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系统用电检查计划怎么制定

电力营销系统用电检查计划怎么制定,第1张

篇一: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局各部门、供电所:

为了规范电力市场,规范用电检查工作管理,提高用电管理水平,严历打击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保障我县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全县人民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陕西省打击盗窃电能违法行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由公司营销科统一组织、调度局的用电检查工作,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和各供电所配合进行,人员主要由供电所用电检查人员组成。

二、检查程序要求(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1、用电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用电检查资质,而且持有有效的用电检查证件,每次检查小组人员不少于2人。

2、用电检查程序必须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进行。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定《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3、检查工作完成后,由营销部向主管领导汇报总结。

三、检查纪律

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2、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的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

3、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

四、用电检查工作安排

1、各供电所应根据不同季节的用电特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用电客户,结合线损管理状况,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辖区内的自主用电检查活动,以防范窃电和违章用电为主要目的,制定相应的用电检查计划方式并安排好人员,至少每月进行检查一次,用电检查的行业范围和客户群由供电所自行安排。各供电所的计划安排要每月提前上报营销科备案,各种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2、局营销科结合县域范围内社会经济状况,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抽调局相关部门人员和供电所人员对重要客户、重点嫌疑对象采取突击检查或夜间检查活动。营销科结合供电所用电检查计划,监督检查供电所的用电检查工作,并对用电检查工作进行考核。

五、职责分工

1、营销科具体负责用电检查的总体安排布置,督促检查工作总结和每月用电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用电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2、安监科负责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领导,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3、营销科负责督促用电检查计划的落实及工作协调。

4、各供电所负责组织实施,并明确一名兼职专管理员,负责工作记录、档案整理、填报报表及资料管理。

六、具体要求

1、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的检查,年度到户检查率100%,主要检查其安全性,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此项工作由各供电所实施,安监科配合检查。

2、315KVA以上配变用户检查到户率100%,此项工作由营销科配合供电所完成。

3、10KV线损超标的路别,夜查每月不少于3次,其他路别每月不少于1次。综合配变超9%的台区,月度夜查不少于3次。

4、各供电所的每月用电检查计划必须在实施之前上报营销科。

七、用电检查总结、汇报

每季度用电检查工作完成后,营销科要进行工作总结,并向用电检查主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

篇二:2014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司(局)属各供电所:

为了确保2014年各类设备可靠、经济运行,深入有序地开展用电检查工作、有力地打击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规范用电秩序,切实为市场开拓增供增效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2014年度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一、2014年用电检查的工作重点

一一般性检查

1.认真、及时核对客户基本情况,其内容应包括客户户名、地址、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容量、变比等,主要管理单位、联系人、电话、受电电源、设备编号、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供用电合同、主要设备参数(如:变压器容量、互感器变比等);电容器的安装和投运容量变化情况;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和容量的变化情况;生产班次、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连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

5.检查客户 *** 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6.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

8.检查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调度通讯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9.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

10.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

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12.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完好性;

13.检查客户变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14.检查客户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

15.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6.对零度客户进行抽检,核实用电情况;

17.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它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18.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

19.检查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20.法律规定的其它检查。

二专项检查

1.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2.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3.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4.营业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基础用电信息、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专项检查;

5.各供电所要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活动;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专项检查;

6.营销部定期对供电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定期对供电所的用电客户的业扩报装用电的程序和处理时限进行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对新装客户现场专项检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及下发整改通知书;开展对欠电费客户催收程序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的检查,确保我公司(局)2014年电费的全部回收;

7.专项检查是否按程序及相关规定在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时通知用电客户,并做好了解释、宣传工作。

二、检查周期

1.对所有大工业客户、直供客户、小水电并网客户定期在春季、秋季进行全面检查两次;不定期三次;

2.对低压非居民客户、动力客户集中年检查不少于两次;

3.对居民照明客户根据各配变台区线损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集中检查年不少于一次。

三、用电检查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电力法》所赋予的职责;

2.检查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

3.用电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用电检查必须持有相关领导签发的《用电检查工作单》;

5.现场检查中必须做好《用电检查现场工作记录》;

6.用电检查过程中严禁出现“通风报信”等情况。

四、落实措施

1.各所要根据公司(局)下发的用电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单位年度、季度、月的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2.要建立完善用电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工作方案;

3.每季度对用电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中进行分析总结,用电检查工作纳入季、年度考核;

4.在本年度12月10日前总结上报用电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篇三:电力二00四年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一、用电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用电检查程序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二、定期检查周期:

1、对所有专变企业通过春季、秋季安全检查进行全面检查两次;

2、对低压非居民客户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今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3、对居民照明客户根据各配变台区线损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

三、定期检查的内容:

1、核对客户基本情况,其内容应包括客户户名、地址、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容量、变比等,主要管理单位、联系人、电话、受电电源、设备编号、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供用电合同、主要设备参数(如:变压器容量、互感器变比等);电容器的安装和投运容量变化情况;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和容量的变化情况;生产班次、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连锁装置的可*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

5、检查客户 *** 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6、检查供用电合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

