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保险公司营销主管每天都在思考,通过哪种途径才能让客户相信和购买保险,保险销售的困境应该如何突破。保险营销的突破口就是如何化解或彻底解决客户信任问题、如何让客户有保险意识并愿意消费,如何解决后续服务问题。
保险营销创新,目前国内存在多种不同模式,比较有名的有两种:
一种是保险超市,如大童保险在主要中心城市开展保险超市销售理念,让代理的各家保险公司产品像超市物品一样,任由客户选购。当然也会配备理财经理帮助挑选,通过对比各家保险公司产品责任和价格,选出符合自己的保险产品组合,但会给后期保全和理赔带来较大不便。
另一种是保险加盟店,也是“肯德基”或“麦当劳”模式,在居民小区或主要街道开门面店,雇佣代理人驻点经营,一个加盟店可以为整个小区服务。而加盟店的代理人因为营业点的固定,会放弃短利行为,维护保险公司品牌和自己形象。同样,小区居民天天看到这个门面店,比起巧舌如簧、衣冠楚楚的跑街代理人,更愿意相信加盟店,这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念,同时也可以做到保险销售标准化、简捷化。
但保险毕竟不是日常用品,不需要每日消耗,很多保险产品都是从生保到死,加上很多人虽然认可保险但还不能充分了解保险,通过亲戚或朋友购买一份后就认为足够,不再购买。而加盟门面店一开,房租、水费、电费、卫生费外加人员工资,获取的佣金收入远不够各种费用开支,最后只有关门大吉或“打肿脸充胖子”进行勉强维持。
保险营销的变革之根本就是创新出可持续的销售模式。据报道,太平洋、平安和新华人寿保险代理人自己在小区内开设了永久性服务门面店。调研发现,如果某小区的代理人为另外一家公司服务,这个门面店也就改换成这家公司的装饰,很多小区保险销售点是“城头变幻大王旗”。中国人寿和泰康人寿乡村服务点经营模式也取得成效,由公司提供整套销售和管理方案,包括人员管理、广告宣传、经营场地、运作流程和资金成本,但乡村服务点较高的费用支出让这两家公司对于乡村服务点准入门槛也不断提高。考虑到保险消费意识和服务问题,我们就会发现,保险销售远非简单的去开店经营就可以的。
保险销售第一个要解决的是需求问题,解决需求问题就是创新销售模式,建立一种新型门面店模式。
第一,要求创新加盟店要借势发力增加保险销售信任。借势发力要求保险门面店不能单靠自己建或依赖保险代理人去建,而是要借势。现在我国在乡镇或社区的机关单位很多,如乡镇政府、区、村委会、文化站、电力单位、农村银行等等。通过与乡镇的机关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业务开展后利润分成,同时也可以把部分原单位人员辅导成为保险代理人。如果与机关单位难以合作,可以尝试与小型商场或超市联系合作。通过成熟的网络可以迅速在各乡村机构设立保险销售点,借势形成全面覆盖,还可以借机扩大保险销售队伍。
第二,要求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保险认可度。就是有固定区域、固定地点、固定人员、固定培训、固定产品搭配。
所谓间接渠道是指通过与外部合作的途径进行保险产品的营销的,即保险公司负责产品开发和资本运营方面,保险产品的销售则交由专业的中介机构来完成。它与制造业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相类似,是将“分工”理念引入保险公司的营销活动。这是保险市场发育与发展的趋势,在国外也已经有了广泛的实践。在成熟的保险市场,其主体由三部分组成: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与客户。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为保险公司推销保险的代理;为投保人充当顾问的保险经纪;接受保险公司或投保人委托,对保险标的进行勘验、鉴定、估损及理算的公估。在整个保险行业上,保险公司、代理与经纪公司、公估公司三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各司其职。保险公司的业务重点在精算、保险产品开发、保险资金管理、资产增值方面;而中介机构则主要把精力集中在保险产品营销、公司员工素质建设、客户网络建立等方面。据有关资料表明,在保险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60%以上的财险业务以及40%的寿险业务是通过中介机构来完成的。在间接营销渠道模式下,保险公司不再直接对客户销售产品,而将这一部分业务交给了中介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处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它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信息来往、保险业务交易的桥梁和纽带,因此,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能力和信誉就显得尤为重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只有取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双方的信任,保险公司才能放心的将业务交给他,被保险人也才能放心地投保。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来说,它分担了保险公司的部分业务,要从保险公司处收取手续费,分享保险风险转移前端环节和保险风险发生处理环节的专业服务利益;对保险公司来说,一方面能降低营销成本,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其他的领域;另一方面,可以将公司的精力更多地集中于风险处置及资产管理方面,以便提高来源于这两大领域的收益。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存在还有利于保险公司拓宽销售渠道,增加业务来源;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保险公司扬长避短,向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而保险公司的高效运转和健康发展,也会给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由此可见,间接渠道的存在和发展需要一大批合格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15年年底,中国人寿财险推出了“299元,3年后你的婚礼上将拥有1万朵玫瑰”的“恋爱保险”。这份“恋爱保险”是中国人寿财险专为年轻客户群设计开发的一款创新型保险产品。这份保险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10年内任意一天,投保人与指定心上人登记结婚,即可获得1万朵玫瑰花。同时在3年的保险期内,投保人还将得到1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这份保险面向网络销售,只依托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线上销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恋爱保险”还对在校大学生提供优惠100元的活动,这份保险在校园内的受欢迎程度还挺高,年轻人对这种既划算又浪漫的事应该都挺感兴趣的。2016年3月,太平财产保险和去哪儿网合作推出的“结婚险”引爆微信朋友圈,保费为299元,3年后与指定被保人结婚,凭结婚证可领取5999元现金。本产品为被保险人提供爱情保障,同时享有个人意外伤害10万元的保障。在网页上填上投保人和被保人的姓名、身份z号、手机号就可以投保。保险条款也很简单,投保人与被保人均未婚,每对情侣仅限购买一份,理赔金的保险期间为生效日期的第3年至第10年,与指定被保人结婚,凭结婚证领取现金;意外身故责任保障期间为购买日后的1年内,1年内,被保人身故或伤残,可获得赔付10万元。[1]
性质
恋爱保险
恋爱保险
多位购买了中国人寿财险“恋爱险”的用户表示,购买后在中国人寿官网上查询,“恋爱险”均显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赠送的一万朵玫瑰花则显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婚礼玫瑰花费用扩展条款”。也就是说,恋爱险实际卖的是人身意外险,赠送玫瑰花仅为主险以外的附加险。
客服人员表示,“结婚险,也可以说就是一种人身意外险。只不过在获得人身意外险的同时,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恋爱结婚,就可以多得到一笔奖金。”也就是说,该结婚险其实也是人身意外险,如结婚能获得5999元现金,也是主险的附加险。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