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绑卡广告宣传和实际不符合,违法吗

银行绑卡广告宣传和实际不符合,违法吗,第1张

违法的。

根据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新《广告法》要求,投资理财类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应当客观反映投资理财产品或者服务的重要特性、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和文字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

广告中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等极限词用语。一旦违规,将面临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们经常会在生活当中见到很多的活动,比如说银行,移动公司,房产商等等为了出售自己的产品都会举办一些吸引顾客的活动,这种行为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在举办活动的时候产生了虚假宣传,甚至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就是涉嫌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了,并且从长远来看,就算你欺骗消费者成功了一次,那么消费者在被欺骗之后再也不会到这家商店进行消费,那么最后到底是谁倒霉呢?这样大家应该也是心里有数的吧。

在今年的5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一个通报,通报了平安银行与第三方合作电话销售实物产品业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其中平安银行xyk中心与第三方合作电销实物产品业务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1.向消费者不实宣传,声称从平安银行购买产品可由其他银行等机构回收并且兑换现金。这个活动是由电销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承诺我国很多的相关机构都可以回收纪念币或兑换现金,但当消费者真的按照电销人员的说法前往上述机构进行兑换时,却被当地的这些机构告知根本就没有这类服务,甚至他们都从来没有没有听说过有这种活动的开展,这就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

2.是向消费者变相承诺收益、夸大产品收益。据调查,平安银行通过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等手段,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但是其具体收益的情形根本就不像他们当时承诺的那么多,甚至连一半都达不到;

3.以“赠品”或“免费”等名义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以“答谢客户”“免费签收产品”“赠品”等名义进行销售,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免费产品,实则需要付费等等违规行为,目前平安银行相关负责人已被银保监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进行控制和调查。

相信我们很多网友应该都有这种线管事情发生过,最初的时候声称有免费产品进行赠送,但是到地之后却被告知消费不满几千元是不进行赠送的等等欺诈行为,这些行为都是严格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也希望我国的检查机构对这些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的调查,以尽可能杜绝这些现象再度发生。

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开展营销宣传活动不得有的情形。

1、虚假、欺诈、隐瞒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或者隐瞒限制条件等,对过往业绩或者产品收益进行夸大表述。

3、利用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审核或者备案程序,误导金融消费者认为金融管理部门已对该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提供保证。

4、其他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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