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营销的现状和前景

中国电力营销的现状和前景,第1张

中国电力工业发展现状分析

前言

一九九八年或许在我国的电力工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一年,电力工业终于从机制上摆脱了过去计划经济模式的约束,由政府职能部门脱胎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 国家电力公司。脱胎后的国家电力公司仍是我国电力工业的巨人,拥有国内总装机容量的60%和国内总售电量的77%(1997年总公司装机容量 153GW,售电量 766.9TWh,购电量 466.2TWh)。无论愿意或不愿意,国家电力公司将真正面对市场,必须以市场的眼光重新审视未来的发展战略。也在这一年,在多数行家曾断言电力得大发展,电力要先行的理念之下,电力却首次出现了几十年未遇的供大于求现象。事实上,我们国家的人均用电量实在太低,人均装机容量(0.2KW)还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与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极不相称(见表1),与我国在世界上的真实地位相去甚远。

我国的电力d性系数近二十年来一直小于1(平均0.88),而世界主要快速发展国家均远大于1,平均1.22,发达国家平均也在1.15。这种电力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却又导致目前电力供大于求的现象蕴涵着讽刺性的矛盾,矛盾的焦点集中反映在近几年的电价问题上。当前的电价状况、当前的电力需求疲软是矛盾积累的结果,而不是原因。所以,本文的力图站在经济学的立场上,同时站在电力用户即消费者的立场上,用经济分析的视角来扫描并展现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历程,同时也揭示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应引起充分注意的问题。

政府决策部门对电力行业存在的某些观念也是值得探讨的。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按市场经济规律正确处理电力需求与价格的关系,认为电是经济生活中的必需品,其需求量与经济发展有关,而与其价格关系不大。这种认识用经济学的语言说就是电的价格d性很小,通俗地说就是反正各行各业都要用那么多电,从大家身上多掏点钱也没关系。基于上述认识,才演绎出各种电价基金、集资政策和地方的各种价外加价行为。以市场的眼光并从价格层面上去探究近几年电力需求变化,或许能发现一些更为深层的原因。本文认为,上述观念在计划经济时期可以说是正确的(产品需求不取决于市场),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需求来源于市场),如果仍按上述认识决策,我们的电力工业迟早会被市场经济这支无形的手切割肢解。可见,市场经济的决策观念对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1.1 历史回顾 我国电力工业在四十九年的建设中得到了高速发展,并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年发电量从1949年43.1亿KWh增长到1997年的11342亿KWh,增长了263倍,平均年增长率12.3%。相应地,装机容量从1949年的185万KW发展到1997年的25424万KW,增长了137.4倍,平均年增长率10.8%。电力工业的详细发展历程见附表1、2及附图1、2。电力工业经历了几个代表性的发展时期。首先是1951年至1960年的高速发展时期,这期间装机容量平均年增长率为20.3%,发电量平均年增长率为28.8%,同期GDP的平均年增长率为8.5%。也就是说该时期电力工业的发展明显快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应的发电d性系数是3.4,装机d性系数是2.4。另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是1970年至1979年,这十年装机容量平均年增长率为12%,发电量平均年增长率为11.5%,同期GDP的平均年增长率为10.6%。相应的发电d性系数是1.08,装机d性系数是1.13,既电力工业略快于国民经济的增长。80年代以来,尽管电力工业发展比较平稳,速度还是比较快的,17年来发电量年平均年增长率为8.5%,装机平均年增长率也是8.5%。但是同期国民经济的发展却远快于电力工业。这个时期GDP的平均年增长率是10.5%,相应的发电及装机d性系数是0.81。尤其是1990年以后,发电d性系数一路下滑,从1991年的0.98逐年递减到1997年的0.58。1998年的发电d性估计将达改革开放以来的最低点0.28左右。这一趋势若不及时遏止,必将再度危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1.2发电环节构成

