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办的电话.

问一下,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办的电话.,第1张

兰州城市学院办公电话号码表

西校区 培黎校区 西校区 培黎校区 西校区 培黎校区 西校区 培黎校区

一、党群部门 教学实践科 7601087 产业处办公室 7601092 体育系学工办 7602503

纪 委 7601115 教材设备科 7601085 离退休工作处 7601120 工艺美术系办公室 7601132

组织部部长 7601107 考试中心 7604851 老干科 7601165 工艺美术系学工办 7601352

组 织 部 7601143 教务文印室 7601075 档案馆馆长办公室 7601178 7601599 工艺美术系主任办公室 7612369

党 校 7601164 科技处处长 7616828 档案馆 7601079 7612186 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办公室 7601109

宣传部部长 7601149 科技处 7601256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7601159 音乐学院院长办公室 7615822

宣 传 部 7602889 财务处处长 7601131 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7612186 音乐学院办公室 7601127

宣 传 部 7601145 财务处副处长 7612622 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 7601078 音乐学院学工办 7602558

纪委副书记 7601115 财务科、结算科 7601080 7603595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7604780 教育学院办公室 7601133 8609036

机关党总支 7601108 资金科 7602685 7601748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 4919068 教育学院党总支 7602665 8651799

工会副主席 7601160 计划科 7601656 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学部 4919068 心理咨询室 7615382

工 会 7601147 4919093 培黎校区资金科 7602810 7602804 三、教学院系幼儿园 7601093

团委书记 7616838 4919449 后勤管理处处长 7601102 7601830 中文系办公室 7601140 城市经济与社会管理学院办公室 7601130 7601134

团 委 7601148 7601196 行政管理科 7601103 7601796 中文系学工办 7601385 城市经济与社会管理学院学工办 7602813

二、院行政部门 物业管理中心 7601098 4919040 古代小说戏剧研究所 7601392 培黎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7610816

院办主任 7601116 校园管护中心 7601100 甘肃方言研究所 7615652 培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7602517 4919069

学院办公室 7601072 7603446 饮食中心 7601101 7603773 外语系党总支书记 7601177 培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科 4919058

机要科(传真) 7601142 运输中心 7601097 7601785 外语系办公室 7601136 培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 4919448

文印室 7601073 校医院 7601094 4919046 外语系学工办 7601236 信息网络中心 7601269 4919053

收发室 7601021 计生办公室 7601076 数学系办公室 7601137 图书馆 7601129 4919099

人事处处长 7636926 锅炉房 7601095 4919043 数学系学工办 7601859 培黎校区图书馆 7616826

人事处副处长 7601074 电工值班室 7601096 4919049 培黎工程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7601299 培黎校区图书馆值班室 7616822

劳资社保科 7603589 驾培中心 7601055 培黎工程技术学院院长 7602192 学报编辑部 7601128

人事科、职改科 7601119 审计处 7601146 培黎工程技术学院办公室 7601138 四、其它

学生处处长 7601089 国际交流处 7601062 培黎工程技术学院学工办 7601286 实验中专校长 7666992 7616822

学生处副处长 7601091 4919104 项目办 7601667 化学系办公室 7601139 实验中专副书记 7666525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7601082 评建办公室 7601809 化学系学工办 7601401 实验中专副校长 7666693

学生公寓管理科 7601205 体 委 7601113 计算机科学教育系党总支副书记 7601339 实验中专办公室 7666882

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7601672 教学督导委员会 7601231 计算机科学教育系主任办公室 7601090 实验中专学生科 7662727

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7601010 高等教育研究所 7602859 计算机科学教育系副主任办公室 7601277 实验中专就业办 7666942

教务处处长 7601083 保卫处处长 7601135 计算机科学教育系办公室 7602331 校办工厂 7601171

教务处副处长 7601084 保卫处 7601081 计算机科学教育系学工办 7602331 农行 7601235

教务处副处长 7601106 国资处 7601399 7602637 现代传媒系 7601086

教务行政科 7601077 东校区管委会 8651799 现代传媒系学工办 7602380

教务科 7601581 7601710 产业处处长 7603626 体育系办公室 7601141 4919072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科学选材,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生。

一、领导机构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生招生计划为4600名,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充分发挥考生特长,并在培养阶段实现“因材施教”,我校按照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理信息类、生命化学类、地球科学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8个学科大类(具体包含专业见附件1)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选择相应的学科大类填报。

(一)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科学研究训练并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

(五)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六)中学阶段有连续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语的学习经历并外语成绩优异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我校将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也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大类选择

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专业大类选择填报,每个大类所含专业详见附件1,每个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大类填报,考生所选的专业大类将作为高考录取专业的填报依据。

(三)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3月2日9:00至3月16日18: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系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

(四)申请材料准备

1.完整填写《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2.有关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申请报告(学生本人亲笔撰写,主要对自身特长、学校专业认识和未来发展作说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

报名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封面)。

(五)申请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考生自行邮寄实名推荐信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亲自邮寄。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特快专递(EMS)于3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寄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请申请考生于4月底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或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查看材料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公示。

(二)考核时间、地点

6月14日,在兰州大学校园内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将按照学科大类分类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笔试+面试组成,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具体测试方案将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获奖的考生)可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免予考核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

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名单将在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选拔录取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学科大类中的专业。

七、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如有转专业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八、监督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附件1: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学科大类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招收考生科类 所属学院人文学科类 汉语言文学 文学 文科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2个专业) 文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广告学 文学哲学 哲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历史学基地班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 历史学民族学 法学外国语言类 英语 文学 外国语学院俄语 文学日语 文学德语 文学法语 文学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 法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教育学 教育学 教育学院法学 法学 法学院知识产权 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2个专业) 法学 管理学院管理学基地班 管理学 文理兼招管理学类(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5个专业) 管理学应用心理学 理学 教育学院经济学基地班 经济学 经济学院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4个专业) 经济学数理信息类 数学基地班 理学 理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 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安全 工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学通信工程 工学电子商务 工学教育技术学 理学 教育学院物理学基地班 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 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工学材料物理 工学材料化学 工学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 理学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学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工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 理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生命化学类 核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 理学 理科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化学类(含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功能材料4个专业) 理学、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3个专业) 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地球科学类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2个专业) 理学 理科 大气科学学院地理学基地班(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3个专业) 理学 资源环境学院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理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理学地理信息科学 理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工学环境科学 工学环境工程 工学地质资源类(含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 理学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理学土木工程 工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地质工程 工学医药类 临床医学 医学 理科 医学院麻醉学 医学医学影像学 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理学护理学 理学预防医学 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学口腔医学 医学药学 理学草业科学类 草业科学基地班 农学 理科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草业科学 农学农林经济管理 管理学

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准

附件2:

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萃英学院简介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基础学科领域国际领军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别在 北京大学 等19所大学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兰州大学作为实施该计划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学院,作为基础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试点平台,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学院设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进行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学院定位:是兰州大学探索本科生培养和管理模式国际化的荣誉学院是拔尖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的特区。

培养目标:国际视野、本土情怀、责任担当、广博知识、领军潜质、社会栋梁。

师资队伍:60%师资从校内和国内选聘,其余教师从国外知名大学聘请。

培养模式:按照国际通用的三或四学期制安排教学,实施导师制、小班授课,依托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实验平台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习、短期考察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

招生形式: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各15人人文萃英班20人。

毕业去向:选送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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