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是否对抗善意取得

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是否对抗善意取得,第1张


大家好,今天边肖在这里为大家解答房地产抵押登记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不动产抵押登记是否违背善意。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不动产抵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z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的材料。

如果抵押个人房产,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z件;

2.抵押双方签署的《贷款抵押合同公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房屋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

4.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承诺公证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z件;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数据;

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7.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抵押登记申请-受理申请-审核-登记-费用发放-备案的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只和飞机空;

6.交通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抵押登记是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设立,当事人以房地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登记流程如下:

1.评估:联系分行入围的评估公司对抵押房地产进行评估;

2.抵押登记准备,通知评估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通知客户签订借款合同、更高借款合同、更高抵押合同;

3.客户经理陪同客户办理抵押登记,选择相应的办证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410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约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不能就抵押权的实现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都是对抗第三人?

不动产抵押登记采用公示和效力主义,动产抵押登记采用公示和对抗主义。在我国,房地产抵押登记要求债权的表示、登记和交付同时进行,构成完整的物权变动,同时要求有处分权和生效的合同。动产抵押登记采取公示对抗制,动产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分析

房地产抵押登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采用债权* * *。在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不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不登记不改变物权。对于动产抵押登记,我国采取公示对抗主义。《民法典》明文规定,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有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动产后,才能对抗第三人。公示催告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当第三人的权利与登记的权利人的权利发生冲突时,登记的权利人的权利。

受法律保护。当物权权利人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赞扬自己的权利时,他的物权就会得到社会的承认,从而对所有人产生一定的效力。当债权可能因他人债权而受到侵害时,法律会保护被公示的权利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动产的设立和交付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

房地产应当抵押和登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房地产或者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于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5条

或者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5)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和飞机空;

(六)交通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全部财产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2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于登记时设立。

不动产预告抵押登记是什么

预告是指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利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为了保证将来物权的实现,他们可以根据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比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对未完工的房屋进行提前登记,以此来限制开发商对已售出的房屋进行再销售或抵押。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中予以记载。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首先,正面回答

抵押登记是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成立;当事人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分析详细信息

抵押是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信贷行为。债务人合法地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让与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该不动产。该不动产所担保的债务一旦清偿,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立即失效。因此,该不动产虽然在债务发生时是有条件* * *的,但在全部债务清偿后,立即收回所有权。作为抵押的不动产一般是土地和房屋等。房产抵押的好处是:债务人保留对房产的占有,所以仍可使用;债权人在清偿债务前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因此不会因为债务人不清偿债务而遭受任何损失。

3.房地产抵押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抵押品必须符合法律。从各国的立法来看,并不是所有的不动产都可以抵押。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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