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填写《广东财经大学辅导员校内调动审批表》,其他人员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科级干部跨部门平级调整审批表》。
2、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并由人力资源处会同所在单位、申请调入单位进行研究;辅导员岗位调整还需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意见。
3、报党委组织部提交学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4、讨论同意后,进行公示、发文。
5、到人力资源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扩展资料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九条要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考察核实。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2)提出调整建议。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核实结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提出调整建议。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原因、调整方式等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前,应当与干部本人谈话,说明调整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
(3)组织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调整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4)谈话。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与调整对象进行谈话,宣布组织决定,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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