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利津农商银行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入手,将信贷“双录”有机融入全行合规建设,严格业务 *** 作,强化制度执行,推动信贷“双录”工作持续稳步开展。该行对照监管部门和省联社信贷双录相关工作要求,自我检视,自我剖析,坚决杜绝逆程序 *** 作、话术询问不规范、信贷人员与客户未同时入镜、录音音质不清晰、客户签字笔迹未入镜、双录资料保管不当等行为,做到应录尽录、 *** 作规范。严格落实信贷双录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双录流程、范围及标准等重要事项,界定信贷双录重要环节,规范双录话术和行为,实现信贷双录工作的全流程管理。针对老系统功能欠缺、客户体验度不高的问题,升级改造信贷双录影像传输系统和硬件设施,增加ipad等外部渠道导入功能,最大限度满足合规办贷与人性化服务的双重要求。
据悉,信贷“双录”是指银行在合同签订等贷款发放环节,通过录音录像设备,全程同步对信贷人员与客户的重要言行实施影音记录的活动。实施“双录”工作,既是对信贷业务合同签订环节的全流程监控,更是维护消费者、银行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意思如下:
当代著名数学家、教育学家波利亚在论述解题策略时,曾强调“反面思考”的作用,所谓“反面思考”,就是通过考察事物的对立面来探索问题的解的一种思考方法。由于事物的对立面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选取,这就使得反面思考又有不同的思考方式,而逆转程序就是这些思考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把原问题看成是已知A来探求B,那么,逆转程序就是把原问题更改为已知B来探求A,即从相反方向
你知道委托贷款风险概述主要是怎样的吗?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委托贷款风险概述_委托贷款风险知识介绍,希望对你有用!
▼▼ 目录 ▼▼
委 托贷 款风险概述
委 托贷 款的定 义
委 托贷 款的风险分 类
委 托贷 款风险防范
委托贷款风险概述
虽然上市公司将大规模资金用于理财和放贷是近两年出现的新现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所近日发布的《沪市上市公司20__年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情况分析》,20__年沪市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现象越发明显,而且相关方面的高风险性已初现端倪。
据统计,20__年度委托理财的年初余额为23904亿元,借方发生额为118060亿元,贷方发生额为124843亿元,年末余额为17119亿元。相比2010年度委托理财的余额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但期间发生额相比2010年度(借方发生额79017亿元,贷方发生额55916亿元)都出现了大幅度的上升。
而在委托贷款方面,20__年委托贷款的年初余额为64383亿元,借方发生额为86014亿元,贷方发生额为41643亿元,年末余额为108754亿元。
报告 指出,尽管近两年尚未出现上市公司因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而导致的巨额损失事件,但该方面的高风险性已初现端倪。在发放委托贷款的公司中,截至20__年末共计6家上市公司出现了逾期款项;此外,上市公司贷出款项被迫频繁展期甚至涉讼同样揭示出委托贷款的高风险性。据统计,报告期末展期、逾期和涉讼的委托贷款余额分别为8192亿元、2208亿元和057亿元。
上交所分析认为,部分上市公司热衷于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可能存在以下主要原因:
首先,在收紧货币政策、楼市调控背景下,中小制造类企业、房地产、矿业等行业资金需求量大,给高利贷款提供了迅速生长的沃土,其超高回报迅速吸引各路资金进入。
而部分公司在主业低迷的情况下更具进行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动机,利息收入正成为部分主业低迷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例如某公司20__年的净利润为188亿元,但20__年期间发生的委托贷款多达20笔,余额达367亿元,贷款利率普遍在20%左右,可见高利贷款利息收入对其业绩影响之巨。
其次,部分新上市公司超募现象导致产生大量的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充沛,部分公司在上市超额募集不久后即宣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同时,上市公司可以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其转化为自有资金后再将其用于委托理财或委托贷款。此外,不排除在高利贷市场的诱惑下部分上市公司滋生通过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等方式用于高利放贷的动机。
最后,部分公司存在借助上市公司有利的融资平台,利用公司债或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获取廉价资金并“倒卖”赚取利差的可能性。
例如某公司于20__年5月发行了95亿元公司债券,以1:1的比例分别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但6月份即决定以40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为1-2年的理财产品。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涉足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原本无可厚非,但在高利益驱动下,很容易演变成了一种变相发放高利贷的行为。相关的宏观管理部门采取有效 措施 ,合理配置社会资金,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矛盾,平抑市场的资金成本;
上市公司也应强化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方面的风险控制和决策程序,不能片面追求高息收入而置风险于不顾。同时,有必要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制定方面加强监管。此外,根据目前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的信息披露情况,有必要细化该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披露的信息含量,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委托贷款的定义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贷款的风险分类
根据《贷款通则》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委托贷款业务中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贷款风险、银行不承担贷款风险,因此,委托贷款被认为是银行的低风险业务,但对银行而言,委托贷款并非完全无风险。实际上,受托银行在办理业务中,客观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风险。
1、政策风险。在业务准入上,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是否报经银监会批准或备案,取得了经营委托贷款的主体资格如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在开办业务时,未按规定向当地银监部门报备;在 政策法规 方面,是否对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项目进行合规审查,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委托贷款的期限、利率等规定。在实际 *** 作中,有的受托银行认为只要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意确定利率水平,往往违反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2、 *** 作风险。指商业银行在委托贷款的尽职调查、审查审批、法律文本的签订、贷款资金使用、贷款本息的收付偿还、手续费的收取等具体事项 *** 作中,不按规定和规程办理造成的风险。若银行作为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委托协议的义务,或在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资金用途监控、逾期贷款催收等方面未规范 *** 作,一旦贷款损失,委托人可能以银行未能尽职为由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引起纠纷。
