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大班人数标准

幼儿园大班人数标准,第1张

幼儿园的规模应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和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小班(3至4岁)25人,中班(4至5岁)30人,大班(5至6或7岁)35人,混合班30人。 学龄前儿童不超过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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