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法院给新一届村(社区)书记送“典”礼

孝昌法院给新一届村(社区)书记送“典”礼,第1张

孝昌法院给新一届村(社区)书记送“典”礼

为进一步培养村(社区)干部的法治思维,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大力推进乡村(社区)普法,3月25日上午,孝昌法院民庭庭长田毅刚法官应邀为参加“2022年春季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期培训班”的学员授课,主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围绕《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展开。

上图:田毅刚法官授课

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益贤指出:“要抓稳定、知冷暖,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服务群众能力作为第一能力。”而《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几乎涵盖了自然人从胎儿到死亡、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从成立到注销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学习《民法典》相关内容自然成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基层群众中的“关键少数”,对他们集中开展培训,宣传、普及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要义,可以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带动周边群众一起学习和运用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到群众心里。

授课过程中,田毅刚法官对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物权、合同、人格、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内容进行宣讲解读,同时围绕民法典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条款,对“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讲解。

在宣传民法典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对法条的解释,不足以让人们形成感性的认识,法条与具体案例的结合,以案释法,才能让人们认识到民法典的实用性。法官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工作都是围绕人民群众展开,二者职业的相关性,对讲课者与听讲者起到了教学相长的促进作用。

最后,针对参与培训人员的身份,田毅刚法官对“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进行了相关讲解。此次普法课结束后,参加学习的村(社区)书记纷纷表示很有收获,涨了不少法律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提高法律素养和守法用法意识,力争成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带头人,为基层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作者:孝昌法院民庭 鲁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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