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性教学原则

启发性教学原则,第1张

启发性教学原则

启发性原则(heuristicprinciple)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激发学生积极思维活动,促使其主动探求知识,增强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原则反映和要求正确处理教学过程中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之间的关系。

最先提出启发式教学思想的是我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他从自己长期的教学实践总结:出“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学记》继承了启发诱导的传统,强调启发诱导在于“喻”:“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在西方,苏格拉底在教学中重视启发,他善于用问答的方式来激发和引导学生自己去寻求正确的答案。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在提倡启发式教学上也很著名,他的名言是:一个坏的教师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这些教学思想对于今天的教学实践仍然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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