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法律顾问聘请制度

中小学校法律顾问聘请制度,第1张

中小学校法律顾问聘请制度 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陈传超    职务:地址:电话:      传真:受委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地址:电话:传真:甲方因学校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内容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学校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对学校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

2、对学校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

3、参与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的拟定、审查,提出意见或建议。

4、接受学校委托,参与学校有关法律问题谈判,调解涉及学校的重大法律纠纷,代理学校诉讼、仲裁、复议等活动,维护学生、教职工、学校的合法利益。

5、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每年对师生进行____次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

(由学校与受聘律师所商定) 6、为学校、学生、教职员工提供一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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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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