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为什么用英语写作

林语堂为什么用英语写作,第1张

林语堂为什么用英语写作 林语堂为什么用英文写作?

林语堂的生长在一个基督教家庭,一直就接受着西方式的思想理念尤其是基督教文化,而且求学期间也一直上的教会式的学校,后来也到了上海圣约翰大学(教会大学)。

他任教期间也一直在外文系,后来又出国去了美国哈佛大学文学系,后来由于资金问题又转去了德国的莱比锡大学。

他的求学经历均是以外文为主,主修的也是语言学。

所以,他的外文水平足可以运用自如,这也是英语写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他本人也说过,自己在进清华大学任教前接触的关于中国文化的东西很少,远远不及西方。

后来他便发奋读书,去补充欠缺的知识。

只能说他是个语言天才,很多东西即使学的比别人晚,但却很快能够理解并融会贯通。

所以他的文章即使用英语写,里面关于中国文化内容还是很独到精辟的。

他的很多作品都是在美国创作的,例如《京华烟云》。

而这部作品的很大来源是他想翻译《红楼梦》却又顾虑颇多,所以决定自己写一部反映那个时代中国变迁的宏大规模的小说。

其创作的主要针对外国读者,他的身份也偏向于沟通中西文化的桥梁。

所以英文的直接写作更利于此,毕竟中西方思维模式以及语言感觉是有差别的。

例如,他的《苏东坡传》和《武则天传》里面内容就将很多关于中国历史的具体细节以及人名一笔带过,只是轮廓式的勾勒大体历史背景。

这样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外国读者更流畅的阅读。

就像我们在阅读外国人物传记时,如果一直出现不认识的人名,肯定会打断阅读思路并且很烦躁。

因此,其作品的受众面更多在国外,所以采用英语写作。

并且他的英文真的是太好了,不用都浪费...呵呵,这句开玩笑啦~ 自己草草写的,有错误谅解哈~ 希望帮到你啦~

林语堂是中国人,汉语是他的母语,他为什么用英语写作?

跟成长环境有关,关于林语堂的生长背景, 其他几个回答已有所提及,不再赘述。

是用英文写的.林用英文写了好多文章,如京华烟云,武则天传都是用英文写的,可能是为了向西方展示中国文化历史.“五四”以来老一辈中国作家和学者,外语水平大都是很高的,但林语堂直接用英文写作作品之多、影响面之广,又几乎是独一无二的。

从1965年林语堂为台湾“中央社”写短文开始重新用中文写作,次年他举家回台湾定居,读者对象是炎黄子孙,林语堂又恢复中文写作。

一种语言工具30年不用本来易于生疏,但林语堂重新使用已作过精深研究的祖国语言文字,在英文写作期间仍不断阅读中国书籍,因而他“回归”中文写作依然轻松自如,而且较早期文笔更精练。

半文半白的“语录体”已少见,“娓语式”笔调仍保留,特别是用英文写作30年,“回归”中文写作较少欧化痕迹,也颇为不易。

1930年代,上海成为中国与西方世界交流的重要舞台,也是中外知识分子聚集的文化大都市。

自1927年以来,大批教育界文化界的知识分子“好像受着神秘的力量驱使似的”,“像候鸟一样成群结队、不约而同地离开他们原来的栖居之地向上海迁徙”。

林语堂也在1927年离开武汉,到上海来发展。

中国的出版界因大量文化人才汇流,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期刊出版“黄金时代”。

不仅中文期刊如雨后春笋般高质量大规模地涌现,而且还开创了现代知识分子尝试创办英文期刊的先河。

这其中,以《中国评论周刊》(The China Critic,1928年创刊)和《天下月刊》(T’ien Hsia Monthly,1935年创刊)的影响最大,为中西文化交流史上拓展开一片全新的天地。

陈石孚在《林语堂先生与我》的文章中,以亲历者身份回忆了林语堂参与编辑这两大期刊的过程。

“中国评论周刊出版不久以后,蒙林先生看得起,自愿效劳,每期撰写专栏一篇,题名为The Little Critic (小评论),每篇都是富有风趣的小品文,题材包罗万象”,“在这百忙之中,林先生又参加了一种新创办的学术刊物的编辑工作。

这个刊物于民国二十四年出版创刊号,取名《天下》,据说是由当时的立法院长孙科先生所资助”。

陈石孚毕业于清华大学,后赴美留学,回国后自1928年起于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任教,与林语堂多有交往。