3、银行声誉风险。当委托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本息,及时偿付给委托人,会影响受托银行的声誉,因此,银行承担了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和声誉风险。
4、合规风险。资金来源方面,一些银行违规接受社保资金、企业年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工会经费、 保险 资金、基金会基金、住房公共维修费等单位委托人办理的委托贷款,导致资金来源不合规;资金使用方面,一些借款人利用委托贷款向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不达标的企业、项目投入资金。还有一些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监控不严,如借款人向受托银行申请流动资金,但却用于投资房地产或购置设备,导致资金用途不合规。一旦出现问题,商业银行难辞其咎。
5、法律风险。银行作为受托方,与委托方签署的 委托合同 须是法人与委托方签署的法律文件,但有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签约主体条件却行一级法人之实,存在法律风险。有的银行对外推介委托贷款时,未准确界定委托贷款产品与信托业务、储蓄存款业务的性质,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将面临诉讼威胁,并可能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此外,一些经办人员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做出一些不负责任的承诺或越权行使职能,这也容易造成法律风险,使银行卷入纠纷。
委托贷款风险防范
1、增强风险管理意识,这是银行防范委托贷款风险的基础和前提。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代表的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应首先提高对委托贷款风险的认识程度,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培训,将风险管理落实到基层员工的职责、行为中。
2、加强 *** 作风险管理在贷前调查环节,应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贷款用途的合法性,贷款利率是否符合规定,借款人的民事主体资格,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及其他内容。在审查审批环节,应按照规定流程尽职审查、审批,按各行内部授权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得逆程序 *** 作,超权限审批。
3、在贷款下柜环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委托贷款基金户,并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在 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生效及委托人的委托存款已进入基金户后方可办理贷款下柜手续。委托人应将委托资金先存于受托银行的专门账户,在任何情况下,受托银行都不能先于委托资金的到位而对借款人提前放贷。
4、在贷款资金监控环节,经办机构应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在委托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借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受托银行不能擅自改变。并按贷款管理的要求进行贷后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委托人。督促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即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发生利益冲突时,受托银行也不能利用有利位置,私自截留委托人的资金或借款人对委托人的还款。
5、在逾期贷款催收环节,经办银行应及时将贷款逾期欠息情况通知委托人,并采取相应催收措施。贷款逾期后,经办银行应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确保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借款人发送书面催收 通知书 并取得催收书面证据。
6、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要深入调查、审核委托贷款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对某些具有特定用途、不得挪用的各类专项基金,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接受其作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银行不得垫付资金发放委托贷款,银行自身信贷资金不得作为委托贷款资金来源。
7、商业银行应审核委托贷款资金发放的合规性。审核借款人是否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确保项目各项手续齐备,不得向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发放委托贷款,不得介入手续不完备、国家政策禁止、限制、不达标的项目。贷款手续须完备,注意有无存在法律漏洞;各类法律文书条款是否严密,注意有无潜在法律风险。
8、加强法律风险管理经办机构在办理委托贷款过程中,签订法律性文本应按有关法律性文本审查制度办理审查手续,确保所有法律性文件合法合规,不得以补充协议等形式向委托人承诺银行对委托贷款承担风险。
9、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银行应按《贷款通则》及《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制订风险内控管理制度,使各级人员有章可循,从制度上构筑防范委托贷款风险的防线。
委托贷款风险概述相关 文章 :
★ 委托贷款风险概述
★ 委托贷款有哪些相关风险
★ 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审查要点
★ 银行如何防范贷款风险
★ 金融专业的毕业论文优秀范文(2)
★ 个人信贷的主要内容
★ 信贷业务基本知识种类分析
★ 信贷业务要素内容
★ 中小企业融资管理
★ 公司信贷的风险管理
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意识一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流程是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级借款意向,再向下逐级办理。这样致使许多基层人员养成上级有贷款意向,遵照便利的习惯,这种逆程序 *** 作会使一部分信贷管理人员单薄风险意识。更严重会出现虚假、谎报、瞒报第一手资料等虚假行为。所以小额贷款公司需完善信贷人员的金融制度学习、岗位技能培训和素质、道德修养。并且制定考核惩罚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力度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还存在货款不管不严、内控制度乏力等管理风险。贷前调查不够深入,对借款人资料分析不准,重视不够,只注重片面的第一手资料分析。另一方面,在对借款人的经营、资金使用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就进行大额贷款发放。最后小额贷款公司内部审查人员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各岗位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致使风险不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和预防。
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业务 *** 作流程,组织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制度,加强跟踪监管力度。
