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知识点:民法的基本原则

法考《民法》知识点:民法的基本原则,第1张

法考《民法》知识点:民法的基本原则

1. 民法基本原则属强行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排除适用。

2. 民法中的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包括平等地享有权利,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注意:民法上平等不是绝对的平等,而是相对的平等。

3. 自愿原则也称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从事民事活动,国家一般不干预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注意:意思自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 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要讲诚信、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

重点:民法的基本原则中需要重点掌握的是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考情: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考试中比较常考的,注意从反面来思考民法基本原则的精神,即什么情况属于不平等、不自愿、不公平、不诚信。考试中通常会给出一个例子让判断是否符合某某原则或者不符合某某原则的是哪个选项,客观题考试中考查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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