当时在上海的清华大学校友创办了《中国评论周刊》,陈石孚任编辑之时,邀请了林语堂为该刊编稿。

1935年由温源宁主编的《天下月刊》创办,林语堂也参与编务并时常在上面发表文章,此外钱书等大批有西学背景的知识分子也投入其中。

因此,这两份英文期刊,在上海众多的英文刊物当中,是相当有分量的高水准出版物。

林语堂先用英文创作发表文章。

就同一主题,他后来又用中文重写再次发表。

以1930年为例,作品整理如下:民国的社会政治结构结合上海的商业经济因素,推动了文化与文学的发展。

作家在民国的经济方式保证与限制中,产生了用英文向外交流的独特精神诉求。

当时上海文学的商业化进程,不仅改变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身份,也转换了文学创作的性质。

从林语堂进入上海、到1936年全家移居美国,这将近10年间,他除了先后创办或参编为人熟知的中文期刊杂志《论语》《人间世》《宇宙风》《西风》,还于1930年为新办不久的开明书局编写了三本当时最成功的教材:《开明英文读本》;此外,他还在英文杂志《中国评论周刊》和《天下月刊》等一系列期刊上创作并翻译了大量的中文作品。

他的版税收入丰厚,让他能专心投入自由创作之境。

当时单就《开明英文文法》一项,版税数额就庞大之极。

开明书店因而时常与他争执,最后才折中为每月支付700银元。

当时,一个普通的银行职员月薪不过七八十元,林语堂一个月的收入能有1400元。

作为作家这是极为特别的,就连鲁迅也挖苦他“靠写教科书发财致富”。

像林语堂这样身兼数职的文人,大有人在。

如此,摆脱了“经世”束缚、独立自由,能够秉持迥异文学主张和文化倾向的知识分子,立足于英文办刊。

这让文人圈内部形成复杂交错的交流格局,也帮助构建起与外国文化进行对话、更为广阔的交往空间。

林语堂在这种环境中左右逢源,大规模地借助英文,开启了跨语际层面上的沟通平台。

他把中国文化介绍引荐到西方世界,争取阅读英文人士和西方世界的同情,并向外表达了中国人全新的文化主张。

他的努力,吸引了正旅居于中国的赛珍珠的注意,也奠定了林语堂日后全面展开英文写作的基础。

过去,林语堂在北京,多是用中文写作,为“新文化运动”助阵。

现在到了上海,他注目于英文期刊的创作。

他尝试的“英中”报刊文章创作,之所以把“英”放在“中”之前,说明了林语堂鲜明的“读者意识”。

它针对的读者群体非常特殊,是中国能阅读英文的人。

这些人,位处当时中国社会的中、上层,是极其特别的精英阶层:有在华的外国官员、学者、传教士等,更有从英美“海归”的中国精英。

而从他的报刊作品发表的具体日期来看,当时他创作的互为对照的双语小品文,也都是先有英文作品,后来才再“重写”成中文作品的。

这对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长期仅限于单一的语言性前提下(中文创作)来讨论,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旦进入林语堂同时用英文、中文双语写作的系列作品研究,必然和跨语际的实践问题分不开;而且林语堂的跨语际实践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其英文创作要早于中文的创作。

这些双语文本,绝非简单的字面翻译,而是由一对双语文本构成了独异的双向类同关系。

不仅面对的读者不同,语际穿梭本身文章结构、内容上的调整删减,就连写作的时间和重写的语境也不一样。

不同语言进行翻译转换的时候,自然包含了权力运作在其中。

萨义德在《东方主义》及其后期研究中,开创了话语分析模式,以批判西方殖民史、帝国主义史及种族中心主义历史的一整套后殖民理论范式。

那么,当人们把欧洲文献翻译成土著语,不也同样包含了颠覆殖民霸权的意识形态抗衡吗?拉费尔研究西班牙人在菲律宾宣讲上帝福音,认为在传播上帝词语时,不得不使用土著的世俗语言,就很好地限制了殖民——基督教扩张。

不过,无论是萨义德,还是拉费尔,他们都存在把东西方之间的关系,简化为权力的本土抵抗与西方统治二元论逻辑之下的问题。

如此二元对立的绝对划分,是否过于武断?忽略了东西文化边界常常是模糊的,而能随条件变化、相互影响渗透的?本部分将讨论林语堂关于美国《独立宣言》不同版本间的“语言游戏”,展现跨语际交流词语策略的另一种可能性:中文(非欧洲语言)并非自动归属于抵抗英文(西方语言)的话语权力场域,而是在其多次与英文的互动中,和英文一道产生神奇的“能动”作用。

