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根据地金融事业是什么?

中国革命根据地金融事业是什么?,第1张

中国革命根据地金融事业是什么?

[拼音]:Zhongguo geming genjudi jinrong shiye

[外文]:banking in Chinese revolutionary base area

1927~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各类金融组织及其活动的总称。

1927年中国共产党创建工农武装,开辟农村根据地。在根据地经济建设中,首先创建了新型金融机构。其宗旨是摧毁反动的金融组织,改造旧的民族资本的金融机构,废除高利贷,实行低利借款,促进工农业生产,支援革命战争,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而奋斗。革命根据地金融组织依托政权,随军转战,20多年间,先后建立了200多个机构,发行了1000多种货币,经历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三个历史阶段。

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

中国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初创阶段。在中国工农红军开创的苏维埃根据地(简称苏区)建立的金融组织规模不同,形式各异,其中创建较早的是海陆丰的劳动银行、闽西的蛟洋农民银行。1932年,中央苏区以毛泽民为首创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基本上统一了中央苏区的货币制度,形成了苏区的金融体系。

苏区货币特点是:

(1)货币价值基础以银元为本位,苏票为银元兑换券,辅币中有铜板兑换券;

(2)币材有银、铜铸币,纸币和布币,四种货币同时流通,特别是布币为货币史中的珍品;

(3)货币作为宣传工具,印有革命口号;

(4)面额小,为新民主主义货币史上货币价值最高的时期;

(5)印有κ.马克思、Β.И.列宁、И.Β.斯大林的形象。




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红军被迫长征,1935年到达陕北的国家银行工作人员,与陕北苏区的陕甘晋银行合并,改组为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同年发行国家银行西北分行的纸、布币。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东北地区各族人民和东北军中部分爱国官兵纷纷起来自发组织义勇军、救国军、自卫军等抗日武装,1932年建立抗日基地,建立金融组织,发行“东北民众自卫军通用钞票”、“辽宁民众救国会军用流通债券”、“食粮救急券”、“辽南抗日救国流通券”、“依兰金融救济券”、“马大洋”票等货币,在辽宁省的50多个县和吉林、绥远、热河以及黑龙江等部分地区流通。东北抗日义勇军失败后,货币、金融事业废止。

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

全面抗日战争时期是革命根据地金融机构大发展阶段。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八路军、新四军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先后创建50多个银行,发行货币 400多种,发行的纸币通称抗币或边币。这一时期货币、金融事业活动和土地革命时期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一致对外,贯彻执行国共两党合作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整了借贷政策,减租减息,继续实行低利借贷。将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分行改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收回西北分行发行的苏票,以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为陕甘宁边区的主币。由于市场上法币的辅币奇缺,1938年经边区政府批准,以光华商店名义发行“延安光华商店代价券”为辅币。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货币、金融政策有较大的改变,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41年2月22日宣布发行边币,禁止法币流通,收回“延安光华商店代价券”,确定边币为边区唯一合法的本位币。与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开展比价斗争。但货币政策始终体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精神,视法币为友币,有保护有斗争,对日、伪币则采取坚决打击的方针。

在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晋察冀边区的晋察冀边区银行,晋冀鲁豫边区的冀南、鲁西银行,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北海银行,华中根据地的各个银行,均位处敌后。由于当地市场法币缺乏,金融死滞,因而发行各自的抗日货币,以法币为国币,多数纸币上注有“凭票一元即付国币一元”字样。各抗日根据地的货币政策是:发行抗日货币,保护法币,打击日伪币。日寇无法在根据地吸收法币,套取外汇。当时信贷政策的中心是按照中共中央指示开展经济建设,支持大生产运动,贯彻毛泽东在1942年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金融部门在负责稳定金融、平抑物价的同时,投资生产,开荒,办工厂,改进合作事业,帮助财政克服经济中的困难,使各个根据地的货币、金融机构成为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枢纽。

抗战时期抗币的特点是:

(1)与银元基本脱钩,以物资和商品为抗币的价值基础,由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兑换券演变为流通券;

(2)面额扩大,票面金额由苏票面额最大的5元,发展到5000元;

(3)体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货币政策,划清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政策界限。

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

货币、金融事业进一步发展和走向统一的重要时期。解放区的货币、金融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各地要独立分析环境,冲破困难,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指示精神,坚持在战争中转战,在斗争中健全巩固抗日时期建立的金融机构,普及发展新解放区的金融组织,调整统一新老解放区的金融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货币制度和金融体系。到1949年,在解放战争中新建立的金融机构有100多个,新发行的货币有330多种,建立了以人民币为本位币的独立完整统一的货币市场。

1945年8月,根据新的形势,华东地区成立了华中银行,发行华中银行币,统一了江淮、淮南、淮北、淮海、盐阜等根据地的金融机构和货币。在国共两党重庆谈判期间,为了击破国民党发动内战的阴谋,主动撤出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除豫北)等8个省区内的革命根据地,根据地的金融机构随军转移撤并,并收回抗币;解放战争中随部队战略转移,撤销了大别山区的鄂豫边建设银行,陕甘宁边区银行与晋绥边区银行合并为西北农民银行,以西北农民银行发行的农币为两边区统一的本位币。华北、山东解放区的金融机构在原有的基础上健全发展。1947年石家庄解放后,华北解放区连成一片,晋察冀边区银行与冀南银行于1948年4月合并为华北银行,统一货币,确定以冀南币为本位币。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进展,新解放区的货币、金融事业蓬勃发展,1948年5月10日在中原解放区创建中州农民银行,发行中州币为本位币。1948年11月东北地区全境解放,实现了以东北银行为主的统一的银行,建立了东北解放区地方性的独立统一的货币、金融体系。1948年12月,为迎接全国解放,中共中央决定,由华北人民政府商得山东省政府和陕甘宁、晋绥两边区政府的同意,统一华北、华东、西北三大解放区的货币,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以原华北银行为总行,南汉宸为行长,同年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流通券,统称人民币,并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大解放区的本位币。

解放战争的迅速推进使国民党统治日益崩溃,金圆券恶性通货膨胀,金融市场一片混乱。南方各革命根据地人民要求建立自己的金融机构发行货币,防止遭受国民党通货膨胀的损失。1947年1月琼崖民主政府授权大众合作社在五指山中心基地发行木刻“临时光银代用券”的辅币,1948年底海南西区行署由消费合作社油印“光银代用券”。1949年2月建立的粤赣湘边区政府和边区纵队司令部组建金融机构,发行了河源县和连和县信用流通券,新丰县发行了信用欠票。潮汕地区于1948年夏在大北山建立裕民银行,从1949年2月16日开始发行裕民银行流通券。1949年春,陆丰县在河田镇建立新陆行,发行新陆券。粤桂边区没有及时组建金融机构,没有发行货币,市场商品交换缺少理想的交换媒介,因之在本地市场上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有价票证代替货币流通,如窑捐收据、物捐收据、粮食收据、胜利公债券、粮税代用券。1949年4月在梅县建立军民合作社,5月中旬在大埔角建立大埔角军民合作社,发行“军民合作社流通券”。随着东江、潮汕解放区逐渐连成一片,中共华南分局为了支援前线,迎接大军南下,于1949年7月8日在揭阳河婆镇成立南方人民银行,发行南方币,统一了裕民、新陆两行机构及其印发的纸币。为了适应进军形势的需要,西南地区解放一地即在一地印发人民币,建立货币市场。到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新的金融体系与人民币的市场基本形成。

中国革命根据地的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有三项基本要素,即有工农武装开辟根据地;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有建设红色区域的经济方针政策。二是有五条基本经验,即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集中统一货币发行权,建立一元化的本位币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发行纸币,单纯财政的需要只能放在次要地位;与内外贸易紧密配合,稳定币值;划清敌、友、我的政策界限,开展货币斗争,灵活运用银元的价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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