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职业学院单招

河北工业职业学院单招,第1张

河北工业职业学院单招

一、招生对象、院校及计划编制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对象为已通过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依据学校申请情况,实施高职单招的院校共计71所(见材料补充)。

(三)招生计划

高职单招采取统考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的方式进行。各单招院校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专科(高职)招生总计划的70%,具体计划数额由院校自行确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各单招院校计划总数经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不再做任何调整变更。要严格执行单招计划,禁止超计划录取,对超计划录取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一律不予备案。

二、考试组织

(一)按类实行联合考试招生

我省高职单招考试招生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各牵头院校负责本考试类的命题、组考和录取工作,相关招生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联合组考的单招院校使用。

考试内容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从2019年开始,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450分。为切实选拔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的生源,各牵头院校应加大对职业技能考试的研究,采取笔试、实际 *** 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考核。对涉及到面试的,专家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并且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半年以上,确保公平公正、有据可查。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一)志愿填报

一、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二)录取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由牵头院校组织,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鼓励有条件的考试类试行一档多投,试行一档多投的院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及退档规则。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二)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材料补充:

实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名单: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渤海理工职业学院、泊头职业学院、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传媒学院、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河北东方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科技学院、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冀中职业学院、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宣化科技职业学院、燕京理工学院、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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