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是什么观后感71个字

辛?是什么观后感71个字,第1张

辛?是什么观后感71个字 孝女彩金观后感800字啊~~

本周三,学校组织了我们初二级的同学看《孝女彩金》电影。

在去之前,老师说这部电影很感人,你们要带一些纸巾去。

我心想:真的这么感人的电影吗?是怎样的电影?带着疑惑我们来到了电影院。

这部电影一开头就拍摄了一农村的田园风光,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

故事发生在90年代,在梅州山区一个古朴的山村里,一个出生不到30天的女婴被一对农民收养,并取名“彩金”。

10年后,其年迈的父亲因摔跤瘫痪,再加上养母早年患病致残,二老双双病卧床榻,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当时还在上小学的小彩金放弃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机会,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照顾老弱病残的养父母以报答养育之恩,用幼小的肩膀来撑起这个风雨飘摇之家,小彩金一边读书一边照顾养父母,直到二老安然去世。

这只是剧情梗慨,而其间二老病卧床榻时,她是怎样边照顾边上学的过程可能非去看一下才能体现,她做饭做菜,每天放学背一大捆柴,做所有的家务活,还要帮父亲治疗,打针时限自己试针的情景让人感动,为母亲推轮椅等等,整个家是她一个人扛着了。

可是她的代课老师一点儿也不知情,迟到几分钟就一昧的责怪她,学校需要交的课外活动费,她听到生活艰难,没有把父母给的钱交了而是自己上山采了草药拿去卖,得到的钱交给了老师,把父母的生活费还给了父母。

那一幕很感人,我们现在都还是什么都吃父母的穿父母的,而她竟能自己挣钱了让人震撼她的孝。

而且她卖草药时有一人多交了钱,她匆忙寻找那人交还给失主,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也很值得人学习。

她当时急需用钱,学校要交钱,她又不想用父母紧缺的生活生活费交,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如此诚实的把钱交还给失主。

每天一放学回到家我就能吃到香喷喷的饭菜,做家务也只在周末有做,比起她来让我感觉自己更加惭愧。

我们需要学习她的勤劳和各种精神品质,有时间要多做家务。

比起她的贫困家庭,反衬出自己的家庭一点儿也不贫穷了。

当养父母让她到了亲生父母那里,不想让她再吃苦,她却不离不弃,千辛万苦找到养父母并照顾父母,我们还有什么丝毫理由嫌自己的家穷或嫌父母的不足呢?看了这部电影,我必将用新的目光看待自己,不再认为父母为我们那么多那么好是理所当然的,应该学着以自己能的各种方式来孝顺父母。

今天老师带我们在学校的科技楼去看一部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叫《孝女彩金》听说这个电影非常感人,所以我们必须要带一点纸巾。

我们看完电影后果然……

2013-11-8的最美孝心少年观后感300字电影《芳华》的观后感是什么?

看完《芳华》感受是:时代不同谁也不是命运的宠儿算是记录看完《芳华》的感受吧,不含剧透。

《芳华》是15号上映,我也是这一天晚上看的,当天正好结束了公司三天的展会,匆匆忙忙地赶到了电影院,全程靠跑,进场电影刚开始不算迟到。

因为太赶了,坐下来整个人喘着气完全没有平静下来,影片刚开始的几分钟,完全没有进入状态,很努力但做不到,直到刘峰带着小萍进入文工团镜头转到几个女生跳舞画面的时候,一段BGM响起,这首配乐当时给我的感受是一下子把我带到了那个年代,所以影片前部分给我最大亮点就是配乐了。

对于要不要看《芳华》,其实我是有犹豫的,但毕竟又是我特别喜欢的类型电影,后来再次定档在12月15号的时候,我就提前半个月买了票。

整部影片的主题正是凸显时代的变迁对不同人群的不同影响,其实我特别想带着家人一起去看,我相信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经历观看,感受也一定不尽相同。

《芳华》应该算是每一个人的青春印记,每一个人的生活轨迹,肯定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的。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

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刘峰,一个老好人,被人称“活雷锋”,被诬陷后,发配到了边境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命运也遭到了巨大的改变...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

何小萍,在文工团受到厌恶和孤立,看到刘峰被陷害后,她决绝地要离开这个她曾经那么喜欢的集体。

到了战地医院后目睹了太多的血肉生死,后来精神出现了崩溃。

让我惊讶的是最后小萍作为精神病人回到文工团看节目,作为曾经室友的几个居然偷偷以一种笑话的形式偷偷议论她,毕竟看到曾经那么喜欢的舞蹈感染,小萍一个人跑出去在草地跳了起来,那段伴随着配乐简直让我情绪升到了极点,眼眶湿了。

