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为什么称得上英雄

武松为什么称得上英雄,第1张

武松为什么称得上英雄 《水浒传》中,李逵和武松称得上是英雄吗?

在《水浒传》中,武松属于英雄行列,应该是没有异议的。

至于李逵,充其量能算个义气为重的粗人莽汉,英雄实在谈不上。

愚以为,评价文学作品当中的人物,应该本着以下原则:其一、要以作品中描写的事实为依据,脱离原著去评价,势必会走入随心所欲的歧途。

其二、要以当时的历史背景,环境,文化,习俗来评价。

脱离这些,或者是按照当今的道德观念和时代要求去评价某个历史阶段的人物,势必会张冠李戴,文不对题。

其三、人无完人。

评价历史人物要看大局,从大方向着眼,不能吹毛求疵,用某件小过错小闪失来否定大节和大局。

其四、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人与人相互比较,肯定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最典型的例证:武松与鲁智深相比,许多事件就不如鲁智深纯洁高尚,但并不能以此论定武松就不是英雄好汉。

在这个基础上来评价,武松绝对称得上是英雄。

一、打虎英雄的美名传扬千古,世代流传武松打虎,尽人皆知。

这一事件奠定了武松在历史上的地位,千百年来从未动摇。

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豪气,面对老虎不怯懦不手软以命相博的勇气,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同时,客观上也起到了为民除害的作用。

二、为兄报仇,有胆有识有理有据,武松经过先期调查,从何九叔和郓哥处已了解清楚兄长被害的经过,故领着俩个证人到县衙报官。

但县官受了西门贿赂,以捉奸捉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为由,拒不立案。

无奈之下,武松在邻居们的见证下,取得潘金莲口供,又赶到狮子楼怒杀西门庆,为兄报了血海深仇。

三、醉打蒋门神,伸张正义舍己为人为了给兄长报仇杀掉西门庆后,武松被发配孟州牢城。

管营施恩多方关照武松,请求武松为他伸冤报仇。

武松自然有恩必报,醉打蒋门神,为施恩夺回了快活林酒店。

尽管此举属于受人之托,但舍已为人伸张正义的行为还是不可置疑的。

为此还得罪了地方豪绅,使他本已安定下来的生活再起波澜。

四、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体现了嫉恶如仇的凛然品格因为醉打蒋门神惹出了祸端,武松受到张都监陷害,再一次被发配恩州。

并暗中派人在飞云浦劫杀武松。

武松识破蒋门神等人的诡计,先行出手杀掉了四个剌客,返回孟州鸳鸯楼,一举杀掉仇人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团练。

并在墙上大书:杀人者,打虎武松也!然后奔赴二龙山落草。

由此可见,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武松的所做所为,绝对称得上是豪言壮举。

所以,把武松称为英雄是名副其实的。

回过头再说李逵。

李逵本是个狱里的小牢头,一生里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曾有几次滥杀无辜的行为令人发指。

他性格梗直,心无芥蒂,发起火来敢骂宋江,敢把梁山替天行道的杏黄大旗砍倒。

李逵唯一的长处就是忠心不二,只要他认准的事,九条黄牛也拉不回来。

只因为他忠心耿耿,当宋江喝了奸臣送来的毒酒后,怕他事后闹事,让他也喝下了毒酒,而李逵也甘心情愿的与宋江去阴曹地府相伴了。

纵观李逵的一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除了打打杀杀也没什么特长和优点。

与英雄豪杰相比,实在是难以为同类。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 ,英雄的定义和标准有比较大的差异。

对于《水浒传》当中的武松和李逵的评价,只能按照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背景条件下进行 ,对照当时的英雄标准进行比照,看看武松和李逵究竟算不算英雄。

中国古代的英雄,过人的本领并不是最主要的标准或者条件,关键是要看他干了些什么。

首先,英雄是要有在当时社会普遍认可的“是非观”,第二,英雄必然是做出了社会认可的常人说不能及的对社会和他人有极大益处的特别行为。

第三,英雄行为造就英雄形象。

套用演员李琦在电影《甲方乙方》里的一句话:英雄,当真就不是一般人。

这个“不一般”其实是对英雄的“品质”的赞叹。

无论哪朝哪代,英雄的形象大抵如此。

怀有一身正气,胸怀大志,无私奉献并做出常人所不能的壮举(有时候,壮举未必是大事)的人才能称得上英雄。

按照这样的标准,武松和李逵都算不得真正的英雄,但是武松是好汉,是接近于英雄的人物,李逵和英雄好不沾边,连条好汉都算不上,他就是一条宋江豢养的疯狗,在宋江成为他的主人之前,李逵是一条野狗。