水火电比例

与现在相比,解放初期我国的电力工业几乎是从零起步。经过50年代及70年代两个高速发展期,我国电力工业已初具规模。到1978年,总发电量已达2566亿KWh,装机容量达5712万KW,分别相当于1997年的23%和22%,为改革开放后经济高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1978年之后20年,水电在总发电量中所占份额几乎未变,约为17%。但是,水电装机容量所占份额却有些变化,从1978年的30%逐步下降至1997年的23%。这一现象反映了一个事实,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加速,电力紧缺,电力投资有注重短期效益的倾向,倾向于水电用得多,建得少。由于我国目前水电资源开发仅完成14%,与世界平均水平22%相比还有很大潜力,所以水电装机份额下降更大程度上归于政策因素的导向。

机组出力

根据上述数据可以算出1978年时水电年平均出力2581KWh/KW,火电5321 KWh/KW。到1997年,相应的出力为3258 KWh/KW和4809 KWh/KW。前者火电出力较高,反映了当时电力紧缺;后者反映了电力紧张局面有所缓解,同时水电机组的利用率也在逐步提高。

在水、火电比例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衡量电力短缺的一个有效指标是单位装机年平均出力。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发达国家的单位装机出力是比较稳定的,平均为4315 KWh/KW。这个水平单位装机出力可以应付经济波动而不至于供不应求。高速发展国家的平均单位装机出力为4385 KWh/KW,体现了较小的超负荷发电余地。我国80年代以来的单位装机出力平均为4624 KWh/KW,说明存在较大的缺电现象。1997年我国单位装机出力为4461 KWh/KW。如果说这一年电力供需基本平衡的话,那么根据图1的显示,除了1979、1981、1991年,其它年份都是缺电的。严重缺电年份是在1987年,当年单位装机出力高达4857 KWh/KW。而这一年,全国估计高峰缺电30%左右,导致全行业的拉闸限电,用户“开三停四”。我们可以说单位装机出力4450 KWh/KW左右基本上是适合我国目前状况的供需平衡点指标,在这个指标水平上,电力部门既不超负荷发电,也不闲置装机容量。超负荷发电是有限度的,一是导致发电成本提高和大量使用小机组,二是发电机组不可能24小时满负荷运行。结果就是拉闸限电或抬高电价,限制用电需求,同时也丢失了发电收益。到了90年代,限制需求已是市场经济的大忌。抬高电价将遏制需求,电力部门或许短期可从中获益,但却损害了其长期利益。

核电

从1993年起中国有了核电。至1997年,核电装机容量为210万KW(浙江秦山30万KW,广东大亚湾2×90万KW),年发电量144.18亿KWh,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27%,单位装机年均出力6866 KWh/KW。超过火电机组年均出力的43%。目前在建的还有秦山二期2×60万KW、秦山三期2×70万KW、广东岭澳2?100万KW、江苏连云港2×100万KW,共计660万KW,预计2005年之前全部建成 机组容量构成 90年代以来装机容量增长的主力仍然是大机组。1990年25万KW以上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57%,到了1996年,这个比例已超过60%,同时1.2万KW以下机组容量比例已由15%下降至9%。但是,1.2至3万KW机组容量却有增长之势,这一现象反映了地方集资办电政策的影响。地方集资不同于股份投资,产权上各自为阵,必然以小规模投资居多。总体上看,1990年时2.5万KW以上机组容量占总容量的80%,到1996,这个比例已上升至85%以上,所以小机组发电问题不是近年来发电成本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或理由。

机组发电量构成

但是,由于地方集资办电,办电主体属地方管辖,使得小机组发电产生另一个问题,就是小机组与大机组抢发电量。多数大机组产权不属地方,投资收益也不归地方,因而在这场收益的较量中败下阵来。更为严重的是地方利用其管辖权,迫使用户接受小机组的高价电力,其政府行为与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背道而驰,同时侵犯了用户的消费权利。该问题比较严重的有广东、浙江等地。

根据统计资料,1990年以来,1.2万KW以下机组容量所占比例已下降了40%,但是这类机组发电量所占比例仅下降25%。同期其它机组容量所占比例上升了7%,但是发电量所占比例仅上升2%。这说明小机组比大机组相对出力更多。

小机组煤耗较高,经营效率也低,虽然他们对全国发电总成本影响不大,但是对电价的影响却是显著的,小机组电价具有示范行为,使大机组有向高电价看齐的倾向,巨大的利润空间提供了与地方政府达成某种默契、共同分享的机会。

