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民法》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疑难解答

2021法考《民法》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民法》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民法》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胎儿为死体继承和出生后旋即死亡的继承有什么区别?

【答案】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本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注意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胎儿出生以后旋即死亡的,则胎儿自出生时因其具有生命力,所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又死亡的,其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此具有相关的规定。

2、问题:小张从小天赋异禀,聪明伶俐。爷爷老张对孙子甚是喜爱。在小张6岁时,爷爷将家中袓传的一幅价值200万元的名画赠与小张。母亲刘某得知此事后,坚决表示反对。在小张8岁那年,爷爷又将自己价值27500元的欧米茄手表赠与小张。母亲刘某亦明确表示反对。关于本案,爷爷将手表赠与小张的行为因纯获利益而有效而爷爷将家中袓传的一幅价值200万元的名画赠与小张的行为无效,为什么赠与名画的行为无效呢?

【答案】本题虽然都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当事人年龄的不同存在差异,纯获利益行为有效是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依旧属于无效。6岁赠画,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效。8岁赠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纯获利益有效。

3、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决定捐献器官,其监护人也不能替其决定。那么父母可以捐献绝症孩子的器官?

【答案】根据新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的规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问题:赵小四,15岁,初中毕业后,其觉得男子汉就该勇于闯荡,放弃上学机会到北京的工厂打工,月收入5000元。回家时,其用工资给自己的哥哥买了一只北京烤鸭,给家里买了一台60寸的液晶电视,在本案例中赵小四所实施的行为效力如何?

【答案】赵小四购买烤鸭的买卖合同有效,电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本题考查的自然人民事行为的类型。 赵小四15岁,其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在其年龄、智力范围以内的行为有效;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之外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题目中,赵小四购买烤鸭的行为未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该行为有效;其购买液晶电视的行为则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该合同也应为效力待定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赵小四并不适用“劳动成年”的规定。因为“劳动成年”是指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问题:民法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刑法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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