小说《水浒传》当中武松这个形象,是具有英雄特质的,但是武松成不了真正的英雄,也是武松这个人物的性格缺陷造成的。

武松这个人物,武功高强,本领过人。

并且胆大心细,聪明干练,的确是一个英雄胚子,但是武松的格局和是非观限制了武松的行为,最终只能是一条上等的“江湖好汉”。

打虎的武松,是武松“英雄气质”的完美展现。

面对凶猛的老虎,武松展现了过人的本领和胆量,赤手空拳打死老虎真的算得上英雄之举。

武松打虎绝对是“为民除害”。

所以,他得到了阳谷县的百姓衷心的赞美和感谢。

这个时候的武松就是“名副其实”的打虎英雄。

而武松在阳谷县为兄报仇,手刃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尽管是为了自己的私事,但是武松的“快意恩仇”和“敢作敢当”,以及在客观上的“惩恶扬善”,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下也是“正义之举”。

所以武松的行为也得到了阳谷县百姓的敬佩与同情,武松的壮举应该算得上“英雄好汉”。

但是在孟州牢城,武松替孟州的小恶霸金眼彪施恩出手“醉打蒋门神”,武松展现出来的本领依然精彩,但就不是那么光彩了。

孟州的百姓以及快活林的商户们便不会再未知喝彩。

武松算是结结实实的“自毁形象”,并且在这一次毫无是非观的“黑吃黑”之后,武松的高大形象便开始大打折扣。

但是,武松依然是一条好汉,一个最接近于真正的英雄称号的好汉。

当然,在相当多的读者眼里,武松就是英雄。

我个人认为,如果“英雄”的标准稍低一点的话,武松还算是个英雄,尽管不完美。

而李逵则不同,在绝大多数读者眼里,李逵至多算是一个“性格率真”的莽汉,连一条好汉都算不上。

李逵在江州是一个人见人烦的家伙,喝酒赌博,敲诈勒索,无事生非,寻衅滋事,他一样都没少。

这是一个只认酒肉和银子的家伙。

宋江的酒肉和些许散碎银两就“买断了”这条野狗,一直到死,李逵都是宋江的忠实走狗,除了宋江,李逵就是条疯狗,六亲不认。

李逵最大的特点,就是毫无人性,他的毫无人性并非是“人性泯灭”的结果,而是他根本就不知道“人性”为何物。

毫无人性的李逵,一生的追求就是动物性的快感。

他的信条就是“快活”。

在他眼里,杀人和喝酒吃肉都一样是快活的。

李逵号称“黑旋风”,“黑”是他的体貌特征,而“旋风”则是这厮杀人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像是一头凶猛的野兽。

在江州,李逵加入了晁盖一伙的劫法场救宋江的行动,但是他在行动中完全忘记了“救人”的事,而是挥动两只板斧开始了“快活的”杀戮。

这条疯狗从法场一路杀到江边,无论是官兵,看热闹的百姓甚至是过路的路人,只要是在李逵的板斧所能及的范围,这厮“挨排砍过去”,小说里的描述叫做“血流成渠”。

这个时候的李逵就是一个“嗜血的恶魔”。

同样是在江州,为了逼朱仝上梁山入伙,李逵在他的主子宋江的教唆下,残忍的杀死了江州知府的不满五岁的小儿子。

他依然是用板斧,小孩的脑袋被劈成两半,极其的残忍。

更为可气的是,面对万丈怒火的朱仝,李逵不但没有半点愧疚感,而是跳着脚大骂:教你咬我鸟!我大概的将令!关我屁事!气的朱仝发誓要杀了这个陷他于不义的“混蛋”。

而李逵却像是哥没事人。

在他的心里,宋大哥让他杀人,那还管是不是无辜啊!这样的家伙,说他是个人都已经很勉强了,更不用谈是不是好汉和英雄了。

别辱没了“英雄好汉”这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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