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学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第1张

学校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学校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怎么解决

(一)层层签订责任书。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区分不同情况,结合实际,着眼防范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廉政风险,细化分解任务,明确领导责任,每年都要与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传递责任、传导压力,并作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建立报告工作制度。

实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报告制度。

实行下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对上级党委、纪委安排的专项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实行三谈两述制度。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对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醒,打招呼,教育和挽救干部;对单位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进行廉政责任谈话,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实行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年初,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进行述责述廉。

(四)实行评议测评制度。

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受理下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情况报告,组织纪委委员(纪检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报告进行测评,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直接把关,形成评议意见,向同级党委(党组)书记汇报测评情况,向被评议单位反馈评议意见。

上级纪委要对下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健全约谈制度。

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下级单位、部门一把手,通报纪委(纪检组)评议测评情况,指出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地区、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要限时向上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纪检组)汇报。

纪委书记要约谈下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了解重大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

(六)加强专项巡视。

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作用,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点内容,结合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检查,开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震慑。

学校纪检组长在落实监督责任会议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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