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师跨县调动的有关程序详解如下:
教师跨系统、跨县区调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或中途原则上不办理本学年的调动手续。
2教师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决定,校长签署意见后交局人事科。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申请发出商调函。
3商调函在每年6月15日以前发出,7月30日前必须收到对方接收单位的商调回执。
4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后,由局人事科办理一切调离手续。
5每年8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方接收单位调动介绍信的,视作不再调动。
6由于上级有关部门每年同意教育系统教师跨县区调动人数有限,因此教师申请跨县区调动时,须符合上述调动条件,并且在确定接收单位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调动申请。若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县教育局及县人社局同意调动,由于本人或本人接收单位的原因,而延误了调动时间,视作当年不再调动,且在次年再次申请调动时,则在研究调动时名次排序靠后。
跨市调动,涉及户口,保险的转移问题。
如果是事业单位,还有编制及工资问题。
因此,你的工作调动,需通过2个地方的人事部门。
首先,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开出商调函,将你的档案转至调入单位,同时,调入单位将你的调入报告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中心开出调令到你现在所在的人才中心,你现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收到调令后,向你学校的主管部门开出调令,主管部门再开调令到学校。
最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开行政介绍信到现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再开介绍信到调入地的人才中心,调入地人才中心开介绍们到调入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开介绍信到单位,就完成了全部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也可以通过人才中心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异地教师调动的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向调动接收单位(学校或教育局)申请调入等待接收单位同意(之前可能需要实践证明,比如试讲、说课)人事局及政府领导签字盖章通过(这一步不需要自己做)
2、拿到商调函(调取个人档案用)向原单位申请调动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鉴定表(原单位先盖章)原单位上级部门盖章(教育局)原单位所在地人事局盖章可以调取档案到接收地(人事局)审查档案没问题则通过(若缺少材料则需补齐)
3、拿到正式调令(在接受地人事局拿取)到原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发调动函给原单位上级部门(教育局)原单位上级部门(教育局)盖章并回执1后(还有2,在下)
4、原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发调动函给接收地人事局接收地人事局发调动函给接收单位(教育局)接收单位(教育局)进行具体分配并通知本人本人持报到证及工资关系介绍信到具体单位报到。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考的编制只能在当地有用,一般以市为单位。因各地政策落实不一样,所以存在差别。以江西省为例,近几年县一级单位一般不组织考试,凡事业单位考试都由市以上统一组织考试,教师考试由省统一考试。
所以,理论上一般在市一级之间可以调动,即可以由A市调动至B市。但是,一般跨县调动都很难,所以实际 *** 作中,跨市调动非常难。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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