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估该如何撰写报告
项目评估是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由第三方(国家、银行或有关机构)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方法、参数和条例等,从项目(或企业)、国民经济、社会的角度出发,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生产条件、产品市场需求、工程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分析和论证,进而判断其是否可行的一个评估过程。
项目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1)项目与企业概况的评估。
2)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评估。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要求。
3)项目市场需求分析。主要分析项目所产出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现状及产品服务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等。
4)项目生产规模的确定。在必要性评估与市场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厂址情况、资金筹措能力、技术管理水平和最佳生产规模。
5)项目建设生产条件评估。综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如规模经济等),主要评估项目的建设条件能否满足正常实施的需要,生产条件能否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6)项目工程与技术评估。主要评估工程项目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7)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分析与评价项目对环境影响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程度及种类,审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方案、措施的可行性及环保投资费用的保证程度以及经济合理性。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投资估算与资金评估主要估算项目总投资额(包括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投资与建设期利息等),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筹措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9)财务效益分析。基本数据的选定是否可靠,主要财务效益指标的计算及参数选取是否正确;推荐的方案是否是“最佳方案”。
10)国民经济效益评价。在财务经济效益评估的基础上,重点对费用和效益的范围及其数值的调整是否正确进行核查。
11)社会效益评估。对促进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改善生产力布局,增加出口替代能力,带来的经济利益和劳动就业效果,提高国家、部门或地方的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效益和影响等进行评估。
12)项目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其敏感度和概率分析,项目风险的预防措施及处置方案。
13)项目总评估。在上述基础上,得出项目评估的结论,并提出相应的问题和建议。在现实评估中,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类别等对上述内容加以调整。
项目评估的程序(1)明确评估对象、制定评估计划。明确评估对象,即要确定具体的评估项目,并根据其特点、性质,确定在评估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制定计划是开展项目评估的准备阶段。项目评估部门在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就要组织评估小组,明确人员分工,确定项目负责人,并根据项目性质、特点、评估内容和时间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2)现场调查和搜集资料。现场调查和搜集资料是项目评估的重要工作阶段。它主要是搜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数据资料和对一些重要的数据资料进行重新搜集。当然,现场调查和资料的搜集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在搜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数据资料的可靠性、准确性。
(3)审查分析。审查分析是对拟建项目的评估向广度、深度发展的工作阶段。进行审查分析,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查项目的必要性。从宏观上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审查项目是否属于重复建设、盲目发展等。
2)审查拟建项目的规模和生产条件。
3)审查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建设条件。主要是对工艺、设备选择、建筑地点、施工条件和投资来源进行审查,弄清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在技术上是否先进可行。
4)审查财务效益、国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各项效益指标进行逐项落实和计算。
(4)编写评估报告。编写评估报告是对拟建项目在完成上述各方面审查的基础上,根据调查研究和审查分析的结果,提出决策建议的综合性文件。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开工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总局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便民和高效。
(1)申请与受理。建设单位按照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项目概况。
②周围环境现状。
③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④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⑤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⑥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⑦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分别按照环保总局公布的内容、格式编制或填报。
依法需要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字版一式8份,电子版一式2份。
③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1份。
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环保总局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①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
③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环保总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环保总局在政府网站(网址:)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除外。
(2)组织评审及听证。环保总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环保总局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分别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环保总局主要从下列方面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
①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依法需要征得有关机关同意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取得该机关同意。
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者要求。
③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
⑤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
⑥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环保总局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公开听证结果,说明对有关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3)公示。环保总局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
(4)批准。符合上述审查条件的,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保总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环保总局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5)公告审批结果。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环保总局重新审核。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环保总局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保总局从下列方面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重新审核:
①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有无变化。
②原审批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有无变化。
若上述两方面均未发生变化,环保总局作出予以核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对审批或重新审核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需要进行听证、专家评审和技术评估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资产评估程序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方式等业务基本事项及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工作配合和协助等事项进行了了解和沟通,并对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决定承接评估业务。
(二)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评估机构在决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评估计划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内容,制订评估计划,评估计划报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向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提供搜集资料清单,搜集资产评估所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查询有关媒体,获取宏观经济、行业资讯、行业竞争状况等价值评估所需资料和数据。并对取得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整理。
(六)评定估算
对搜集到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执行评定估算程序后,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
完成上述评估程序后,出具评估报告,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
在提交评估报告后,按照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工作底稿进行整理,与评估报告一起及时形成评估档案。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的项目项目评估报告怎样写全部的内容,包括:企业的项目项目评估报告怎样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是怎样的、资产评估的基本程序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