为主,监管部门应加强行业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优化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上,要分清责任,层层落实,切忌走过场。对工作业绩突出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贻误工作良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积极探索,善于总结。反保险欺诈工作点多面广,各家公司、各个地区面临的反欺诈形势和任务各有不同。前一阶段,行业在健全反欺诈组织体系、强化区域合作、加强反欺诈技术运用和信息共享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下一阶段,我们要在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新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适用行业实际的反保险欺诈工作新机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zz/890245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2
下一篇 2023-04-2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