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开始确认啦!

注意啦!开始确认啦!,第1张

注意啦!开始确认啦!

小布提醒大家!
一年一度的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开始啦!

IMPORTANT

重点提示

1、由工作单位在扣缴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税款所属期选择到2022年1月后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点击【迁入上年数据】 可将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2022年度。
2、由员工个人在APP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目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可以一键确认。如果今年12月期间员工没有自行确认的,2022年1月1日系统会自动将有效的信息确认至2022年度。单位在扣缴端税款所属月份选择2022年度,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获取即可。
3、如2022年度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与2021年度不同,或是相关信息有变化,即时自动确认至2022年度后,也需如实修改更新。

接下来为你介绍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一键带入
查询和修改2022年度的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01
“一键带入”流程

首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的【热点专题】的“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下方的【了解一下】,进入确认界面。

如果需要先查看2021年度已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不确定2022年度是否已填报信息,可以点击【去查询】先行查看;也可以点击【去确认】进入信息带入界面。

点击【去确认】后,如您2022年度有新增扣除项目,您可以按实际情况点击对应扣除项目后填写2022年度扣除信息;如无新增项目,且2021年度信息无需修改的,则可直接点击页面中间的【一键带入】按钮,选择扣除年度2022年,根据提示点击【确定】,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

在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如提示有异常信息待修改的,请据实修改,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上方【一键确认】,就完成信息带入啦!

02
查询已填报信息

信息确认后,您也可以再查询确认已填报信息。具体路径为:
1、【首页】——上方【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2、【首页】——底部【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03
修改流程

如果已经新增填报或者一键带入2022年度扣除信息后,又发现信息有误,不用担心,您还可以进行更正!

首先进入已填报信息详情:

01、可以通过上述查询路径查询并点击进入。

02、可以通过【首页】——【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入。在填报详情页点击下方【作废】可进行作废后重新填报,也可以点击【修改】在原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填 报 易 错 提 醒

提醒一: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提醒内容:您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相关政策: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三: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四: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相关政策: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五: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关政策: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相关政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相关政策: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z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相关政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九: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相关政策: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ks、成人高考、同等学历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恭喜你,被抽中啦!!!

近日

“无锡发布”公开招募幸运粉丝

参与B站跨年晚会录制活动

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烈支持

本次活动

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的

全程参与和监督下

抽取了10名幸运粉丝

现将幸运粉丝名单

公布如下

中奖名单

蜡笔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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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bake/4821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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