8、检查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调度通讯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9、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

10、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

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12、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完好性;

13、检查客户变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14、检查客户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

15、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6、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它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17、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

18、法律规定的其它检查。

四、专项检查:

1、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的应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2、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3、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检查;

4、营业性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改造、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农村和城区内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见抄、检查;

5、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检查;

6、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7、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用电客户的业扩报装用电的程序和处理时限进行稽查和考核;

8、协助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对欠电费客户进行停电、催收,确保本局二00四年电费的全部回收;

9、按规定的时间对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通知重要用电客户,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篇四:县供电公司2014年用电检查计划工作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公司用电检查工作,确保2014年用电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用电检查基础管理档案,按照公司2014年工作整体要求,依据《**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办法》、《重庆市**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2014年用电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客户安全用电管理

1.1-4月开展春季客户安全检查,以专线、专变客户防雷专项检查为重点,检查客户用电设备的防雷安全完好性。主要检查内容有接地系统、避雷针、避雷器等设备定期预防性试验检查。

2.9-10月开展秋季客户安全检查,以检查专变客户的设备预防性试验为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变压器、开关、继电保护装置等一、二次设备的定期预防性试验。

3.节假日、大型政治活动等特殊巡查,确保客户供电。重点巡查清理曾经发生过超级跳闸事故的客户、重要客户、政治中心,重要场所和易燃易爆客户用电。

4.6月份和12月份各开展一次客户保安电源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用户是否有双电源和备用电源,检查客户发电机等备用电源联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客户事故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的发生,同时检查供用电合同和自备电源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以及合同、协议内容是否完善,补充完善合同相关条款。 5.加强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重点检查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检查客户变电站是否有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持证上岗,电值班人员是否有资格接受调度命令。进一步健全大客户电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6.强化了客户安全用电管理,特别是高危客户的安全用管理,做好高危户客户配置的应急保安电源管理工作,帮助客户完善事故停电应急预案,全面提升了高危客户停电应急处理能力。

二、加大反窃电、违章力度,建立反窃电、违章常态机制

1.每月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用电检查活动。根据各供电所的管理范围,按照以下检查周期规定定期开展用电检查工作:(1)高压专线供电客户,每3个月至少检查一次,对重要客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安全检查次数;(2)高压非专线客户,每6个月至少检查一次;(3)低压非居民供电客户,每12个月至少抽查一次;(4)低压供电居民客户,每年按不低于百分之三的户数比例抽查,。

2.每月不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检查活动,并建立常态机制。根据线损和举报不定期开展反窃电和违章检查,营销部用电检查专责每月开展用电检查和到所检查各供电所用电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不得少于3次,各供电所每月开展用电检查不得少于3次。

3.7月至9月和11-12月开展夏、冬季反窃电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高耗能用户、餐馆、娱乐场所、发生过窃电行为的用户和偏远不易检查的用户等。

4.开展线损和专变客户数据分析活动,建立专变客户数据统计表,每月对专变客户的电量、电价、功率因数等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加大反窃电、违章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窃电是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案例的打击情况,提高群众依法用电的意识,为反窃电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减少查处窃电时发生冲突的机会。

6.开展用电检查人员反窃电技能培训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用电检查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业务技能。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用电检查档案

1.结合营销系统现代化建设,完成营销系统用电检查模块的上线工作,在开展定期检查的同时对客户的相关信息档案进行维护。

2.进一步完善高危及重要客户安全用电运行档案,建立高危、重要客户安全隐患档案,做到“一患一档”。

重庆怡和物资集团是重庆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民营企业集团,于2001年1月组建。集团经营范围包括金属材料、普通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及车辆、化工原料、建筑材料、橡胶制品、百货、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仓储、信息服务及技术咨询,集团具有自营进出口权,已基本形成集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服务、零配件供应、信息服务,钢材等生产资料销售,机电产品生产、开发、出口为一体的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性集团。

重庆怡和物资集团由核心层企业重庆怡和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紧密层企业重庆汽贸(含重庆江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怡和泰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汽贸(含四川江铃汽车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四川天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杭州维大力起重工具有限公司等7家全资、控股公司组成。集团总资产7800万元。集团与大型冶金、汽车、机械、机电、化工等生产企业结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了稳定可靠的资源基地、销售渠道和网络。

通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集团形成了较完整的市场营销系统、市场服务系统和产品开发系统。集团在西部三地投资兴建的四位一体的汽车展销服务中心,借鉴国外企业先进经验,严格管理,规范 *** 作,凭借自身的实力和优质服务,在中国西部地区汽车销售市场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集团是江铃汽车集团江铃汽车和陆风汽车在西南地区的总代理,代理区域有四川、重庆、贵州、西藏,是代理区域唯一严格按照“福特模式”代理销售江铃 汽车的经销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重庆怡和物资集团现有员工480人,80%以上的员工拥有较高学历和中高有技术职称,平均年龄32岁,员工队伍朝气蓬勃,具有广阔的发展潜质。

联系方式:重庆渝北区龙溪镇红锦大道561号

邮编:401147

电话:89181671

传真:8918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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