关于美国《独立宣言》英中互为对照的文章:英文名为First Lesson in Chinese Language,中文名为:《今译〈美国独立宣言〉》。

林语堂以其天才的语言能力,通过游戏般驾驭字、词、句,自由穿梭在中英双语之间,展现了其“以中化美”词句策略的强大能效。

林语堂把当年标准中文译本的《独立宣言》又译回英文,其英文题目就有深意。

First Lesson in Chinese Language,内容明明针对美国独立宣言的不同版本,却取“中文的第一堂课”为题,既能吸引英文读者的注意,又在暗示隐喻“词语游戏”能够达到的效果。

在开篇的小引的最后一句,林语堂更是按美国人思维,“幽了美国一默”:“如果大家读了我的文章,中文都没有任何提高进步,那我这篇不是白写了;当然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全文可以说,把英文全面“中文化”了。

在词语上,把英文转化为中文的独立单字,按照中文习惯重组、甚至双音叠词。

在句式上,互文对照;破除了英文句式单一主、谓、宾,并运用多种从句来修饰限制的特点。

整个句式语法习惯,浑然一体,呈现出中文的整体统一行文,非英文表达的直线式思维。

文章风格形象化、生活化,也是体现、隐喻了林语堂提倡的语录体白话文风。

下面举例分析一二,中文为笔者对照按字翻译:Heaven punish our people, country’s affairs daily wrong.上天惩治人民,国事每况愈下。

We decided to self-stand and not look up to other people’s nostril-breath.我们决定自立,绝不仰人鼻息。

Hence this declaration to show that we no can not stop it.所以,这个独立宣言就是说明我们忍无可忍了。

Ask heart no shame.问心无愧。

Look heaven no hide. This heart bright-bright.天象徵徵,我心明明。

Ten thousand years and years together watch!万年同证!词语上,林语堂把英文转化为单字表意的新词。

像self-stand,look up to other people’s nostril-breath,就是断裂为“单字”再重组的英文新词。

Self是自己,stand是站立,合在一起,就是“自立”的意思。

中间按用连字符连缀,既符合英文组词习惯,又生动形象地表达出:要自立门户、从英国殖民地附属身份独立出来的英勇神气。

Look up to other people’s nostril-breath, 也是逐字翻译:仰看别人鼻子里的气。

同样符合英文表达习惯,通顺的基础上又带上了汉语特有的生活化、生动的表现力。

林语堂为方便英语读者深入领悟其妙处,在文尾干脆整理了一个词汇表,专门列出此类富有中文鲜活表现力的新“英文词”。

句式上,Ask heart no shame. Look heaven no hide. This heart bright-bright. Ten thousand years and years together watch! (问心无愧。

天象徵徵。

我心明明。

万年同证。

)不仅引入了汉语互文示意、语义回环特点,甚至还让英文也押韵。

让英文读者充分体会了双声叠韵(bright-bright),和诗文上下句也对仗押韵(Hide和“bright-bright”同押I [ai]韵),乐音上也照映回环。

文意表达上,传达出中国文化“天人合一、顺应天意”的隐喻含义。

“上天惩治人民,国事每况愈下”,告诉了英文读者,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和处世方式,相信上天和自然的具象表征,认为出天灾是人世该罪。