目前在电力紧张局面已经缓解的情况下,国家正制定措施逐步停运部分小机组,其中国家电力公司1998年将停运110.6万KW,2000年前共停运681万KW,占公司目前总装机容量的8.76%。按此比例计算,估计2000年全国将停运小机组1135万KW。

国家逐步停运部分小机组的政策是十分正确的,其意义不完全在于降低发电成本,更重要的是为降低电价、促进需求增长扫清障碍,而且对环境保护也是十分有利的。目前该政策遇到的难题是如何清偿小机组的投资成本。其实只要国家下决心“丢卒保车”,完全可以让这些小机组提前报废,其损失由大机组电价与现行电价的巨大空间中取一小部分即可补偿。

电源分布

我国的电力消费主力集中在沿海地区以及华北、四川两大区域。其中山东、广东、江苏、辽宁、河北、河南、四川等七省用电量就占全国用电量的45%。就全国而言,由于资源、人口分布和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必然造成某些地区电力的供需缺口。根据图6的分析结果,电力相对富裕的省份依次为内蒙、山西、湖北、云南、广东等地。广东的情况比较特殊,该省相当一部分电力输送给香港,结果使本省电力并不富裕。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省今后必然要逐步加大从云南、贵州等省的购电比例。电力相对紧缺的省份依次为北京、天津、广西、浙江、辽宁、福建等地。北京由于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原因,目前的用电量50%需从外地购进。预料今后北京、天津等地的电力需求增长将更多地依赖山西、内蒙两地的供应。

我国水、火电装机容量的地理分布见图7、8。四川、湖北、湖南三省得益于长江流域丰富的水力资源,占踞了水电装机容量前三名。这三省水电装机分别占其装机总容量的47%、59%和54%。目前,长江流域水电装机占全国水电总装机的36%左右。我国南方另一较大流域是红水河流域,属于该流域的云南、贵州(部分)、广西、广东等省水电装机占全国水电总装机的26%,其中云南、广西水电装机均超过火电装机。

1.3 用电环节构成

产业构成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电力的发展与第二产业息息相关(二产主要包 括工业、建筑业),其用电构成见图9、10。直到1997年,二产的电力消费仍占全国电力总消费的73%。但 是,在未来的一些年里,这种状况将会迅速改变。其它产业(三产和一产)的用电量将高速增长。预计到 2014年前后,其它产业的用电量将与第二产业平分秋色,各占50%。

这里值得提出的是农业,在过去的20年里,农业用电所占比重下降是正常的,因为农业占GDP比重在下降。但是我国农业用电比重下降太快,超出了GDP比重下降速度,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反映农村用电增长远落后于其它行业。农村用电价格d性是比较大的,即农村对电价比较敏感。目前的农村电价极大地压抑了农村需求,原因主要在于农电管理体制,其次才是农村电网投资问题。国家计划未来三年投资3000亿元用于城乡电网改造,这对解放农村用电是个福音。其实,这也是着手农电体制改革的大好时机。农村是个潜在的大市场,由于农电价格d性较大,一旦电价合理,农村用电必将呈高速发展势态,不仅将高于工业用电增长,甚至在一段时期(中短期)内还可能超过二产用电增长(恢复性增长)。农电体制改革的思路应是建立一种市场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供电企业只能靠多卖电,快增长来获取更大收益。目前农电体制改革的思路倾向于改革供电中间层,最终建立由省级电力公司直接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减少供电环节的中间成本,但是仍不能有效约束地方垄断造成的低效率和高成本,所以并不是一个较圆满的改革方案。

用电构成

1985年至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售电量分别为302.7和766.9亿KWh,其电力销售构成见图11、12。我们注意到十二年间大工业用电比重下降了17%,反映了当前我国所处经济结构演变的历史阶段,今后这一趋势还将持续,最终大工业用电比重应降到30%以下。90年代以来趸售部分比例增长较快,这种是由于供电中间层近几年大幅增加所致,是供电环节的不正常现象。

1.4 电价1985年以前,我国电力工业是处于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垄断行业,该时期的电价政策比较明确,也比较稳定,即电价始终保持在高于工业品价格30%左右。

