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温费标准,2020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降温费标准,2020年防暑降温费标准,第1张


大家好,很多朋友还是不太明白降温费标准。今天边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2020年防暑降温费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陕西省降温费发放标准2022

【法律解析】:陕西省降温费缴纳标准为: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6月15日至8月15日,室外作业人员每日降温费不低于15元,其他作业人员每日降温费10元。6-9月向室外高温作业人员发放25元每日高温津贴。

【法律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中防暑降温费之一(一)实施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职工作人员。(二)发放标准: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3)发放时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四)支出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经费,按隶属关系在部门预算中由同级财政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五)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自2015年6月15日起执行。

[提示]

以上回答只是基于目前的资料和我对法律的理解。请慎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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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降温费缴费标准2020 退休降温费缴费标准2020如下:

发放范围:在职在册人员和离退休干部。

缴费标准:从事高温作业的锻造工、热处理工、铸造工、司炉工每人120元/月;从事一般高温作业和室外作业的司机、外工、送报工、炊事员、洗浴工、消毒工、绿色化工教师、体育教师、暑期带学生野外实习教师各110元/月;其他教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每人100元/月。

防暑降温费2022标准

防暑降温费也可以叫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户外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支付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的高温工作包括建筑工人、没有空调整的公交车司机、室外环卫工人)

【分布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确定。如辽宁省每年6、7、8月向劳动法缴纳防暑降温费;比如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是6-9月发的。【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不是每个劳动者都有高温补贴。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可以获得高温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的差异,高温补贴标准(防暑降温的发放标准)随发放时间不统一,各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但是高温费基本是按月按日缴纳。

江苏省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2021江苏6月开始发放高温津贴。

规定6月起发放江苏高温费。2018年江苏只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下发的《关于做好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8年6月1日起,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如果2019年仍然执行2018年的标准,那么仍然是每人每月300元,最高1200元。

江苏省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仍按2012年的标准发放,全年按4个月(6月、7月、8月、9月)计算,每人每月200元。上班中暑可以投保吗?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导致中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发挥工会作用,明确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监督处理结果。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但也有网友反映,已经很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了,很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几年没有调整了。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了解到,江苏从6月份开始进入高温津贴发放期。今年的高温津贴暂不调整,即每人每月200元,这个标准是2011年规定的。

江苏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缴费周期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缴纳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允许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冷饮等实际项目冲抵。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厦门防暑降温费2022标准

厦门防暑降温费标准:

厦门市高温补贴的普遍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为5月至9月。

降温费发放标准2022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作业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支付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的高温工作包括建筑工人、没有空调整的公交车司机、室外环卫工人)

分布范围: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作业,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

缴费时间:防暑降温费缴费时间由各省市自行确定。如辽宁省每年6、7、8月向劳动法缴纳防暑降温费;比如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是6-9月发的。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是工资的一部分。你公司故意规避政策,不发放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是违法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炎热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但企业不能提供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品作为高温补贴。高温补贴要现金支付。不给钱反而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支付防暑降温费用,应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收缴比例,会纳入工资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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