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全镇质量分析报告

中心学校全镇质量分析报告,第1张

中心学校全镇质量分析报告 乡镇学区或中心学校这个管理机构有存在的必要吗?

中心学校或乡镇学区作为现阶段的过渡性机构,存在必定有他的理由。

第一,他是政府领导下的协调处。

代表教育部门向上级争资争项、处理协调、统一管理的重要组织机构,既代表了教育的形象,也代表了人民政府的形象。

第二,他是矛盾化解的集中营。

各乡镇都有很多矛盾,诸如校长与老师之间,校长与校长之间,校长与周边关系之间,民师问题,债务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等,都会让校长无法从繁杂的事物中解脱出来,更不用说去争项目、搞建设、抓质量、谋发展。

第三、他是教育行政的调度者。

全镇的教师人事、退休教师的管理、布局调整的谋划、重大活动的统领等等都需要统一调度,特别是全盘考虑上具有独到的作用。

但中心学校也存在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员膨胀,一般的乡镇人员大多有六到八个,人员多,需要的经费就多。

二是经费开支大,主要是接待费、差旅费。

三是想进中心学校的人越来越多,不好控制。

因为中心学校人员大多数不上课。

四是有的乡镇学校太少,根本不需要中心学校这一机构。

钱从哪里来,一是向上级要,而是找关系讨,三是向学校收,势必也影响到学校的正常发展关于分设核算点的问题,我认为把核算点分开由两人管理不利于开展工作,一是不利于团结,二是不利于统一调度,三是不利于经费的节约,四是不利于教育的发展,让小学和中学形成对立面。

因此,我认为关于撤销中心学校不能 *** 之过急,得根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去办事,采取逐步撤销或改制的办法。

原因是政府部门还有很多不适应教育的这种管理体制,学校还没有做好这样的准备,关键是人员的分流还没有统一的方案。

如果这方面没有做好工作,势必会造成新的矛盾,而且矛盾会全部集中到教育局。

每个乡镇都有乡镇的难处,如果不从实际出发,或者全县不做到一盘棋,不仅不是教育改革的成功,反而成为改革的败笔。

因此我认为:分三步走的办法逐步撤销:第一步,全县统一标准,对全县各乡镇的人员进行一刀切,按照教育局的规定,诸如按照53岁或者更大一点的提前退休,毕竟教育组的老同志都是为教育做过巨大贡献的。

然后再来按照职数每乡镇只设校长一名,三教干事一名,会计一名,政教后勤干事一名。

还有多余的人数由各乡镇自行处理。

乡镇小的也可以由学校的正副校长兼任。

校长若到了年龄,不再设校长,由中学校长或小学校长兼任。

与此同时限制中心学校的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各乡镇的规模(学生数的多少)来控制。

第二步,设立学区进行管理,每个乡镇从第一步中的中心学校成员中抽一名人员保留,二到三个乡镇组合成一个学区,全县可以设立四个学区,分别以团风县的名人来命名,如上巴河镇、总路嘴镇、马曹庙镇可以叫熊十力学区,回龙山镇、方高坪镇、淋山河镇设为李四光学区,但店镇、贾庙乡、杜皮乡设为包惠僧学区(或张体学),城区内的实中、实小、思源及团风镇设为王亚南学区。

每个学区仍设学区主任一名,三教干事一名,财统干事一名,政工干事一名,每乡镇选择一名与当地党委政府保持联系与协调。

第三步,完全撤销。

由中学校长完全统领全镇,做到人、财、物全面调度。

当然这也要根据学生人数的实际情况来定,按照各乡镇的情况来看,目前的小学一二年级在开始反d。

若确实需要保留也可按照学区的管理体制去管理。

中国沿海地区及一些发达地区都采用这样的方式去管理,不仅能节约经费,而且能做到协调,也不会影响到各乡镇的发展,教育局的制度、规划也能做到快速传达、执行。

而且在一个学区内更能统一联考、人员可以调度、竞争机制更能引入,搞教学教研活动也能做到联办,相互取经,有利于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

而且经费更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益。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学校究竟需要多大的办学自主权。

学校权力越小,就越需要"中间机构";学校权力越大,“中间机构"存在的必要性就越小。

所谓“中间机构",就是设在县级教育局和学校之间,起桥梁纽带作用的机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各县设有派出机构,名曰区公所,管理若干乡镇。

后来,区公所撤销,县直接管理乡镇。

再后来,乡镇经过几次合并,辖区越来越大。

但学校变化不大。

除大多数村小被撤销外,其余学校基本保留。

出于加强管理的目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先任命区公所驻地学校校长为"大校长",负责上传下达。

接下来,在各区公所派驻1至2人,成立文办,负责本区文教工作。

然后,从区公所搬出来,修建独立的办公用房,人员增加至4至6人,机构改名为教办(教育办公室或教育办事处)。

区公所撤销后,教办依然管辖原片区学校,由接受双重领导,变成只有教育局一个"婆婆"。

由于教办无编制、无预算经费等原因,它的正当性、合法性受到质疑。

所以,教办摇身一变,由派出机构变成督导机构,有的地方就叫"某某县教育局某某教育督导责任区",其成员叫督学,一般6至10人,全县在100人左右。

在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大背景下,撤销局校之间的中间机构势在必行,其主要好处是:1.督学回到学校,可以缓解缺教师的压力,让他们真正发挥自己的专长。

2.可以减少对学校工作的干扰,充分发挥学校的自主性、能动性。

可能有人担心,教育局管百多所学校,管得过来吗?这就要看教育局怎么“管",如果对学校不放权,事无巨细都要管,那当然忙不过来。

如果多管人少管事,抓大放小,还是大有可为的。

即使中间机构被撤销了,也可在教育局机关任命若干兼职督学,每人负责联系一个片区学校的工作。

在区公所被撤的时候,一定也有人担心:县能直接管理到乡镇吗?事实证明,是没有问题的。

有时,人浮于事,没事找事,看起来忙忙碌碌、兢兢业业,其实没有多少积极意义,甚至还起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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