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诉》知识点: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法考《民诉》知识点:上诉的提起与受理,第1张

法考《民诉》知识点: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1.可以上诉的案件

(1)判决:①原则上都能上诉;②但特别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所作判决不能上诉。

(2)裁定:①原则上不能上诉;②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

(3)调解书不能上诉。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范围

(1)一审原告和被告可以上诉。

(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可以作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①只有被判决承担责任时才有权上诉。②可以作为被上诉人。

(4)委托代理人上诉时必须获得特别授权。

3.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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