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可以向当地(市级)人力百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报鉴定,需要培训的。
消防设施 *** 作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消防设施 *** 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消防设施 *** 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消防设施 *** 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消防设施 *** 作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度级)、消防设施 *** 作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初知级消防设施 *** 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消防设施 *** 作员正规职业培训机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扩展资料:道
证书相关事项:
1、证书发证单位:发证单位是回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核发单位是各地(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 *** 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 *** 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答设施实际 *** 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 *** 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消防设施 *** 作技师、消防设施 *** 作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构)筑物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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