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效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传销的确会让人不要亲情,友情,甚至爱情~~~严重的说就是"六亲不认"哪种.
传销其实也就是直销,根据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3号公布的《传销管理办法》规定,所谓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对于当时来说,国家是充许传销经营活动的,但是由于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邪教、帮会和迷信、流氓等活动严重背离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影响我国社会的稳定,利用传销吸收党政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经商等。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于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内容是:一、传销经营活动不符合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形成的传销活动。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禁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可见传销经营活动已属被明令禁止的行为。
传销属于违法行为,根据《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规定,对于传销和近期出现的网络传销等变相传销活动,各地要对影响面广、规模大、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号,吊执照,退钱款”等强有力措施,彻查彻办。
因为他们都是文盲,要不就误认为营销是销售,要不就说是传销,这都是愚昧的表先,营销是广泛的学科,营销学包含营销管理,营销策划,销售,调研等等等。而不是单只哪方面,传销也不是说就一定没有实物的,例如:安利,安利公司大多人都知道他是直销,但直销和传销的感念是一样的,直销只是合法的传销罢了,而直销只是营销当中的一个销售渠道的方法,所以传销也不过是一种营销手段了。对待不懂的人就要用知识去告诉他们。
呵呵 在常规的营销理论当中是不存在传销的,传销没有合法的 除非是宗教正确的说应该是直销,
直销来源与国外,是以产品为基础通过人和人之间的传播推广而形成的一种销售模式,起特点是1、减少库存2、减少传播费用{广告费用}3、家少营销人员成本指出{工资}4、使用人际网络{快速而有效}
但直销的寿命是由产品决定的{好的产品}
我国直销做的很不错的产品有如下几个
1、安利
2、雅芳
3、自然美
4、无限极等
5、还有很多
直销的前提是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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