提高风险识别预测水平,完善信贷风险预测机制目前部分评估受利益驱使,在对客户进行资产评估时,未按其市场实际价值评估,而是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评估,导致评估严重实时,最后造成严重的损失。所以小贷公司在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测定时,必须要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采取针对性的评估提供依据。另外小贷公司还要对政策风险进行明确的分析,是最后评估结果能真实反映信贷风险的状况和成因
(一)信贷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信贷人员以营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机构客户的经营活动,或与本机构客户产生经营活动上的资金、生意往来。
2、严禁信贷人员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或利用家庭余款,充当资金掮客,为介绍存款、贷款、保险等金融各类业务收取中介费、回扣等好处。
3、严禁信贷人员在贷款评级授信和贷款“三查”过程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接受借款人安排的各类宴请、娱乐活动,及收受借款人的礼品、礼金。
4、严禁信贷人员违规代替借款人办理贷款申请、替客户签名、取现,或为他人担保贷款。
5、严禁信贷人员违规吸收存款、发放人情贷款、冒名贷款、自批自用贷款、越权贷款,怠慢、顶撞、刁难客户,故意推脱、拖延或无故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以及向客户承诺未经审批的贷款。
6、严禁信贷人员利用借贷关系违规向借款人捆绑推销、营销其他产品或商品,及要求借款人为亲友安排工作、介绍工程和承揽业务。
7、严禁信贷人员向借款人转嫁考核扣款,及要求借款人报销任何费用。
8、严禁信贷人员及家庭成员利用职务升迁、调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向借款人敛财。
9、严禁信贷人员泄露商业秘密、向网点提供客户虚假资料,及与不良贷款户合谋骗取贷款、逃脱债务。
10、严禁信贷人员替客户垫资还款,以及其他有意掩盖资产质量的行为。
(二)综合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在未审核凭单、核实账户的情况下授权、签章。
2、严禁使用他人名章、令牌、密码等进行业务 *** 作。
3、严禁将综合柜员令牌、密码交他人授权。
4、严禁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 *** 作。
5、严禁不按规定保管、交接、使用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
6、严禁不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与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轧帐盘核。
7、严禁对柜员违规 *** 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
8、严禁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
9、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10、严禁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三)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
1、严禁本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上级派驻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2、严禁使用其他柜员令牌、密码办理业务。
3、严禁个人名章、令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
5、严禁不按规定的频次履行检查职责。
6、严禁违规揽存。
7、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8、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
9、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
10、严禁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四)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1、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令牌/密码,或持有非本人 *** 作员令牌和密码。
2、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3、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
4、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现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5、严禁在非营业时间办理各项柜台业务,或以各种理由单独滞留或进入营业场所。
6、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保管yhk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7、严禁私自手工填写或涂改机用存单/折等凭证。
8、严禁私自查阅客户和交易资料,以及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9、严禁超范围或逆程序办理业务,或听从他人指使违规办理业务。
10、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业务差错、责任事故和重大风险。
(五)外部营销人员“十个严禁”
1、严禁接触邮政储蓄专用日戳或业务公章,严禁接触邮政企业的行政公章或其他公章。
2、严禁接触现金,严禁接触邮政储蓄空白存折、存单、绿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收取客户已经填写的邮政储蓄业务申请书。
3、严禁在柜台外为客户办理存取款和转账等实际交易性业务。
4、严禁进行任何柜台内业务 *** 作,或兼任柜员、综合柜员、支局长权限的工作。
5、严禁在任一邮政储蓄营业窗口为客户代办存取款、转账、存单质押贷款等邮政金融业务,以及代理各项业务的任何环节如代理存款的转存、挂失、提前支取等。
6、严禁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密码、证件和贵重物品。
7、严禁代替客户签字。
8、严禁泄露个人客户信息、或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个人客户信息,或将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带离邮政储蓄机构。
9、严禁经商和投资办企业。
10、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
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多位经理、副行长当面承认,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关联方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名下28亿元的存款就被用于为另外一家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公司提供贷款质押担保了。
事情已经逐渐明朗了,虽然还有一些细节信息待公布明确,但是个人认为该案件由套利业务引发的可能性已经不大,是委贷或者非阳光存款玩崩了。
介绍
渤海银行一边致歉一边又提出,希望能够允许银行继续用山禾药业5亿元存款,为华业石化从渤海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
然而也没能阻止质押的继续,8月20日,恒生制药存入全部的三笔“新易存”存款共12亿元已被质押,不能支取。
更“绝望”的是,8月25日,因华业石化未能在还款日偿还贷款,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还是强行划扣了恒生制药45亿元存款。
以上就是关于农商银行贷款让去双录完放款吗全部的内容,包括:农商银行贷款让去双录完放款吗、逆转程序是什么意思、委托贷款风险概述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