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城区中小学校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具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
(5)曾被开除学籍的。
5本次为校园招聘,只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察体检、档案审核、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所有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由咸安区教育局负责。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23年3月13日湖北民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2)2023年3月15日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
(3)2023年3月17日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4)2023年3月18日黄冈师范学院逸夫楼211
(5)2023年3月19日湖北科技学院(面试地点: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
以上五个考点学校的毕业生只能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可以任选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并只能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
(2)应聘者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
①报名表,并将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下载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有效身份z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④需提供学校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⑤应届本科生需提供在线学籍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
⑥应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在线学籍报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在校期间成绩证明。
3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始终。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表》审核意见参加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课题由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时间为8分钟。
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教师专业素质、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考试地点相同。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z、《报名表》等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
(三)签订就业协议
所有考点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并在咸安区政府网上公布名单,咸安区教育局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被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和发布体检通知。
体检合格后由咸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对象应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其空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待2023年7月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等证件后,咸安区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缺岗缺学科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并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本公告适用于校园招聘,由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咸安区教育局: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8328247
附件1:《2023年咸安城区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
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
咸安区教育局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咸安区城区中小学校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咸安区中小学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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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应的教委会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XXX教委所属事业单位XXX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面向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XXXX届毕业生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XXXX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2、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于截至现场确认当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考(不含户口在京、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面向毕业生的,上岗时需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9、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上午XX:XX—XX月XX日上午XX:XX
报名网址:(相应的教育人才网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网上的报名系统打印《XXX教委所属事业单位XXXX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须本人亲自现场确认报名。
确认时间: 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
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
(三)现场确认时所需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报考毕业生岗位所需材料:
1、《XXX教委所属事业单位XXXX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2、北京生源需提供户口簿(卡)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具备招考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的合格证。
10、由毕业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统招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XXXX届未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由毕业高校开具的档案存放在学校且未派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社会人员岗位所需的材料
1、《XXX教委所属事业单位XXXX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四、考试
(一)初试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XXX教育人才网()公布。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X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市)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三)复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毕业生的复试由两部分组成,进入复试人员先参加(区/市)教委统一组织的职业素质测评,再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职业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招聘单位面试的参考。社会人员的复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XXX教育人才网()公布。
招聘单位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和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 *** 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 *** 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招聘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具体的文件资料,需要到相应的网站自行下载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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