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止经营哪些动物、动物产品?

我国禁止经营哪些动物、动物产品?,第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经营以下动物、动物产品:(1)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2)疫区内易感染的;(3)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4)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5)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6)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停止野生动物养殖,也就是停止野生动物的捕杀和食用,大家都知道新冠肺炎疫情搞得全球都有,这可绝对不是偶然事件,是人类破坏自然环境的一个必然结果。停止养殖野生动物,不但是在保护野生动物,保持生态平衡,也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自然界中的致病微生物很多,有些只是暂时没有侵犯到人类而已。早些叫停,早点受益。

停止野生动物养殖,不仅保护动物,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新冠疫情从年初到现在还没有消退的迹象,现如今已经席卷全球。新冠病毒并不是新生病毒,这种病毒已经在自然界中存在好多年。经过科学家的研究比对发现,新冠病毒在野生动物体内就有,只不过是可以和这些野生动物和平共处,从未感染过人类而已。现如今这些病毒也在发展,也在改革,开始侵犯人类,但是对人类就不那么友好,会让人发生肺炎,而且非常严重,甚至致命。

虽然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已经不在野外生存,但是也会携带一些病毒或者是细菌,这些从未感染过人类的细菌或者病毒,对人类的健康都是一个威胁,还不如尽早规避这些风险。禁食禁养野生动物,有效避免了致病菌与人类接触。所以目前国家对野生动物养殖这一块也比较关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不让类似新冠病毒的疫情再次发生,需要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

国家林草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已经明确对64种野生动物禁食管理,其中包括竹鼠、果子狸、豪猪等45种野生动物,将于今年年底前引导停止养殖野生动物。这是自今年2月份全国人大出台禁食野生动物相关决定以来,国家主管部门首次明确划出禁养的野生动物物种范围。

《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对竹鼠、果子狸、豪猪、王锦蛇、草兔、东北兔、蒙古兔等45种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引导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

另外,对刺猬、猪獾、豚鼠、海狸鼠、蓝孔雀、中华蟾蜍、眼镜蛇等19种野生动物,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实用性目的的养殖活动,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也就是说以后吃野生动物,就是违法的了。

地球不仅是人类的家,也是野生动物的家,人类的文明就在于保护地球,而不是霸占地球。只有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共有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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