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手段
市场营销在特定阶段是有效地销售保险服务、快速扩展市场份额的 *** 作性手段。保险公司经营的最终目标在于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其关键在于有效地销售自己的保险服务。在居民整体保险知识比较缺乏、保险意识较弱、保险公司产品趋同性特征明显的情况下,力量强大的市场营销手段对于有效地销售保险服务、快速扩展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在这个阶段,恰当的市场营销策略对于催醒公众的保险意识、彰显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吸引潜在客户成效尤为显著。一个最具说服力的例子是: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进入上海市场之初,为了迅速打开市场局面,扩大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入了全新的寿险个人营销方式,组建了4千多人的营销队伍,短期内就取得了奇效。1994年上海寿险新签保单77万份,其中友邦公司就占了70万份,人保、太保、平安“三巨头”仅占了7万份,给上海乃至全国寿险营销业和传统营销观念带来了强烈震撼,迫使其它公司不得不纷纷效仿。
战略性途径
市场营销是保险公司塑造良好企业形象的战略性途径。市场营销通过市场需求分析、目标市场定位、产品结构优化、销售渠道畅通、顾客服务优质等序列环节和促销、广告、公益性活动等系列策略,不仅可以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而且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传播美誉度,久而久之,就塑造了公司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公众的信赖和支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良好的企业形象、公众的信赖和支持就是品牌,就是核心竞争力。
策略性措施
市场营销是挖掘保险的潜在需求,开辟新的成长空间的策略性措施。同发达国家“无所不保”的保险体系相比,我国还有不小差距,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2002年我国商业保险保费收入为3053亿元,据预测,到2005年,我国保费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尽管有着“中国是地球上最后一块最大的尚未开发的市场”的说法,但我国保险业的竞争仍异常激烈,呈现出相对供过于求的局面。此中反映出来的一个问题是,在保险有效需求方面存在激烈竞争的同时,尚有相当部分的潜在需求未能转化为有效需求。因此,谁能够开发潜在需求,谁就能够开辟新的成长空间,赢得公司的快速发展。与传统的营销手段相比,市场营销不仅更注重系统的、综合性手段的运用,而且更能有利于挖掘潜在需求,延伸企业的触角,从而扩张业务量。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营销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能够更充分地了解市场和客户的信息,因而更有利于细分和准确定位市场,创新和个性化其产品和服务,提升其竞争力。额外的一个收获是,信息非对称性的降低,有助于防止保险销售中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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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式以直销为主,即代理人与客户接触销售,另外还有银行保险等,柜面也办理业务,但基本没有人自己到保险公司办理的。
保险公司流传一句话,没有后来者,只有后来居上者。业绩,增员做的好,你就是强者,否则,就什么也别说了。 你能增员,能做业绩,能为上级主管创造效益,你就受重视。
现在寿险业务保监会监管比较严格,对客户没有大范围欺骗性。
扩展资料
保险销售是将保险产品功能充分向销售对象进行说明,并引导销售对象与保险机构达成保险合同的一种行为。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
业务员和客户聊天的时候哪些话题不需要聊太多关于技术和理论的话题,需要的是今天的新闻呀、天气呀等话题。因此,业务员在日常的时候必须多读些有关经济、销售方面的书籍、杂志,尤其必须每天阅读报纸,了解国家、社会消息、新闻大事,这往往是最好的话题,这样我们在拜访客户时才不会被看成孤陋寡闻、见识浅薄。
保险销售员提供相关的资讯服务 。一般来讲,保险公司通过媒体主要宣传企业形象等信息,而具体的险种方面的信息需要借助于保险营销员等具体人员来完成。顾客无法完全了解保险性质,更难以理解保险的有关术语,顾客需要一对一的说明保险条款内容。应该说,个人提供的资讯服务比保险公司提供的资讯服务更为直接、详尽和有效。 风险规划与管理服务 :
1、帮助顾客识别风险
A、帮助顾客识别家庭风险。
B、帮助企业识别风险。
2、帮助顾客选择风险防范措施
A、帮助顾客做好家庭财务计划。
B、帮助企业进行风险防范。
参考资料:保险销售-百度百科
1、团险直销渠道团险渠道滥觞于中国寿险业复业初期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业务(包括个人养老金和集体企业养老金)。当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立了社会保险处,业务人员去单位团体销售。由此形成了类似一般企业的“大客户”销售的渠道。1998年,中保人寿保险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并成立团体保险部,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团险销售。2004年12月,团险市场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2003年至2007年,团险业务在团体年金业务的推动下获得大力发展。2008年至今,团险渠道顺应形势变化,积极开拓创新,保持稳定发展。团险渠道可谓是中国意义上的原汁原味的保险销售渠道。尽管在总的人身险保费中的占比还不到10%,但该渠道具有客户粘性、价格优势、可定制和产品匹配度高的特点。尤其是在今后养老经济日益发达的时代,该渠道与集团客户的年金业务配合发展,有可预见的增长空间。
2、代理渠道
团险渠道是针对“大客户”的渠道,显然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个体化的寿险需求。为了降低搜寻成本、匹配成本,提高市场形成的速度,代理渠道开始崛起。
中国寿险业的代理渠道实际上有两个起源。第一个起源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机构代理。
新中国成立后,取消了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直接在全国各地设立保险代理处。1950年代,这类保险代理处共计3300多个。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的同时,也恢复了保险代理展业的做法。代理机构包括银行、行业主管部门在内的兼业代理人和以乡镇代办所为主的专业代理人。机构代理的基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组织之间的交往和关系,是一种“本地优势”。这个脉络之后延伸出银保渠道,成为中国寿险业的第二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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