国家若要革新变更,就要遵循天象的启示来行为。

同时,这能表达了中国人的习性:安命守恒。

不到“忍无可忍”,不得“天象徵徵”,不会起来革命。

同时,按谨小慎微,要有“万年同证”,上天和时间为证,才会行动。

林语堂跨语际的词语“游戏”,彻底跳脱了后殖民主义理论及其相关思维范式的“抵抗—控制”的二元模式的充分体现。

他创造性地把翻译成中文的文本,按照中文习惯再次翻译回英文。

在中英两种文化环境,借用、挪用、化用,从此处向彼处来回运动,达到了“引中入美”的词语层面的完美实践。

在本雅明的论文《翻译者的任务》一文中,对翻译者的身份保持了一种难能可贵的自我反思。

他想提醒人们,尝试走出二元对立的文化相对主义的老套陷阱,超越原文和译文的框架,来重新思考可译性的问题。

在他看来,一部作品是否可译,一要看能否找到称职的译者,二要这部作品的性质适合翻译,并要求被人翻译阅读。

依据他的思考,原文和译文必须服从于第三种概念,即纯语言,像“巴别塔”要传达的上帝之言一般,不再意指或表达任何东西,像圣经一样,在所有语言中都有意义。

林语堂的所做,正是如此。

他是一个具有语言天赋,能在中英词语句式间自由转换的好译者。

他翻译的美国《独立宣言》或者是后来别的“引中入美”的作品,都是立足于人性基础上、人类共同的追求独立自由、真善美的“第三种概念”。

所以,他的词语“游戏”,达成了新的功效,让不同语言之间的关系更具备“互补性”。

原文和译文,英文和中文,都互相补充互相汲取,从而创造出比单纯的翻版或复制更为丰富的意义。

在林语堂的这些作品中,英语文本和汉语文本虽然是独立的文本,但它们同时又组成一种类同的双向关系。

词语句式的策略,让它们相互关联,正如本雅明所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其他一种完整性,能够代替这样一种完整性,或者说,这样象征性的互补性”。

林语堂由此“以中化美”,从而冲破后殖民理论二元对立的局限,在真正意义上,展开了桥架东西的粘合汇通。

在“翻译”中国文化时,创新性地运用词语的能动作用,是林语堂“引中入美”创作转型的利器之一。

同时,他还在文章的行文安排里加入了中文的思维方式,并且尝试用全篇来隐喻相关的中国文化。

海德格尔曾在与日本对话者手冢富雄进行一个著名的语言实验里,戏剧性地印证过东西方之间翻译的不可能性:因为西方科学和哲学,只有通过概念,来寻求对语言的把握;而东方语言却全然相反。

这种西方思维的规约,无可避免地造成了西方语言本身的局限性。

那么,要穿越不同语言的界限,就要求翻译者实现跨文化的某种独特模式,即必须克服一种语言涵盖的范畴不具普遍意义,在翻译中,另一种语言却达不到或者冲突的情况。

尽管学术层面,研究者开始对翻译行为进行哲学层面的自我反思;现实生活中,人们却因急需阅读翻译,仍旧一如既往地依赖母语的范畴,去获得对另一种文化和语言的认同。

所以,翻译家们,也还津津乐道巴别塔的故事,用它来象征人类最初交往的混沌状态。

这里面,表达了人们对语言多样性造成无法翻译的嗤之以鼻,也开启了做到尽善尽美地传达上帝原初之意的期望。

这就是:如何通过翻译,穿透不同语言的差异,把他们之间相似的东西和归根结底共同存在的根源,揭示并发挥出来。

可以说,所有的翻译理论,都是对这么个单一的、不可规避的问题的变体。

A Bamboo Civilization和《竹话》这组双语小文章,就善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中文思维,从生活实体“竹子”谈起,穿透中英语言表面上的差异,勾连隐喻了整个中国文化的进程。

A Bamboo Civilization,是“竹的文明史”的意思。

林语堂用civilization一词入手,引起关注“文明、教化、进化”等功效的西方读者的兴趣。

再加上一个bamboo,介入东方思维的形象化——代表中国雅文化、君子高洁的竹,很好地在标题、文眼里埋下中国诗文隐喻的种子。

中文版开头是“夏天一来,傍晚乘凉,睡在一张竹榻上,清爽无比”,因此勾起了对内地农民生活用竹的一番遥想。

英文版,则不然。

从中国诗词多竹诗的雅文化开头,先引出苏东坡“Rather eat without meat than stay in a house without bamboos(食,可无肉;居,不可无竹)”的名诗。

再讲到中国人重视视觉享受,诗词文化中多是有关花和树的美文雅词。

顺势总结出:很少有人注意到中国人的文明进程,与树有关,直击全文的文眼。

下面以竹为例,展开这种树,对南方农业生活生产的重要性。

牵住“竹”之一发,线索清晰、顺势而下,全面动开“竹”在中国人生命中的文化功效。

从极小处的“竹”的话题入手,直言要抛开经世之学的大话题。

“I amnoting down here for my curiosity, and that of others incompetent to talk of Sino-Japanese relationships, one hundred kinds of articles made of bamboos.”(不是要打扰自己的兴致,就连那些大谈特谈中日关系的大文章,也不知道写去了多少笼竹子。

