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生居住新加坡

关于留学生居住新加坡,第1张

关于留学生居住新加坡 我校与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于2015年10月正式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并将开展“3+1+1”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在我校学习三年,在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学习一年,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后申请就读圣克鲁兹分校的应用经济学及金融学硕士项目。
2015年,我校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将开展“3+1+1” 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在我校学习三年,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相关专业学习一年,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后申请就读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硕士项目。
2004年,我校与科廷大学签署了以“3+1”模式共同培养会计学专业本科生的协议,双方以“学分互认、校际交流”的形式联合培养会计学专业本科生,其培养模式为“3+1”,即学生前3年在南京审计学院学习,最后1年赴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南京审计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z书,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同时获得南京审计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科廷大学商学学士学位(会计与会计科技)。
我校与佩奇大学于2011年签署合作交流协议,2012年成立中匈学术文化研究中心。根据协议,我校每学期选派学生赴该校法学院和商学院修读一学期的专业课(一般为4门),教务委员会认定交换学习期间相应学分。我校大二、大三学生均可申请该项目。
我校与德国弗莱堡大学于2011年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由我校每年选派学生参加弗莱堡大学暑期项目。暑期学校开设为期4周课程,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该校的课程学分。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参加该项目。
2012年,我校与SKEMA商学院建立了“3+2”本硕连读联合培养项目。根据该协议,学生在我校学习三年,在SKEMA苏州校区学习一年后至SKEMA法国校区学习。大四学生可以报名直接赴法攻读硕士。参加项目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z书、学位证书和SKEMA商学院授予的硕士学位证书。
同时我校还与SKEMA商学院开展了双硕士项目,经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一年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派遣至SKEMA商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修读一年。达到双方学分、毕业及学位要求的,可获取两校硕士学位。
我校与比勒陀利亚大学于2009年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每年互派学生至对方学校学习一学期,互免学费。我校IAEP专业大二、大三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该项目。
2010年,我校与比萨大学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每年互派五名学生至对方学校学习一学期,选修四门课程,互免学费。我校IAEP专业大二、大三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该项目。
2006年,我校与台湾世新大学签订了学生交流协议,约定我校每学期选派学生到台湾世新大学进行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选修该校课程,获取相应学分。我校大二、大三学生均可申请该项目。
2010年,我校与摩洛哥企业管理与贸易高等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每年互派学生至对方学校学习一学期,互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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