自1985年以后,随着电力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电价也相应产生了三阶段的变化。首先是1985至1989年期间,由于物价水平的增长,而全国的综合电价(国家统计局资料)几乎没有增长,使得真实电价(即工业可比电价)实际上是在走下降趋势(图13)。这期间的目录电价(原电力部资料)增长也仅是跟上全国物价水平而已,1989年达到我国电价水平的最低点,该年综合电价甚至还略低于工业品价格。第二个阶段是1989年至1993年,这期间目录电价开始逐年调整,并推动综合电价同步上涨。到1993年,综合电价实际上已超过工业品价格20%以上。第三阶段是以1993年国家出台三峡建设基金开始,此后各种依附在电价之上的基金、附加等加价行为推动综合电价快速上涨,仅四年间综合可比电价就上涨了50%,这部分加价成为目前电价过高的主要成份。事实上1993年以后可比目录电价几乎维持在1993年的水平上。从图13中我们看出,与1990年相比,1997年的综合电价涨幅高达72%,其中23%为目录电价上涨所致,49%为各种基金和价外加价所致。1985年以后每年的实际电价(现值)可通过图13A的数据换算得到。1993年之后,由于集资政策的影响,许多部门把手伸向电价,使得电价从供电环节开始层层加码。这些加价过程绝大部分没有在目录电价中体现出来。有些甚至没有在综合电价中体现出来,因此终端用户实际面对的电价究竟是多少,除了用户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现在仅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和1997年的目录电价做一些分析。图14是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目录电价及全国平均39.8%的其它加价部分的累计结果。这个结果看来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譬如现在的商业用电多数在0.8元/KWh左右。上述分析结果中农村电价(0.401元/KWh)差距较大,反映的仅是目前情况下应处的电价水平。根据报章统计,农村电价至少在0.9元/KWh以上。就全国而言,各地电价与综合电价的差距是比较大的,这当中电源结构分布有一定影响,但这种差距主要仍来源于各种加价的严重程度。就北京地区来说,价外加价的程度还算比较轻的。北京几年前居民电价0.164元KWh,非居民电价0.085元/KWh,现在居民电价0.36元/KWh,非居民电价0.589元/KWh,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居民实际电价上涨14%,非居民用户实际电价上涨264%。由于非居民、非普工业用户代表了居民以外其他中小用户平均电价,所以电价上涨幅度是十分可观的。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上述数据还仅是桌面上所看到的。对于绝大多数没有政府后盾的非居民用户来说,他们所承受的电费远不止0.589元/KWh,典型的情况是商业小用户电价一般在1至1.4元/KWh(中间收费层的理由是局部线路属自己投资,自己管理)。北京郊区农业排灌用电,用户实际支付多在0.8元/KWh左右,并非农业电价的0.291,更不是农业排灌电价的0.18元/KWh。据估计,北京地区中小用户实际支付的平均电价为0.7至0.9元/KWh。0.58元/KWh之后的电价加价部分多数被地方管理机构或配电中间层获得,这种情况在全国中小电力用户中具有普遍性。

利税情况

电力工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要保持电力工业的快速增长,就必须不断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当时劳动力价格低廉,生产投入当中资金的重要性就相对较强。国家为获得这笔发展资金,在电力行业中长期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1985年以前)就是使电价始终高于工业品价格30%左右。这种政策的实质含义是将其他行业的一部分利润抽取作为电力工业的超额利润。结果是显然的,事实上80年代以前,电力行业的收入利税率基本保持在50%左右。直到1985年利税率仍高达39.4%,而当年全国的工业利税率仅16.7%。丰厚的利润带来丰厚的资金。在上述时期内,国家对电力工业每年的新增投资大约占电力工业收入的15%,而全国工业的再投入水平是10.9%。50%的利税减15%的再投入还剩35%的实际利税(财政收入),同期全国实际利税平均为6.9%。我们可以看出该时期电力政策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国家把电力工业当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比如1983年,电力工业在工业总产值构成中占3.6%,但是它的利税却是工业利税总额的8.7%。电力工业成为国民经济利税大户的同时也就决定了它不可能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高利税政策客观上限制非工业需求)。从1952年到1983年,电力工业的发展速度在各主要行业当中名列第四(见图15)