你说命运怎么总是那么抓弄人。

萧穗子,时代曾经让她感到了迷茫,她曾经抗拒着文工团的解散,独自生活在凋敝的文工团大院,也曾经接受时代的安排走上自卫反击战的前线,但是她比较快的认清了这个时代,选择高考,成为作家。

也是最后我才知道萧穗子这个角色就是小说的作者。

像林丁丁,郝淑雯,陈灿这样的,时代的变化只不过是让他们改换了一个生活的场所而已,该经商的经商,该出国的出国,他们很快地融入了这个新的市场经济的大潮。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

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

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

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最后,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让我感叹,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就像是影片中“每次同学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个人觉得,冯小刚是真的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感受到真实的感情共鸣。

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

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

身为95年出生的我,不太能感受到那一代人的青春,但看完可以说是感悟很多,那个年代也不是一部电影就能呈现出来的。

看完感觉是有点心酸,准确说不是。

说真的,在电影院,我被感动了三次。

“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铮铮铁骨绽花开,滴滴鲜血染红它……”韩红纯净的声音唱响这首《绒花》时,已是片尾,已然恍若隔世,几乎所有的人仍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我知道,大家之所以不愿离去,是因为当一个远去的时代以一部电影的形式重新浮现的时候,谁都想以沉默加以挽留,尽管那个时代不如人所愿,哪怕那个时代千疮百孔。

你走过,一个时代就算终结。

几个月前,在读严歌苓的小说《芳华》时,我如此评价,“看得出来,严歌苓在试着尝试一种新的叙述方式。

在承认她是个讲故事好手的同时,不得不说,这不是严歌苓最好的小说,不是她走得太远,而是第一人称的讲述角度,让她屡屡有介入故事的冲动。

恰恰是这些主观的表达,既显示了对读者的不信任和对自己叙事能力的不自信,又让故事的发展出现了梗阻……”但是,我依然期待冯小刚用电影的语言对《芳华》的演绎。

在我看来,如果要对上个世纪致敬或者凭吊,最适合的莫过于三个人:姜文、王朔、冯小刚。

无论是《阳光灿烂的日子》,还是《北京人在纽约》,都能在灿烂中看到阴郁,在前行中品味到苦涩,还能看到那个年代特有的英雄主义色彩,这一点,即便在姜文的《让子d飞》中,在冯小刚的《老炮儿》中,都能清晰地看到中国特色的个人展现。

当个人背后的大旗猎猎展开,其实已经消解了时代的苦难与辉煌。

此外,伴随着理想化的个人英雄主义的,是诗化的表达。

《天下无贼》中,黎叔悠悠然然地吟出“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观众一定会恍然大悟,诗意的结构和诗化的表达,在他们这一代人心中已经根深蒂固。

