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商不得擅发营销短信

工信部:电商不得擅发营销短信,第1张

工信部要求双11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据@龚欣微新闻27日消息,随着“双十一”促销的临近,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阿里巴巴、JD.COM、拼多多、美团等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公司,以及相关基础电信企业、短信服务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双十一”促销期间营销垃圾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相关投诉占比高达90%,衍生出大量相关消费金融垃圾投诉。特别是平台“默认”注册用户同意直接发送促销信息,平台商家利用平台规则的漏洞发送营销短信,明显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会议强调,遏制垃圾短信扰民,营造清朗的通信环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做法。各大电商平台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担起平台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民法典》、《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加强自律和自我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和平权。

会议要求:一是电子商务平台要立即全面排查和纠正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要求不得发送短信营销,完善现有短信营销方案,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非法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以“回头看”促进常态化治理。三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移送、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的作用,有什么新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会上,相关企业郑重承诺,将严格落实垃圾短信治理相关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优化用户服务,及时总结上报,确保营销垃圾短信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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