1985年以后,随着电力工业投资体制的改革,国家对电力工业的利税政策也作了相应调整,其指导思想就是逐步放开电力工业,使之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进行自我投资,自我发展。这一时期,由于国家放弃了高额利税政策,就经济环境而言,本来对电力工业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然而遗憾的是国家在放权的同时忽视了对垄断行业固有动机的有效约束,使得这一时期电力行业的经营成本大幅提高(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垄断行业的通病),电价涨幅也未得到有效控制。我们以国家电力公司为例(图16)可看出其成本及利税走势。事实上整个电力行业的情况都与国家电力公司类似。

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1987年至1993年,该时期电价未随物价作大幅调整(图17),使得该时期工业可比电价平均下降了15%,与此相应,1989年至1993年国家电力公司的销售收益形成大幅增长势态,但是随后几年的大幅提价却使收益锐减(图18)。这一现象引出价格与收益、价格与经营观念的探讨,我们将在后面作进一步叙述。

1984至1988年工业可比电价有下降之势,这几年经济增长很快(GDP年平均增长12.1%),但这几年发电量增长相对缓慢(年平均增长9.2%),发电d性才0.76,然而这段时期正是我国近20年来最缺电时期,许多工厂都“开三停四”。该状况说明这段时期的发电d性是因为缺电而被压缩了,真实的发电d性应远大于0.76。缺电现象在1995年以前一直比较显著,因而发电d性一直被低估。这就给制定政策的人造成一种印象:一方面认为我国现阶段发电d性可以小于1,也就是说现在的电力发展速度可以支持经济的较快发展,另一方面认为既然电力缺乏d性,也就是说用户总得用电,那么从用户身上多筹点资金搞建设也不致于影响电力需求。这是导致多家办电和后期集资政策的认识基础。现实情况是近几年高电价政策取代了“开三停四”,人们由用不到电转变成不敢用电,才有了1998年电力在低平衡下的供大于求。可见电力的需求d性实际上是比较大的,集资政策在对待需求反映的判断上是不成功的。

1.5 成本构成

上面谈到电力行业经营成本大幅提高,其具体的成本构成见图19。从1985年到1997年,单位电量的真实成本上涨了114%,其中发电成本上涨116%,所有其它成本上涨108%。图中购电成本反映的是国家电力公司之外其它发电部门的发电成本。事实上1993年以后国家电力公司购电转售部分几乎不赢利(图18),1997年该部分甚至亏损10.33亿元(现值)。1985年以后,由于推行市场经济,生产力水平提高很快,生产资料的真实成本上涨很小。90至97年仅上涨3%,85至90年甚至还略有下降。这期间资金成本(利率水平)大概在10%,同期全社会劳动力成本上涨108%。根据全社会资金成本与劳动力成本之比约为7:3的关系估算,这个时期全社会的生产成本上涨幅度应为40%左右。

另外,电力工业的燃料价格在此期间上涨46%,与社会生产成本相加为86%。这个数据意味着电力工业生产成本应该上涨86%,然而实际上涨了114%,比预期高出30%。因此,从整体上看,我们可以说1985年以后整个电力工业的生产成本控制是做得不好的。

电力市场营销是供电企业经营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市场营销处于电力市场最前沿,是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对电力市场营销的研究可以为供电企业更好地建立与消费者的关系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对供电企业进入完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市场需要为目的的新阶段,建立相应的营销战略进行理论上和策略上的探讨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供电企业电力市场营销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供电企业电力市场营销思考全文如下:

【摘 要】 随着最近几年我国电力行业的改革及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电力市场进入了以市场需求,及以满足用户的需要为导向的一个崭新阶段。对于我国的电力企业来说,不论是从市场竞争的要求还是改革的方向来看,都要求电力企业的营销管理者们以新的观念来研究电力市场营销,从而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和建立合理的规则来满足电力市场的需求。

