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险渠道滥觞于中国寿险业复业初期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业务(包括个人养老金和集体企业养老金)。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立了社会保险处,业务人员去单位团体销售。由此形成了类似一般企业的“大客户”销售的渠道。1998年,中保人寿保险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并成立团体保险部,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团险销售。2004年12月,团险市场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2003年至2007年,团险业务在团体年金业务的推动下获得大力发展。2008年至今,团险渠道顺应形势变化,积极开拓创新,保持稳定发展。团险渠道可谓是中国意义上的原汁原味的保险销售渠道。尽管在总的人身险保费中的占比还不到10%,但该渠道具有客户粘性、价格优势、可定制和产品匹配度高的特点。尤其是在今后养老经济日益发达的时代,该渠道与集团客户的年金业务配合发展,有可预见的增长空间。
2、代理渠道
团险渠道是针对“大客户”的渠道,显然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个体化的寿险需求。为了降低搜寻成本、匹配成本,提高市场形成的速度,代理渠道开始崛起。
中国寿险业的代理渠道实际上有两个起源。第一个起源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机构代理。
新中国成立后,取消了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直接在全国各地设立保险代理处。1950年代,这类保险代理处共计3300多个。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的同时,也恢复了保险代理展业的做法。代理机构包括银行、行业主管部门在内的兼业代理人和以乡镇代办所为主的专业代理人。机构代理的基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组织之间的交往和关系,是一种“本地优势”。这个脉络之后延伸出银保渠道,成为中国寿险业的第二大渠道。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保险这种传统的金融产品也已经开始融入互联网。目前保险产品线上销售有以下这几种形式。\x0d\x0a1、保险公司自己组建网站销售本公司的保险产品,现在国内的大部分保险公司,比如平安、国寿、泰康等保险公司都已经有自己的电商部门,进行保险产品的线上销售。\x0d\x0a2、具备保险销售资质的专业的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这样的平台大都是跟保险公司直接合作,在线销售各个保险公司的产品,并且可以根据客户需求专门向保险公司定制一些符合互联网人群需求的保险产品。\x0d\x0a3、非专业的保险销售平台,只是搭售一些保险产品。比如一些旅游网站搭售旅游保险,理财网站搭售一些寿险、理财险等。这种线上保险产品,大都是两种形式。一种是和保险公司对接,将保险公司的电商接口对接到自己的网站。另一种是跟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合作,通过跳转到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或者通过它提供的统一数据接口对接到保险公司的数据接口,实现保险产品的线上销售。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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