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
银行对公业务营销提升困难1.直接融资工具的多样化对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营销提出了更多挑战。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是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的单位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弥补间接融资的不足,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以及筹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大等优点。直接融资工具影响了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总量和结构,导致贷款增长速度减慢,总量减少。2.优质
客户资源的流失使商业银行对公业务营销难度加大。许多优质大客户逐渐摆脱对银行的依赖,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为企业融资,对银行的对公业务影响逐步显现。大型客户融资需求的分离、规模的缩小、同业竞争的加剧等现象,必然导致银行收益率的降低,对公业务的营销难度随之加大。在当前
存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各家银行存款增长普遍较为乏力,并且高成本的结构性存款占比较高,面对不利局面,农商银行抓实抓牢低成本存款尤其是对公存款营销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认清拓展过程中的难点并予以克服,稳扎稳打、实事求是地抓好对公存款组织工作成为摆在农商人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一、临时性对公存款占比高。对公存款营销工作不理想,数量有限的对公存款客户也以临时性存款居多。农商银行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依靠临时性存款省时省力、成效快,但存在存款不稳定、流动性管理难度高等弊端。抓好对公存款营销工作需要细致入微、持之以恒地做足功课,不仅要抓客户数量,更要提升存款质量。要扎实开展好分岗管户和全员营销工作,营销人员要做到老客户心中有数、目标客户心中有谱,借助各类专项营销活动的契机,做好精准对接,提高客户忠诚度;要因地制宜开展“接地气、有新意、有回报”的营销活动,做到营销活动不仅仅是为了一时热闹,而是为了全方位带动存款增长。加大有效对公存款客户营销力度要多措并举,尤其要持续维护攻关系统性客户,通过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实现批量获客、辐射营销,建立持久稳定的良好客户关系,提升优质对公存款占比。二、部分业务功能弱于他行。一是企业网银客户体验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转账限额普遍较低,在易用性上也与大行存在一定差距,业务办理效率低,客户的部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二是部分贷款需求难以满足,农商银行很难争取市政项目衍生出的存款,因前期资金投入较大,他行往往通过提供贷款的方式争取该类存款,农商银行受制于贷款用途、贷款规模等,无法提供贷款也就难以营销到相应的对公存款。三是结算渠道受限,农商银行之前对对公存款客户营销力度不足,部分客户被他行先入为主,已在他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只能在农商银行设立其他类型账户,随着资金管理的不断规范,大部分资金必须回归基本存款账户,存入农商银行的资金规模相对较低;相当一部分企业客户及其交易方的账户都开立在他行,客户间行内转账方便、快捷、省手续费且交易时间不受限,企业在农商银行开户的意愿不强。四是部分农商银行未畅通VIP渠道,优质对公客户在农商银行无法享受到在他行可体验到的VIP待遇,到农商银行办理业务的次数少。对此,农商银行要练好内功,尽快补齐产品和服务短板,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做好核心系统、电子银行的优化升级工作,提升企业网银的客户体验度和便利度,有条件的要开发移动端网银等产品,方便客户进行资金 *** 作,增强客户黏性;对他行产品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尽快建立VIP渠道,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对优质对公存款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政策导向影响对公存款份额。一是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规范工作的逐步深入,农商银行财政类对公存款份额进一步下降,尤其是财政相关的投资公司受政策影响将存量存款也逐步转移到他行。二是部分政府机构受审计和专项检查影响,无法新开立账户,或开立账户需为国有银行,对农商银行对公存款营销工作影响较大。三是国家电网、烟草公司等优质企业客户,存款存放工作受上级机构约束,存款在月末必须统一归集到固定银行,否则将会被处罚。对此,省联社、农商银行高管层要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营销力度,特别是对垂直部门进行自上而下的系统性公关,方便农商银行营销人员有效对接下属单位,争取低成本存款;要加强高层对话,发挥好农商银行的网点和人员优势,把一些支农、扶贫、社保类资金项目存放到农商银行。(山东莱芜农商银行业务发展部郭迎春)
对公贷款又称银行对公业务。
银行对公业务包括企业电子银行、单位存款业务、信贷业务、机构业务、国际业务、委托性住房金融、资金清算、中间业务、资产推介、基金托管等等,通俗点说就是“对单位的业务”。
银行内部最基本的部门就是储蓄、会计和信贷。会计可以说是信贷的后台和服务部门,信贷是单位的存款和贷款业务,有点像一般公司的销售部门,而这些单位与银行发生的所有业务往来则都是通过会计部门实现的。 具体来说,对公业务是以企业法人、单位等客户为主体,围绕公存账户开展各类支票、汇兑、贷款等业务。
扩展资料:
银行对公业务风险有以下五点:
1、我国商业银行对银行贷款风险的认识不充分。他们过分看重规模,而对资产质量认识不充分。
2、贷款比重过高。贷款占银行资产的75%左右,而国外一般不超过50%。
3、贷款集中度过高。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贷款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或者是上市公司、垄断企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80%左右集中在国有企业,但其创造的产值只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30%,企业转轨建制过程中的“母体裂变”、“金蝉脱壳”、破产倒闭等逃债行为,增大了银行信用风险。
4、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我国商业银行大量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与发展。尽管近年来,国家给予了核销、剥离和债转股等一系列政策,不良贷款也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不良贷款前清后增的现象仍比较普遍。
5、贷款的“三查”制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风险责任机制不健全,权、责、利不对称,盲目下达贷款指标、抵押贷款不规范、银行难以执行抵押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对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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