)林语堂暗示出,中国为世界贡献的四大发明之一的造纸术,离不开“竹子”这原料。

他一下把话题又扯回到“竹”。

只从自己感兴趣的、与竹相关的事闲扯开来,由“竹”牵线、勾起乡思,想到了位于南方的故乡,联系中国人与竹的亲情。

下面简单地一笔带过说;与竹有关的话题太多,比如放在“筐”一词之下,就不能尽数。

他开始详细分类,介绍竹的各种用处。

A. First let us begin with the use of bamboo poles.B. Sawed off into rings, or short joints, it serves as things.C. Cut into sticks or smooth boards of different thickness, planed or bent over the fire, it serves as things.D. Split and woven, or otherwise cut and plied.E. Its leaves are used in making things.F. Other sundry, but equally important, uses are so many.首先是作为主干支撑物的竹子功用,到做成环形、或者关节联合处的用处,再到切成条、削成棍儿,火烤处理之后的用处,竹皮竹篾细分后的用处……最后,是作为辅助性材料,但同样重要的种种用处。

林语堂真是用心搜罗、一一归类。

从竹的各种方式使用描述里,隐喻了中国的文明史、中国文化的特点。

竹的美,从诗意到生活生产生命的实在效用,正如中国文明的摇曳多姿、又变化多端,中国文化的既注清雅、又重实际。

林语堂“以小见大”,把中国思维和隐喻暗藏向英文读者的述说中。

英中互文的“小评论”体现了林语堂专注的西方人惯用之视角:个体生命体验。

林语堂自1928年起就为《中国评论周刊》撰稿。

有着传教士家庭出身和圣约翰、留学欧美教育背景的他,在上海时期,既反感当局“法西斯式”的言论控制审查,又不满“普罗主义”意识形态的纯洁专横。

基于自身跨语言文化的背景和专业特长,他选择了这类用双语写作幽默的、“打擦边球”一般的社会批评小品——立足于自身真切感受,描摹正方兴未艾的现代日常生活,寻求“多元开放、理性容忍、智性独立”的一种全新的现代风尚。

当他身处上海东西文化碰撞,他便敏锐地把握和分析了那些最格格不入的冲突和问题,评说其变迁与矛盾所在。

整体来看,这些首先用英文、然后再用中文创作的“小”品文,包含了人生三大方面的主题:第一是从个人角度关心中美不同的治国思路和人文精神,第二是关于生活本真层面的思考,从说话和使用的语言,谈到人生态度婚姻关系。

第三是涉及日常的娱乐和休闲话题。

这些从“小事”而引发的个人生气淋漓的感言,避开历史进程中关乎家国、民族命运的“大事”,另辟了30年代大上海的“海派风尚”之现代性情怀。

如李欧梵论述《申报》“自由谈”专栏以幽默调侃式文风,“打擦边”一般来试探政府的监控审查底线;开启了现代中国媒体的自由传统,为公众批评提供了公共空间。

这种情怀,便是既反右又反左,努力寻求自由的公共空间,以便知识分子能够有尊严地进行自由的社会批评。

有学者认为这种努力和胡适开启的现代中国自由主义路途一脉相承,尽管采用不同的形式来表达,依然是表达其自由主义的观点。

在林语堂看来,启蒙工程在30年代的中国仍然是未尽的事业。

他在上海英文期刊环境中的写作实践,体现了他贯穿生命始终的“去政治化”的倾向,从不卷入任何党派的政治宣传和斗争中。

但他也从不忘天下大事于自我的美学天地之外,而是面对迅速两极分化的立场,力求保持自由言论的公共空间。

这,便是林语堂形成并坚守的自我美学风格,他找到了另一种“引中入美”的全新路径。

这种用心投入英文期刊编写的转向,代表了林语堂等一批现代文化人,在新的维度,找到适合自己特点和拯救家国命运的不同策略。

由“逆动”一改西学东渐之风,颠覆翻译引介西方著作和思想入中国的路数,采用“译出”为主导方式,把大量中国文学和文化的精品翻译、改写并推荐到西方。

“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中国文化和文学距离以西方为主体的世界更近了,但却与自己的传统更远了。

更为糟糕的是,一些五四的先驱者们在砸烂孔家店的同时,竟然把中华文化象征的儒学中的一些积极的因素也全然摒弃了,所导致的结果便是后来出现在当代中国的‘信仰危机’”。

当年的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鲁迅,辗转于厦门、广州,最后到了上海,做了自由撰稿人;拉起现代白话文大幕的胡适,埋头进入到“国故”的整理中。

