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双十一”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发送营销短信,你如何看待这一举措?

电商平台“双十一”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发送营销短信,你如何看待这一举措?,第1张

我认为这一举措是非常合适的。因为我们突然间发现一个问题,每次当有一些大促活动的时候,总是会有各个天猫淘宝店铺的商家给自己发短信,发某某店铺,他们的优惠活动,优惠力度的这种营销短信。这个在有的时候,是真的让很多人都非常烦恼的一点。也是让很多人都反感的一点,因为这些营销短信会大量的发送进来。有的时候不是只发一条,是发好多条会冲击着手机的短信页面。给人的观感和体验感非常不好,所以电商平台在双十一的时候不能够,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就发送各种短信,我认为这一措施真的非常合适的。能减少消费者们很多的烦恼。

我们在淘宝或者是天猫等电商平台上面购购物就会有我们的记录有我们的电话号码,利用这个电话号码,各个商家一到各种优惠促销的时候,就开始发短信轰炸。这种其实在另一方面,也是不利于消费者们的隐私权的。而大量的发短信来轰炸消费者,真的让消费者的观感非常不好。短信页面冲击着,全部都是各个商家促销的短信,这种垃圾的广告短信太多。可能在有些时候,会把真正的,有用的短信给掩盖掉。当消费者们去寻找有用的短信的时候,还得很费劲,把这些垃圾广告短信给删掉。所以我认为这一举措是非常合适的,能帮消费者减去很多烦恼,也能够帮消费者除去很多麻烦。

可能一到有大促活动的时候只要自己购买过某些东西,然后这些商家就仿佛要提醒自己囤货一样,开始发短信宣传。这个有的时候,是真的能够引起很多人的反感。所以这样的措施,我认为还是很好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面提升消费者的体验。

优惠券的本质是电商的一种营销手段,通过不同的优惠券额度设置,让不同的用户享受不同的优惠,以刺激用户购买或消费。为避免刷券行为,可从以下几点考虑:1. 优惠券库存设置做活动一定是有预算的,既然优惠券属于补贴型活动的一种,所以需将优惠补贴的部分考虑在预算之内,根据具体预算,设置优惠券合理库存。不可未设置可领取优惠券的上限库存,不仅会超出活动预算,更会给刷手可乘之机,做好内部数量控制。2. 个人领取上限设置同一设备,同一账号,同一优惠券设置最高个人领取上限。例如:很多电商平台,为吸引新用户,推出使用优惠券后可0.1分钱或1分钱购买商品,那么就需限制只能新客户购买且每位新用户个人领取上限设定为1。3、限用条件和使用方法的限定 如优惠券是指定特定用户使用。那么在优惠券的限用条件中需说明只能由哪些用户领取和使用。还需在使用方法中说明针对特定用户在领取和使用优惠券上的方式方法。避免在限用条件和使用方法上出现漏洞。4、人工的风险控制定期排查平台的用户进行交易情况,防止用户与商户恶意套取优惠券。因为优惠券是由平台承担的,比如在滴滴还进行红包补贴时,需要防止司机好友间“恶意刷单”。这时候需要对两个人手机号、IP地址进行定位,并设置力度大的惩罚机制。5、技术手段规避 平台系统根据优惠券活动可开发问题订单功能。对用户使用优惠券次数进行限制,出现同一登陆账号、同一支付账号、同一收件人,同一手机号多个订单可视为问题订单,进入问题订单板块,进行复审,防止含有多个账号的用户使用优惠券。当然,作弊和反作弊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当反作弊措施较少时,作弊机会就会多,随着反作弊投入增加,作弊的机会就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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