甚至,循着冯小刚作品的轨迹,你会发现,当冯小刚远离无厘头的贺岁片,开始将视角介入现实生活的时候,诗意越来越明显,甚至有些迫不及待。

所以,才会有冯小刚和严歌苓相约创作一部关于文工团的作品。

那个年代,每个人都有个军人梦,每个文艺青年都有个文工团梦。

这样的梦,与荷尔蒙无关,只是为了安放无法言说的青春。

生逢那样的年代,谁都无法逃避,一切显得那么自然,就像你去商店,必须握着粮票和布票。

否则,人会像断线的风筝。

现在回首,也许,《芳华》才是冯小刚长久藏在心里的梦,一旦打开,喷涌而出的,必定是滤镜下的色彩,浓郁,深沉,还有着挥之不去的激情萌动。

这梦,同样是严歌苓的。

有过8年文工团经验的严歌苓,驾驭这样的题材,最大的困扰不是题材的累加,而是取舍。

这是一个作家无法逃避的宿命。

所以,我们在《芳华》中看到的肖穗子,明显带有强烈的自传色彩,她是见证者,更是亲历者,现在,化身为讲述者,不由自主会把人带入一段峥嵘岁月。

在那样的岁月,谁不是一艘无舵的小舟,风来,浪来,雨来,人去不知要到何处去。

就像刘峰。

在小说中,他的外号叫“雷又锋”,不但是“liu”的拖音,更是那时的主旋律和全民追求。

或者说,当他是“雷又锋”时,他安全,踏实,却没有了自我,不再是“刘峰”。

所以,他可以在鲜花和掌声中做报告,可以义务修理地板,可以帮着炊事班长做沙发,唯独不能正常地表达自己的爱。

英雄动了凡心,其代价是剥去所有的荣誉和光环,被打回原形。

当“雷又锋”回归到“刘峰”的时候,其实更像是一种道义的惩罚。

从文工团到伐木连,刘峰失去的不仅是光鲜,还有个人的坐标。

其实,从一开始,谁又能确凿知道自己的定位在哪?“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是的,生命中每一处都有着那些花儿,但不是所有的笑声背后都有一朵为你默然开放的花朵。

不能说刘峰爱错了人,也不能说何小萍(小说中的何小曼,不知道到电影中为什么成了何小萍)和爱失之交臂,只能说,那个年代,我们不懂爱情。

或者说,是时代容不下爱情。

所以,刘峰的命运跌宕,看似偶然,其实有着更大的必然,与个人的选择无关,只因生在那个年代。

那个年代,从标兵到流氓,中间只隔着一个抚摸。

严歌苓的小说《芳华》,英文名原本就是《You Touched Me》,一个青涩而自然的“Touch”,让芳华刹那间一地冰裂。

冯小刚固执地把片名定为“芳华”,这就是他和严歌苓视角的不同,或者是对文工团这个特殊群体距离的不同。

在影片中,冯小刚更愿意凭空给文工团生造一个游泳池,大段大段地把上个世纪中期中国人耳熟能详的音乐铺陈于背景,等于给那样的年代涂抹上浪漫的亮色。

准确地说,《芳华》是严歌苓的瓶子,装着冯小刚的酒,浇的却是一个时代的块垒。

想想看,如果把影片中代表一代人记忆的音乐抽去,或者换上其他的音乐,《芳华》还能不能戳中那么多人的泪点?与其说我们是被《芳华》的故事催泪,不如说是那些曾经熟悉的旋律让我们泪崩。

在情境的营造中,或者说在煽情方面,冯小刚显然比严歌苓更胜一筹。

何小萍“借用”林丁丁的军装照相、对越自卫反击战场面的描写,这些在小说中所没有或者弱化的情节,在冯小刚手里则驾轻就熟地得以放大,并成为影片中的亮点。

尤其令人称道的是,患了精神病的何小萍在看文工团演出的舞蹈时,不由自主走出剧场,在偌大的草地上一个人独舞,堪称冯氏神来之笔,那种被抛弃的孤独,对群体和往日生活的回归,那种芳华破碎后的无助,你看到的不是舞蹈,是挣扎,是个性在暗夜中的独立。

青春,总是这样倔强而独立,这,也是另一种芳华。

刘峰和何小萍都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所以,他们在历尽坎坷之后,才会把手握在一起,才会相互取暖,因为,他们知道,无论世事多么薄情,总得有人卑微而深情地活着。

你无法抗拒成为别人眼里的笑话,却不能自己践踏自己的芳华。

从这个意义上说,刘峰和何小萍最后的拥抱,也与爱无关,只不过是两个走夜路的人,唯一的选择是把手牵在一起。

同样,被刘峰错爱的林丁丁,那么好强骄傲的生命,最终也不过是另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包括在“Touche”事件之后,对刘峰口诛笔伐的人,哪一个不被时代的装甲车碾得遍体鳞伤。

最好的出路,莫过于活着。

远离了贺岁片的冯小刚,似乎一直在尝试宏大的叙事,现实主义的叙事,这一系列作品中,相对成功的,当属《集结号》和《一九四二》,圆润而酣畅,饱满而深沉;比较而言,《我不是潘金莲》则显得局促而空洞,颇有些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无奈。

《芳华》这个题材,给冯小刚极大的释放空间,也和冯小刚一直引而不发的诗性高度吻合,所以,他才像一个找到了最为称手兵器的刀客,辗转,腾挪,游刃有余。

如果说影片有什么遗憾,那就是后半部分对刘峰结局的处理显得太匆忙,有些虎头蛇尾。

一方面是基于电影本身的容量,另一方面,原定9月底上映的《芳华》一直推迟到12月15日,谁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不过,既然是“芳华”,理应浓墨重彩的,就是最热烈绽放的时光,这一点,冯小刚几乎做到了极致。

至于芳华谢后,一地落花,不过是无谓的凭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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