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公德罪,违法不违德的事例

有违公德罪,违法不违德的事例,第1张

有违公德罪,违法不违德的事例

近日,一段“教授在课上抽烟”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随后,当事人在微博道歉并主动辞去兼职教授一职。

在视频中,该教授在讲台上一边拿着香烟,一边授课,以讲桌为分界线,讲桌上为吸烟区,讲桌下为禁烟区,并且直言若有同学想抽,也可以上去一并抽。

当问到对这件事的看法时,部分当事学生表示:“在公众场合抽烟确实不妥,但是可能座位离讲台有些距离,没有多大影响,也许前排的学生会更加难受反感一些。”也有网友指出:这应该属于一个个人习惯问题吧,有些老烟民,他不抽烟,确实就没什么灵感。

在此事件中,笔者以为教授上课吸烟,违德也违法。


早在2011年,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大学课堂属于室内公共场所,而教授在课题上未经学生允许就擅自以讲台为边界吸烟,已经是违法了。


随着事件的发酵,北京控烟协今日发声:大学是传播科学理念、价值观和知识的讲堂,大学老师在课堂上吸烟,传播的不仅仅是二手烟,更是对青年学生思想和行为的不良引导。这既是有违师德的一种表现,更是向法律行为的一种挑战。


再者,古语有云:言传身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老师一旦坐上讲台,身份就转变了,这个时候不再单独的个体,面对学生这个群体,需要自我约束,毕竟是课堂,一个公共场合,起码的尊重还是应该有的。

台上不拘小节,是对学生的不尊重,才华从来不是通过吞云吐雾来体现。这件事上学校应该明确态度加强管理约束,据中国传媒大学宣传部门称此教授为外请业界人士,其课上抽烟已违反相关规定,表示今后不会再聘请此教授。客座也好专职也罢,学校不是主随客便的场所,规矩就是规矩,立业先立德。

据悉,涉事老师已发布微博道歉,我们对老师道歉的态度表示欢迎,也希望这位老师能够履行诺言,尽早戒烟。


注:本文为AEIC学术交流资讯中心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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