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遵守法制和守则。出名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践踏道德底线,敬畏法律应是最基本的要求。一位公众人物在社会中获得的成绩和利益越多,就越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其中之一,就是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一味去迎合青少年的叛逆心理,更不能践踏法律的红线.偶像不等同于名和利,成为偶像更不能为所欲为!
3.要保持文化先进性,不仅是文化工作者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义务。一方面,对腐朽文化、落后文化,我们要敢于亮剑、坚决抵制。另一方面,我们更要自觉用先进文化引导公众、引领时代。只有让我们的文艺作品不断从高原迈向高峰,让更多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吸引青年人的注意,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进而在全社会形成不断提高的文化素质基准线和更加深厚的文化底蕴,才能真正发挥文化的塑人功能,让没落的腐朽文化无所遁形。对社会和学校来说,在关心青年人用语和思想的同时,也要关心青年人的生活和心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真正为青年人排忧解难,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热心人,引导青年人积极向上,在服务与奋斗中实现自我价值,彻底远离“丧文化”的侵蚀。
文化广义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指社会意识形态和组织结构。作为营销学里的文化营销指的是企业(或组织)以文化为主体进行营销的行为方式。
强调企业中的社会文化与企业文化,而非产品与市场努力从文化的角度、人的地位来考虑和检验公司的经营方针。
其构思运作步骤一般是:
总览文化态势;
观察文化变化;
捕捉文化观念;
创造文化趋势;
扩展文化外延;
形成文化创意。 问题
文化营销不是喊口号不是玩花拳绣腿。它不止是一个形式的问题而更是一个内容的问题;它不是企业心血来潮时的一时冲动;它不是东施效颦,也不是邯郸学步;它更不是猪鼻子插葱—装象,也不是老头子参军—假积极。企业在文化营销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关系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是内容的体现,二者辩证统一。企业在文化营销时往往只重视形式忽略了内容。有的企业只注重产品的包装不重视产品的质量;有的企业在文化建设中只提出一些口号实际中并不执行;有的企业只知道做广告做宣传,只重视企业视觉识别系统(VI设计),不强调企业理念(MI)和企业行为(BI)建设,造成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结果。
系统观点
企业的文化营销是一个整体,一个有机的系统。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我们不能断章取义,只抓一点不及其余,而要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文化营销的前提和基础,企业没有良好的健康的全面的文化建设,文化营销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企业分析和识别不同环境的文化特点是文化营销的中间环节和纽带,在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只有对不同环境的文化进行分析才能制定出科学的文化营销组合策略;制定文化营销组合策略是前两者的必然结果。企业在进行文化营销时往往忽视了前两者,只重视了文化营销组合策略的运用,结果是收效甚微。
在实施文化营销过程中应该注意:
1人性化。即符合、满足人的精神需求。
2个性化。即要有企业自己的声音。
3社会性。即充分挖掘社会文化资源并回归社会。
4生动性。即营销技术要灵活、创新、形象、易传播。
5公益性。即营销活动必须对社会公众有益。将文化有机融进营销,就像将钻石镶进白金戒指,形成1+1>2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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