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天津条约》主要内容:1、增开天津等11个城市为通商口岸;2、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3、外国人可往内地游历、通商、传教;4、清政府赔偿英、法军费各800万两白银。
《天津条约》的影响:1、中国殖民地化程度加深。
2、清政府的权力结构发生变化,设总理衙门、总税务司、同文馆。
3、推动了王朝中兴的洋务运动兴起。
哪个条约允许外国公使常驻北京满清政府为什么抵触列强公使驻京?清朝政府对待列强的态度有一个转变的过程。
一开始以“天朝上国”为尊,觉得自已什么事情都能办理,视外人为夷,认为他们是野蛮一族,无须重视。
对于列强设立驻京使馆,也是进退两难。
一是无办外交之经验,二是洋人傲慢难以管理,因此,对此事不太热情。
待列强用武力和蛮力撕开中国的国门之后,清政府由自大转变为自卑,一切唯洋人意志行事,列强在京的使领馆成了一个个左右清王朝的地方。
当然了,谁会喜欢自己的地盘上来外人,并且这些人都不是好人。
他们都是来中国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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