【关键字】 电力市场市场营销思考

电力市场营销是指电力企业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以安全供电为前提,以满足市场电力需求为目的,通过一系列的市场营销活动,向消费者提供所需电力产品以及相关服务,以便达到在竞争激烈的电力市场中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得经济利润的目标。通常,电力市场营销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实现电能的安全有效输送,完成电能的使用和获得经济利润。电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获得生存和一定的发展,电力营销的目标能否实现,均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使用电力与否和是否增大电力的使用量。所以以增供扩销为中心展开的市场营销工作成为电力企业的营销重点。

增供扩销的核心一定是面向市场和消费者的,通过准确适时观察变幻莫测的市场环境,从而及时地调整和做出正确积极的市场营销策略。增供扩销要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电能和产品相关满意的服务,要能够快捷、方便、安全、环保地将电能输送到消费者手中,重要的是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实现企业的各项目标任务。总之,企业电力市场营销应当囊括电力企业的全部业务活动,包括电力市场的分析、电力产品的开发、客户市场选定、电力业务的定价、电力的输送、客户业务的受理、业务的增供扩销以及产品客服服务等。

1、电力营销工作的现状

市场营销管理意识淡薄我们必须高度认识电力营销是电力企业的核心业务,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市场营销的需求,电力产品销售困难、供电服务质量差、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完全适应电力需求的增加,这些都制约着电力销售,使得电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形成了电能需求量大但供应不足和电力企业销售困难同时并存的矛盾性电力市场。因此必须完成从生产管理为主到市场营销管理为主的转变,转变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营销管理机制与信息化不相适应信息化的主要特点是方便、快捷、高效,其基本要求是信息处理标准化、统一化。而目前用电业务流程都是在传统用电营销体制下制定的,程序复杂,环节太多,与当前电力营销信息化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加之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现有用电客户的一些营业档案和基础资料不全,直接导致一些业务传票无法正常传递,有关信息也无法得到共享。

2、我国电力市场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2.1营销服务方面的问题

现阶段电力公司存在个别职工,没有意识到当代经济的发展趋势,尤其是那些企业老职工,他们往往不愿意从电力垄断者的地位中清醒过来,仍然对电力消费者持僵硬的态度,办事效率较低,在工作上表现出很高的惰性,不为消费者的利益着想,甚至给公司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国内大多数电力企业将大笔资金投入到先进的供电设备上,在营销上的花费却少之又少,针对营销策略的相关研究更是匮乏,这种状况根本无法使企业在电力营销环节发挥作用。此外,现有的电力服务手段比较单一。多数企业鲜于结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在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方式上做文章而是仅仅停留在“微笑服务”的层面上,这种服务方式根本达不到广大用电客户对供电企业的要求。

2.2销售渠道方面的问题

销售渠道狭窄指的是由电力企业将电力资源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如家庭用户、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等等。电力销售公司通常是通过变配电设备和公共电网向居民用户输送提供电能通过客户专用输变配电设备和公共输配电设备向组织机构型的用户输送提供电能(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等)。此种销售模式往往导致,最终消费者只能购买所在地附件的供电分公司等电力机构的电力。纵观整个销售渠道,期间不存在外来电力销售商,销售渠道极为狭窄。配电网在我国的输配电网络中是比较薄弱的环节。在某些农村的配电设备和小城市的配电网络中,配电变压器存在容量较低,老化较严重,稳定性较差,耗能较高,输电半径偏大,输电线路陈旧的问题。这使得在电力营销中,配电网问题成为电力供应的瓶颈。一些城市的电力用户得不到配电的有效输送、公司有电不能送出的现象经常发生。

3、对策建议

3.1电力企业的服务策略

电力企业要做到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就要真正的做到全心全力的为客户着想,为客户排忧解难,让客户感到用电的可靠、快捷、清洁、方便及安全。电力企业营销部门的员工要走到广大客户中去实际了解客户的用电情况,以便及时做好用电咨询服务以及用电安全知识的推广普及工作。完善消费者电力需求的管理同样是衡量电力企业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当面对客户提出的用电申请后,电力营销人员应该做到主动上门服务,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竭诚为客户提供经济、合理的用电方案,并协助客户算好经济帐,也就是说要提供从设计到施工的一条龙服务。