而在武汉国民政府短暂参与过政治的林语堂,则开启了在上海由英文小品文写作走向对外宣传中国文化的旅程:这是林语堂找到的另一种继承民族文化传统,又吸收西方文化思想,探索中国文化现代性建构的新思路——表面上看来是“逆动”,实则是林语堂从调整自身做起,对西方现代文化另一种形式的认同。

到1939年上海出版的近60种外文杂志中,有30多种为英文杂志。

上海作为远东的现代大都会,也吸引了众多西方知识分子驻足。

后来出版了《红星照耀中国》的斯诺,就在1928年到上海担任《密勒氏评论报》助理主编。

出于对中国现代文学的浓厚兴趣,斯诺在中国作家翻译家姚克的帮助下,选编了中国现代作家们的短篇小说集,取名《活的中国》(Living China),于1936年在英国出版。

此书成为最早向西方世界传播中国文化的作品之一。

林语堂也开始尝试做与斯诺相同的,介绍中国的英文写作。

正是因为林语堂在《中国评论周刊》上发表了众多的英文文章,才有机会结识赛珍珠,促使他前往美国,长达30年的英文写作。

林语堂在30年代的双语世界行文中,透出作为一个普世现代人的开放大器。

能欣赏不同语言文化的杂交混居,也能容忍古怪畸形的异质纷呈。

比如在《为洋泾浜英语辩》当中,林语堂热情洋溢地盛赞其符合世界大同的发展趋势,还表达了它在2400年必定会成为“唯一受尊重的国际语言”的期望。

他相信现在英语流行的表达如“telegraph”、“telephone”、“cinema”、“radio”都逃脱不了被洋泾浜词语——现代汉语经由日语词汇翻译引进、再翻译售出的“electirc report”(电报)、“electric talk”(电话)、“electric shadow”(电影)、“no-wire-electricity”(无线电)所取代的命运。

正如“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这句由中文语法、借英文语词表达的句式在当代美国成为惯用习语一样,混合了异质语言特点的洋泾浜英语,有朝一日会成为全球语言的通行大势。

这里自然包含了林语堂幽默的文风,但恰好击中了现代语言发展的重要特征:“杂交”。

正如现代英语词汇和语法里混入了大量德语、法语等外来成分,现代日语的片假名完全吸纳英译的西方词汇一样,“杂交”也是现代汉语得以发展成形的重要途径,更是中国现代性的一大特征。

30年代开放的上海也是杂交的一大典型。

全增嘏曾于1930年在《中国评论周刊》上发表《怪城》一文,用古希腊的亚历山大作比上海,林语堂紧接着写作了《上海之歌》来呼应。

因为上海是座怪异的城市,融汇了世界各地不同肤色的人,有“教会学校的学生,留英美的海归,口 *** 标准伦敦腔英语,可有时又讲得不伦不类”……这里盛行颓废文化,但“到处有人给你推销神秘主义、肉欲主义、怀疑主义、唯美主义、普罗主义,等等,等等……每年由三等人写出大量书籍,再被四等人抄袭模仿,然后被五等人阅读”。

但林语堂却认为,这正体现了现代性为何物,鉴于其杂交纷呈的怪异,不平衡的参差错落,还不如微笑着为上海唱首赞歌吧——“我想象你的怪异奇诡”,那些“失了忠厚的平民与失了书香的学子”如“失了言权的报章与失了民性的民族”,豪奢与贫乏同在、淫靡与颓丧共舞,“你这伟大又玄妙的大城,东西浊流的总汇”。

“你这中国最安全的乐土,连你的乞丐都不老实”。

“我”要“歌颂你的浮华、愚陋、凡俗与平庸”。

林语堂见怪不怪,反而为其大唱赞歌。

可见他早已有了身为“现代人”、“世界人”的心态,能淡定容忍地生活于上海这座“现代怪城”当中的宽阔见识。

林语堂在上海尝试英文期刊的创作,和后来英文写作的《吾国吾民》于美国的大获成功,让他感觉彻底应用英文、大打文化策略之牌,将是契合他自身长处来沟通中美交流的良策。

民国时期上海英文期刊的环境,给了林语堂过渡转型的契机。

从此,他由英文为主的双语创作,转向了全面英文的创作,重新确定了他日后三十年在海外“引中入美”的发展空间——继续在语言和文化层面实现跨文化交流的对接,把英文“改造”成中文的另一种表达,并内在深入地引介中国文化;架设起一座更为渊深宏大的中西交流之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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