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两面性

事物的两面性,第1张

事物两面 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那辩证法的两面性是什么?

尤请注意题中的命题:“事物都有两面性”,指的是同一件事物的两面性,否则就会出现谬论。

这个辩证法命题的精准理解是:事物是由不可分割的正反两面的统一体。

一张纸是正反两面的统一体。

一个硬币是上下两面的统一体。

一个人品是AB两面的统一体。

一个教育是教学与自学的统一体。

一个进步是继承与发扬的统一体。

一个成功是挫折与经验的统一体。

一个法律是约束与自由的统一体。

一个法系是公法与私法的统一体。

一个社会是保守与进步的统一体。

一个交易是代价与收益的统一体。

一个军事是进攻与防御的统一体。

一个计策是亦真亦假的统一体。

一个基因是遗传与变异的统一体。

一个生命是新陈与代谢的统一体。

一个物质是质量与能量的统一体系。

一个电子是自旋与绕旋的统一物系。

一个天体是自转与公转的统一物系。

一个运动是熵增与熵减的统一事件。

还有很多例子,大家补充,看看谁的比较靠谱或更有真知灼见。

用错“两面性原理”,大有人在,谬误百出,是辩证逻辑不强的总根子。

谬一:敌人与朋友是事物的两面。

分析:人类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本身。

前英首相张伯伦说: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

谬二:雌性与雄性是事物的两面。

分析:即便是雌雄共体,还是两个事物,不属于事物的两面性。

雌雄不可分割么?三千万光棍呢?谬三:时间与空间是宇宙的两面。

分析:时间是主观发明的测量工具,空间是主观发现的固有存在。

所谓“时间换空间”,只是一种权宜。

谬四:能量与物质是存在的两面。

分析:能量是主观发明的测量工具,物质是主观发现的固有存在。

能量与质量是不可分割的物质属性。

能量与物质不可能相互转换(详见我给“万物是不是能量团”的答文证否质能方程)。

还有若干伪命题,欢迎诸位补充。

辨证法的基础理论是:每个事物都不能独立的存在,都有另一件或多件事物与之相对立。

如:男女、阴阳、胜负、对错、矛盾、动静、进退、生死等等。

辩证法有三个规律: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

质量互变规律是指量变达到一定程度会引发质变,举个通俗的例子,如果一个人身上小毛病多了就会变成大病,一样会要命。

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是指一切事物内部都有矛盾存在,但也有矛盾双方统一的属性存在,矛盾的存在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所以在矛盾统一之后会有新的矛盾产生。

如朝代的更迭,每个朝代都有矛盾存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矛盾的斗争性,然后统一,形成一个新的朝代。

我国建国以来三次调整国内主要矛盾,就是试图寻找矛盾的统一性,从而建立一个和谐向上的社会。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一切事物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具有前进性和曲折性,有时候会走很大的弯路。

如我国建国初期将阶级斗争设为国内主要矛盾就走了大弯路,后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根据这条规律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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