通过指派某变电站或线路的相关责任人,由其负责组织并完成这一线路或变电站的相关检修工作。这样做的目的是能够将停电时间尽量的缩短,从而将成本降低。责任人必须要全面掌握变电站、该条线路相关用户的用电情况以及设备线路的运行情况,工作上能够科学合理的施工,周密地安排各项工作,以达到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促进电力销售的目的,进而使企业既能够实现经济效益,又使得社会的经济效益得到开发。

3.2销售渠道策略

这一模式要求将电力公司划分为一家电网公司与多家供电公司。不同区域有不同的供电公司,并且每家供电公司对本区域内的供电实行垄断式经营,区域内电网公司则主要负责该区域内电力供给的调度运行,其首先从发电公司购买电力,然后向区域内的供电公司趸售,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以电力买卖合同的形式来确定。这种限制性趸售模式使得该电网公司成为对应电网覆盖区域内各个供电公司唯一的垄断电力供应商,同样是发电公司唯一的垄断购电商。

伴随着用电服务机构的增多,这种模式下,需要撤销在特定区域垄断经营的供电公司,其所辖电网全部移交给该区域内的电网公司。用电服务机构经营电力趸售或零售,他们服务对象和服务区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他们彼此之间有非常激烈的竞争,以争夺更多的客户,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其中,由经营趸售的服务机构向较大的电力用户提供供电需求,有时发电公司也会直接供电。

参考文献

[1]张国宝,欧新黔.国家电力公司传达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9,12(4):51-53.

?俳?缌企业加快发展。 关键词:电力企业改革优质服务促进发展 随着电力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电网公司的新体制运营以及打破垄断、多家争雄的竞争态势,决定了电力企业必须面向市场,深化改革,强化服务,牢固树立以发展为主线,优质服务为宗旨的管理理念,以崭新的服务面貌,树立起崭新的企业形象,从而去赢得市场,促进发展。当前,如何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电力服务目前的现状及如何解决面临的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优质服务的现实意义 1.优质服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竞争不再仅仅是产品质量的竞争,更是服务质量的竞争,可以提供优质服务的企业将比竞争对手拥有更迅猛的增长势头和更强大的获利能力。从服务入手,就是确立了符合现代促销规律的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营销战略。优质服务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的共识。电力做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更应抢先一步树立以优质服务抢占市场的先进理念。 2.优质服务是电力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电力行业作为集垄断性、公益性和服务性于一体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虽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但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社会发展是电力企业的宗旨和使命,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标准。 3.优质服务是维护稳定和保证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带动了电力需求的强劲增长,电力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电网安全运行形势也变得相当严峻。通过优质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电力供应,减少供求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通过优质服务,降低电网事故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降低企业成本,保证企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当前电力行业服务的现状及问题 长期以来,供电部门奉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行业宗旨,立足搞好服务,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电能。但从严格意义来讲,我们现在的服务还是单纯的、被动的,尚未进入全方位、多层次的主动服务阶段。许多问题都是有用户想到、发现并找上门来才去处理的,电力行业缺乏主动意识,有相当部分职工认为企业开展的优质服务活动是上级布置的,是领导者要求做的,没有认识到服务与企业的生存相关,未成为自觉行动。这种被动服务的思想是供电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被动型供电服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观念滞后,患难与共意识不强。供电企业在长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下,形成了发展靠国家、效益靠政策、管理靠行政手段的意识,职工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对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和电力生产的特殊规律缺乏全面系统的认识。“皇帝女儿不愁嫁”、“用户求我、我不求人”等优越感还在相当一部分职工的头脑中存在。职工对当前供电形势认识不清,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风险估计不足,企业内部大部分职工未受到待岗、下岗、工资减少等冲击,直接经济利益未受损失,侥幸心理仍然存在,缺乏紧迫感、危机感。 2.对优质服务的认识存在局限性。过去由于对职工的优质服务教育重视不够,以致职工对供电服务的深刻内涵认识不清。相当一部分职工未能从企业的生存发展、从企业经营战略的高度去充分认识优质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多数职工未弄清优质服务的深刻内涵,仅片面地从其外延,如服务态度、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去理解,而未能从服务内容、质量等方面去考虑。多数职工对优质服务的目的不明确,领导叫怎么做就怎么做,完成任务就行,缺乏主动性、创造性的服务,致使服务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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